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此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定提案的情况。
2、此次股东会未涉及到变动过去股东会已经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到场状况
1、金科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5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当场网络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召开企业股东会。现场会议举办时间是在2023年5月22日15:30,开会时间大半天;网上投票时间是在2023年5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网络投票的准确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9:15-15:00。
此次会议由董事会集结,依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由董事长周达老先生组织此次会议。大会的举办合乎《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及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总计268名,意味着股权643,900,51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2.0587%。在其中当场出席会议公司股东10名,意味着股权592,194,50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1.0904%;根据网上投票公司股东258人,意味着股权51,706,008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0.9683%。
3、企业一部分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集团公司聘用的北京中伦(重庆市)法律事务所对此次会议展开了印证。
二、提案决议表决状况
这次股东会以当场网络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审议通过了下列提案,实际决议结论如下所示:
1、表决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决议状况:允许:620,413,127股,占列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3523%;抵制:22,813,890股,占列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5431%;放弃:673,500股,占列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046%。
决议结论:本提案获列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之上允许,本提案一致通过。
交流会认真听取公司独立董事所作出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表决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决议状况:允许:620,332,327股,占列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3398%;抵制:22,936,090股,占列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5621%;放弃:632,100股,占列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982%。
决议结论:本提案获列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之上允许,本提案一致通过。
3、表决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决议状况:允许:620,520,527股,占列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3690%;抵制:22,998,890股,占列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5718%;放弃:381,100股,占列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592%。
决议结论:本提案获列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之上允许,本提案一致通过。
4、表决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决议状况:允许:618,643,227股,占列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3052%;抵制:23,710,790股,占列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6911%;放弃:24,000股,占列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37%;逃避:1,522,500股。
在其中,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允许:28,541,218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54.5972%;抵制:23,710,79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45.3569%;放弃:24,0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59%。
决议结论:本提案获列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之上允许,本提案一致通过。
5、表决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决议状况:允许:620,525,527股,占列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3698%;抵制:22,975,490股,占列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5682%;放弃:399,500股,占列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620%。
决议结论:本提案获列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之上允许,本提案一致通过。
6、表决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决议状况:允许:620,308,127股,占列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3360%;抵制:23,265,590股,占列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6132%;放弃:326,800股,占列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508%。
在其中,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允许:28,683,618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54.8696%;抵制:23,265,59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44.5053%;放弃:326,800 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6251%。
决议结论:本提案获列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之上允许,本提案一致通过。
7、表决通过《关于公司聘请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决议状况:允许:620,064,292股,占列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2982%;抵制:23,536,725股,占列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6553%;放弃:299,500股,占列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65%。
在其中,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允许:28,439,783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54.4031%;抵制:23,536,725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45.0240%;放弃:299,5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5729%。
决议结论:本提案获列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之上允许,本提案一致通过。
8、表决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决议状况:允许:620,327,727股,占列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3391%;抵制:23,273,290股,占列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6144%;放弃:299,500股,占列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65%。
在其中,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允许:28,703,218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54.9071%;抵制:23,273,29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44.5200%;放弃:299,5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5729%。
决议结论:本提案获列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之上允许,本提案一致通过。
9、表决通过《关于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决议状况:允许:617,867,336股,占列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5.9570%;抵制:26,016,179股,占列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4.0404%;放弃:17,002股,占列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6%。
在其中,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允许:26,242,827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50.2005%;抵制:26,016,179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49.7670%;放弃:17,002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325%。
决议结论:本提案获列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左右允许,本提案一致通过。
三、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1、法律事务所名字:北京中伦(重庆市)法律事务所
2、侓师名字:王卓侓师、任仪侓师
3、总结性建议:企业股东会的招集、举办程序流程合乎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股东会召集人资质、参会工作人员资质、此次股东会的决议程序流程、决议结论均真实有效。
四、备查簿文档
1、金科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定;
2、北京中伦(重庆市)法律事务所有关金科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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