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此次开启股票数:206.00亿港元
● 此次开启股票发行流通时间:2023年5月29日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准许及执行情况
1、2020年3月30日,企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其《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一天,公司独立董事发布了允许执行此次激励计划自主的建议。
2、2020年3月30日,企业第四届职工监事第二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其《关于核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年3月31日,企业通过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了《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位展开了公示公告,公告期自2020年3月31日至2020年4月9日,共10天。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没有收到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提出质疑或不好体现。公司在2020年4月15日公布了《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年4月20日,企业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其《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与此同时,公司也内幕消息知情者在此次激励计划议案公布披露前6个月交易企业股票情况进行了自纠自查,没有发现数据泄露的情况,亦没有运用内幕消息买卖交易牟取暴利的情况,并在2020年4月21日公布了《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年5月22日,企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职工监事第四次会议各自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股东会以2020年5月22日为初次授予日,向满足条件的90名激励对象授于5,190,000股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监事会对变更后的激励对象名册再度展开了核查并做出了确立赞同的建议。
6、2020年6月22日,企业进行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初次授于部分登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此次激励计划授于注册登记的员工持股计划总共519.000亿港元,授于总数90人,企业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员工持股计划由来为公司发展在二级市场上购买的我们公司A股普通股票,因而授于结束后,企业总市值不会改变,仍然是441,609,000股。
7、2021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职工监事第七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自企业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企业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迄今,企业尚未存有拟授于其预埋一部分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对象,因而企业预估不能在合理期内内进行预埋员工持股计划的授于,公司决定撤销授于预留员工持股计划56.722亿港元。独董对于此事发布了确立赞同的单独建议,职工监事及侓师各自发布了有关建议。
8、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职工监事第八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职工监事及侓师就以上提案发布了赞同的建议。公司本次约束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总数总共154.50亿港元,企业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初次授予激励对象邵旭静因个人原因离职,不会再具有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资质,其已获得授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40,000股员工持股计划不可解除限售,由企业以授于价钱3.65元/股开展回购注销。
9、2021年5月25日,企业公布了《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的公告》(公示序号:2021-031)。企业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员工持股计划开启的上市商品流通日是2021年5月28日,发售商品流通数量达到154.50亿港元。侓师从此事宜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布了有关建议。
10、2021年6月28日,企业公布了《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公示序号:2021-035)。由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会再具有激励对象资质,企业从总体上已获得授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40,000股于2021年6月30日进行销户。侓师从此事宜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布了有关建议。
11、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职工监事第十二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职工监事就以上提案发布了赞同的建议,侓师从此事宜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布了有关建议。公司本次约束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总数总共154.50亿港元。
12、2022年5月26日,企业公布了《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29)。企业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员工持股计划开启的上市商品流通日是2022年5月31日,发售商品流通数量达到154.50亿港元。侓师从此事宜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布了有关建议。
13、202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股东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职工监事第二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职工监事就以上提案发布了赞同的建议,侓师从此事宜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布了有关建议。公司本次约束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总数总共206.00亿港元。
二、企业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初次授于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开启标准
(一)限售期已期满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称“本激励计划”)初次授予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是“自初次授于一部分员工持股计划授于之日起36个月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时间起止初次授于一部分员工持股计划授于之日起48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时间当天止”,解除限售比例是授予员工持股计划总量的40%。
本激励计划第一次授于一部分员工持股计划授于日是2020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2日,第三个限售期期满。
(二)开启标准达成一致
总的来说,股东会觉得本激励计划初次授予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标准早已造就,允许按相关规定为89名激励对象申请办理相对应总数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除限售办理手续。
三、激励对象个股开启状况
此次共89名激励对象合乎解除限售标准,总共解除限售206.00亿港元,详细如下:
四、此次开启的员工持股计划发售商品流通分配及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一)此次开启的员工持股计划发售商品流通日:2023年5月29日
(二)此次开启的员工持股计划发售商品流通总数:206.00亿港元
(三)董事长和管理层此次开启的员工持股计划的锁住和出让限定:
激励对象里的执行董事、高管人员在此次员工持股计划开启后,拥有交易本企业股票必须遵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详情如下:
1、激励对象为董事和高管人员的,它在任职期每一年转让股权不能超过之而拥有我们公司股权总量的25%;在辞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我们公司股权。
2、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人员及配偶、爸爸妈妈、儿女的,将其持有的本股票在买入股票6个月售出,或在售出后6个月又买进,从而所得的盈利还本公司所有,本董事会将撤回其所得的盈利。
3、在激励计划的期限内,假如《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上对董事和高管人员拥有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出现了改变,则这一部分激励对象出让其持有的企业股票必须在出让时合乎修订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此次员工持股计划开启后企业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和建议
上海市君澜法律事务所觉得:依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受权,截止到本法律意见书出示之时,此次解除限售已经取得目前必须的准许和受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次授于一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将期满,解除限售标准已造就,此次解除限售人数及总数合乎《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已经按上述要求依法履行目前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待按上述要求执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公司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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