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境外投资工作进展简述
蓝黛高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2年10月28日、2022年11月18日各自举办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大会、2022年第六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合同的议案》,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马鞍山市蓝黛传动机械制造公司(下称“马鞍山市蓝黛机械设备”)与马鞍山市经济贸易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蓝黛科技新能源汽车高精密传动齿轮生产制造项目投资合同》,就马鞍山市蓝黛机械设备在马鞍山市经济开发区投建“蓝黛高新科技新能源车高精度齿轮轴生产加工新项目”相关事宜战略合作的共识,项目实施计划项目总投资 23 亿人民币,主要是针对新能源车高精度齿轮轴生产加工。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2年10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特定信息公开媒体《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合同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102)。
依据上述新项目投资协议书的有关承诺,新项目二期拟预埋约100亩工业土地。前不久,马鞍山市蓝黛机械设备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举行的国有制土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拍得序号为马土让2023-18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和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签订了《成交确认书》。
此次马鞍山市蓝黛机械设备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拍,不构成公司关联交易,都不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资产重组。
二、成交确认书具体内容及竞拍土地使用权证有关情况
(一)成交确认书具体内容
1、确定行为主体
挂牌上市人/拍卖人: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
竞得人:马鞍山市蓝黛传动机械制造公司
2、具体内容
(1)马土让2023-18号地块所有权,总价格金额为2,528.00万余元。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2,528.00万余元,自动转作转让地块的订金。
(2)竞得人应当于2023年05月31日前,持《成交确认书》到徐州市生态资源与城建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时签署的,视作竞得人舍弃拍得资质,应承担相应法律依据。
(二)这次竞拍的土地使用权证有关情况
1、地块编号:马土让2023-18号
2、土地部位:马鞍山市经济开发区湖西大道北与马山交汇处西南面
3、建设用地面积:71,113.75平米(约106.67亩)
4、用地性质:工业土地
5、转让期限:50年
三、对企业的危害
公司全资子公司马鞍山市蓝黛机械设备此次拍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益于蓝黛高新科技新能源车高精度齿轮轴生产加工工程的推动,合乎公司发展规划与经营发展的需求,也不会对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企业及整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有关风险防范
马鞍山市蓝黛机械设备将依据相关规定与有关部门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及时申办转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项目开发过程中会受相关部门相关手续、国家和地区相关政策变化等多种因素,项目实施进度存在一定的可变性。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簿文档
《成交确认书》
特此公告。
蓝黛高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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