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醒:
1、依据分配,截至2023年6月1日收盘后并未股权转让的“模塑转债”企业会以 110元/张(含最后一期贷款利息,价税合计)的价钱期满赎出;此次赎出结束后,“模塑转债”将于深圳交易所挂牌。
2、“模塑转债”终止交易时间:2023年5月30日。在终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之前(即自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1日),“模塑转债”持有者仍可以依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将“模塑转债”转换成企业股票。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批准【2017】338号”文审批,公司在2017年6月2日发行了813.66万多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个颜值100元,发售总金额81,366.00万余元。
经深圳交易所“深圳上【2017】 403号”文允许,企业81,366.00万余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7年6月26日起在深圳交易所竞价交易,债卷通称“模塑转债”,债卷编码“127004”。
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下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现就“模塑转债”期满兑现挂牌事宜公告如下:
一、兑付方案
结合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企业会以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的票上颜值的110%(含最后一期本年度贷款利息)的价钱给投资者赎出所有未股权转让的可转换债券。具体如下企业将按债券面值的110%(含最后一期贷款利息)的价钱赎出未股权转让的可转换债券,即“模塑转债”期满总计兑现110 元/张(含最后一期贷款利息,价税合计)。
二、可转换债券终止交易时间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
要求:上市企业在可转债转股期结束20个交易日内前理应最少公布3次提示性公告,提示投资人可转换债券将于转股期完毕前3个交易日内终止交易或是转让事宜。“模塑转债”的到期还款日为2023年6月1日,按照相关规定“模塑转债”将在2023年5月30日逐渐终止交易,2023年5月29日为最后交易日。
在终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之前(即自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1日),“模塑转债”持有者仍可以依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将“模塑转债”转换成企业股票。
三、可转换债券兑现挂牌
“模塑转债”将在2023年6月1日期满,企业将根据国家标准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公布可转债到期兑现及挂牌的有关公示,进行“模塑转债”期满兑现挂牌工作中。
四、别的
咨询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方式:0510-86242802
联络发传真:0510-86242818
手机联系人:单琛雁女性、王晖老先生
江南地区橡塑制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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