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董事会、整体执行董事以及相关公司股东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大股东持股的相关情况
此次减持计划前,郑向超老先生拥有苏州市昀冢电子器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昀冢高新科技”或“企业”)6,168,744股,占公司总总股本5.14%,以上股权为公司发展首度出发前获得的股权,已经在2022年4月6日解除限售并发售商品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行结论状况
2022年12月7日,企业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了《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54),自然人股东郑向超出预算根据集中竞价的形式高管增持其持有的公司股权总计不得超过600,000股,减持占比不得超过公司股权总量的0.50%。高管增持期内为自减持计划公示公布的时候起15个交易日内后六个月内。
企业于近期接到郑向超老先生开具的《关于提前结束减持计划告知函》,截至本公告公布日,郑向超老先生根据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总数537,610股,占公司总股票数的0.448%,此次减持计划提前结束,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高管增持行为主体高管增持前基本概况
以上高管增持行为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行结论
(一)控股股东因以下几点公布集中竞价减持计划执行结论:
其他情形:集中竞价高管增持提前结束
(二)此次具体大股东减持状况与此前公布的减持计划、服务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高管增持时间范围期满,是不是未实行高管增持 □未执行 √已执行
(四)具体高管增持是不是没有达到减持计划最少高管增持总数(占比) □没有达到 √已经达到
(五)是不是提前结束减持计划 √是 □否
公司股东郑向超老先生因本身减持计划安排,确定提前结束减持计划。
特此公告。
苏州市昀冢电子器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688260 证券简称:昀冢高新科技 公示序号:2023-017
苏州市昀冢电子器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公司监事减持股份方案的通知
本董事会、整体执行董事以及相关公司股东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执行董事、公司监事持仓的相关情况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苏州市昀冢电子器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昀冢高新科技”或“企业”)监事长甘子英老先生立即持有公司股份2,126,3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7%;执行董事方浩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26,3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7%。以上股权为公司发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权,已经在2022年4月6日解除限售并发售商品流通。
● 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企业于近期接到甘子英老先生、方浩老先生各自开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因本身融资需求,甘子英老先生、方浩老先生方案始行公示公布的时候起15个交易日内后6个月,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公司股权,详情如下:
甘子英老先生方案自通告公布的时候起15个交易日内后6个月根据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总计高管增持公司股权总数不得超过531,5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占比不得超过0.44%,占他个人此次高管增持之前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权不得超过25%。
方浩老先生方案自通告公布的时候起15个交易日内后6个月根据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总计高管增持公司股权总数不得超过531,5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占比不得超过0.44%,占他个人此次高管增持之前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权不得超过25%。
若高管增持期内企业产生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事宜,减持股份总数会进行适当调整。
此次拟减持股权股东非企业第一大股东、大股东或控股股东,此次减持股份安排不会造成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
一、集中竞价高管增持行为主体的相关情况
以上高管增持行为主体存有一致行动人: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后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甘子英老先生、方浩老先生根据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期间为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12月12日。
(一)有关公司股东是否存在别的分配 □是 √否
(二)执行董事、公司监事先前对占股比例、持股数、持仓时限、高管增持方法、高管增持总数、高管增持费用等是不是作出承诺 √是 □否
甘子英老先生有关股权锁定的服务承诺:
“1.本人承诺自外国投资者股票发行的时候起12个月,不出售或是由他人管理方法自己直接或间接性所持有的外国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经公开发行的股权,也不由自主外国投资者复购自己直接或间接性所持有的外国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经公开发行的股权;
2.上述情况锁住届满后,自己将遵循证监会及上海交易所有关股票上市交易的有关规定;
3.自己出任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期内,每一年转让股权不得超过上一年底持有的公司股权总量的25%;此前在卸任后6个月,不出让自己持有的公司股权;
4.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派股、转增股本等因素开展除权除息、除权除息的,以上股权价钱、股权总数按照规定做适当调整。
以上服务承诺为自己真实的意思,自己自行接纳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广大群众的监管,若违背以上服务承诺自己可依法承担相应义务。”
方浩老先生有关股权锁定的服务承诺:
“1.本人承诺自外国投资者股票发行的时候起12个月,不出售或是由他人管理方法自己直接或间接性所持有的外国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经公开发行的股权,也不由自主外国投资者复购自己直接或间接性所持有的外国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经公开发行的股权;
2.上述情况锁住届满后,自己将遵循证监会及上海交易所有关股票上市交易的有关规定;
3.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派股、转增股本等因素开展除权除息、除权除息的,以上股权价钱、股权总数按照规定做适当调整。
以上服务承诺为自己真实的意思,自己自行接纳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广大群众的监管,若违背以上服务承诺自己可依法承担相应义务。”
此次拟减持事宜与此前已公布的服务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为上市时未获利的企业,其大股东、控股股东、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拟减持先发前股份的状况 □是 √否
(四)上海交易所标准的其他事宜
无
三、大股东或实控人高管增持先发前股权
是不是大股东或控股股东拟减持先发前股份的状况 □是 √否
四、减持计划有关风险防范
(一)减持计划执行的不确定因素风险性,如计划实施的前提、约束性标准和相关条件成就和消除的实际情况等
此次减持计划是监事甘子英、执行董事方浩根据自己的融资需求所进行的高管增持,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运营等产生不利影响。在高管增持期内,监事甘子英、执行董事方浩将依据监管政策、同时结合市场状况、股票价格主要表现及其因素,再决定是否执行如何更好地执行此次股份减持方案,具体高管增持时长、高管增持数量及高管增持价钱有待观察。烦请广大投资者科学理财,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执行是不是可能造成发售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风险 □是 √否
(三)别的风险防范
此次减持股份方案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政策执行高管增持。企业将持续关注此次减持计划执行情况,并按相关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科学理财,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市昀冢电子器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5月23日
消费界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发送邮件:Jubao_404@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投诉举报邮箱: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者必究。
Copyright © 2012 -2023 CONSUMER TIMES. All Rights Reserved.
深圳市赢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粤ICP备14076428号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53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