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买卖交易比较严重剧烈波动基本情况
吉林省紫鑫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我们公司”或“企业”)(证券简称:*ST紫鑫,证券代码:002118)于 2023 年 5 月 18日、19日、22日三日收盘价下滑偏离值总计偏移14.8%,企业股票持续十个交易日四次发生同方向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归属于个股比较严重剧烈波动情况。
二、企业关注和核实
依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于企业股价异常波动,公司也相关事宜展开了核查,现详细说明如下所示:
1、企业没有发现早期披露的信息存有必须更改、填补的地方;
2、公司在 2023 年 4 月 29 日各自公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40)、《2023年一季度报告》(公示序号:2023-030)、《2022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示序号:2023-029);于2023年5月9日公布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叠加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48); 2023 年 5 月 19 日,企业收盘价为0.96元/股,初次小于1 元/股,公司在2023年5月22日在规定信息公开新闻中公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示序号:2023-060)。
3、公司已经公布生产经营情况、外部环境市场环境未发生变化;
4、企业没有发现我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存有导致个股比较严重剧烈波动关于公司的应公布但未公布的重大事情;
5、企业没有发现最近公共媒体有消息很有可能或者已经对企业股票交易价格造成很大影响的对外公布重大信息;
6、股票异动期内,未出现公司控股股东交易企业股票的举动。
三、存不存在应公布而未披露信息的解释
本董事会确定,现在还没有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给予公布但未公布的事宜或者与该事项相关的筹备、商讨、意愿、协议等;股东会也并未获知我们公司有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给予公布但未公布的、对本企业股票以及衍化种类成交价造成很大影响的信息;企业早期披露的信息不会有必须更改、填补的地方。
四、必须的风险防范
1、经自纠自查,企业不会有违背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况。
2、企业股票三日收盘价下滑偏离值总计偏移14.8%,企业股票持续十个交易日四次发生同方向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归属于个股比较严重剧烈波动情况。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企业在 2022 年年报中公布企业2022年度财务报表被出示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有关规定被实行暂停上市。企业 2022 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了反对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 年年报经审计后,企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非前后左右纯利润孰低者均是负数,且最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表明企业持续盈利有待观察,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有关规定被执行累加其他风险警示。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在2023年1月5日接到中国证监会(下称“证监会”)下达的《立案告知书》(序号:证监立案侦查字0202023002号)。因为公司因涉嫌信息公开违规违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确定对企业立案查处。公司在2023年1月6日在规定信息公开新闻中公布了《关于公司及原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通知书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03),并且于2023年4月20日在规定信息公开新闻中公布了《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28),于2023年5月17日公布了《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56)。截至本公告公布日,专项调查依然在火热进行中,企业并未接到证监会就以上调研事项总结性建议或确定。
5、企业的大股东国药集团兆祥(长春市)医药有限公司于近期接到中国证监会下达的 《立案告知书》( 序号:证监立案侦查字 0202023003 号)。 涉嫌限制期买卖紫鑫药业股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将国药集团兆祥(长春市)医药有限公司立案侦查 。公司在2023年5月9号在特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布。企业将持续关注以上事项有关进展,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等标准及规定,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中。
企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企业特定的信息披露新闻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企业信息都以以上特定新闻媒体公布的宣布公告为准,企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用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中,烦请广大投资者科学理财,留意风险性。
特此公告。
吉林省紫鑫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ST紫鑫 公示序号:2023-061
吉林省紫鑫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推迟回应深圳交易所
2022年年报问询函的通知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省紫鑫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 2023年 5月 15 日收到深圳交易所下达的《关于对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 135 号,下称“问询函”),要求其就问询函中的一些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且在 2023 年 5 月 22 日前将相关说明材料申报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并执行公布责任。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十分重视,并大力开展对《问询函》中涉及情况进行逐一贯彻落实和回应。因为《问询函》所涉及到的的回应具体内容比较多而且需要多方面获得核查并确定,为保证回应具体内容的实际、精确、详细,企业将推迟回应问询函,并主动加速有关工作进展,确保在 2023 年5 月 29 日前完成回应工作中并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企业特定的信息披露新闻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企业信息都以以上特定新闻媒体公布的宣布公告为准,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省紫鑫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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