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准和详细,不会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此次股东会无修改提案的现象,无新提案递交决议,不属于变动过去股东会已经通过的决议。
2、此次股东会提案6.00关系公司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茂名市石油化工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提案10.00、提案11.00关系公司股东北京市泰跃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3、此次股东会提案10.00、提案11.00未通过。
一、会议召开状况
1.大会工作的通知状况:茂名石化实华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4月29和5月18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依次发表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示序号:2023-031)和《《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示序号:2023-035)。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2023年5月22日(周一)14:45时。
(2)网上投票时间是在:
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日期与时间:
2023年5月22日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日期与时间:2023年5月22日9:15一15:00阶段的随意时长。
3.现场会议地址:茂名市官渡路162号企业七楼会议厅。
4.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法:当场决议和网上投票紧密结合
6.节目主持人:企业副董宋卫普
此次会议的集结和举办合乎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行政法规、制度和企业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大会的参加状况
1、公司股东参加的整体情况:
进行现场和网上投票股东62人,意味着股权246,370,71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7.3903%。
在其中:
中小投资者参加的整体情况:
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60人,意味着股权18,174,56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4959%。
在其中:
2、企业一部分执行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出席本次股东会,高端
管理者列席。广东省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开展印证,并提交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决议表决状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此次股东会对纳入会议报告里的提案选用当场网络投票和网上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提案的决议结论:
1、提案1.00 《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决议状况:
允许236,528,543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6.0051%;抵制9,808,17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3.9811%;放弃34,0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138%。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8,332,397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45.8465%;抵制9,808,17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53.9665%;放弃34,0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1871%。
决议结论:根据。
2、提案2.00 《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决议状况:
允许236,528,543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6.0051%;抵制9,808,17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3.9811%;放弃34,0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138%。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8,332,397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45.8465%;抵制9,808,17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53.9665%;放弃34,0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1871%。
决议结论:根据。
3、提案3.00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篇及引言
总决议状况:
允许236,528,543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6.0051%;抵制9,808,17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3.9811%;放弃34,0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138%。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8,332,397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45.8465%;抵制9,808,17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53.9665%;放弃34,0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1871%。
决议结论:根据。
4、提案4.00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决议状况:
允许236,528,543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6.0051%;抵制9,842,17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3.9949%;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8,332,397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45.8465%;抵制9,842,17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54.1535%;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
决议结论:根据。
5、提案5.00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236,598,543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6.0336%;抵制9,772,17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3.9665%;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8,402,397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46.2316%;抵制9,772,17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53.7684%;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
决议结论:根据。
6、提案6.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159,870,542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4.2007%;抵制9,827,87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5.7909%;放弃14,3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84%。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8,332,397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45.8465%;抵制9,827,87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54.0749%;放弃14,3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787%。
关系公司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茂名市石油化工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对该提案回避表决。
决议结论:根据。
7、提案7.00 《关于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及确定其审计费用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236,659,543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6.0583%;抵制9,677,17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3.9279%;放弃34,0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138%。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8,463,397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46.5673%;抵制9,677,17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53.2457%;放弃34,0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1871%。
决议结论:根据。
8、提案8.00《关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236,499,543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5.9934%;抵制9,781,37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3.9702%;放弃89,8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364%。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8,303,397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45.6869%;抵制9,781,37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53.8190%;放弃89,8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4941%。
决议结论:根据。
9、提案9.00《关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236,499,543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5.9934%;抵制9,837,17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3.9928%;放弃34,0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138%。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8,303,397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45.6869%;抵制9,837,17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54.1260%;放弃34,0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1871%。
决议结论:根据。
10、提案10.00《关于公司拟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8,434,397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8.8940%;抵制86,398,171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1.1060%;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8,434,397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46.4077%;抵制9,740,17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53.5923%;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
决议结论:未通过。
关系公司股东北京市泰跃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对该提案回避表决。
11、提案11.00《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资产出售协议〉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8,798,597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2780%;抵制86,033,971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0.7220%;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8,798,597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48.4116%;抵制9,375,97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51.5884%;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
决议结论:未通过。
关系公司股东北京市泰跃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对该提案回避表决。
12、提案12.00《关于将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的议案》
本提案选用累积投票制的形式,竞选刘汕(Chun Bill Liu)、辜嘉杰、杨越、许军、钟俊、梁培松为企业第十二届股东会非独立董事,均获出席本次股东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二分之一之上根据,任职期自此次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之日起三年。实际决议情况如下:
12.01 竞选刘汕(Chun Bill Liu)为第十二届股东会非独立董事
决议结论:允许233,993,684股,刘汕(Chun Bill Liu)当选为企业第十二届股东会非独立董事
12.02 竞选辜嘉杰为第十二届股东会非独立董事
决议结论:允许240,039,084股,辜嘉杰当选为企业第十二届股东会非独立董事
12.03 竞选杨越为第十二届股东会非独立董事
决议结论:允许234,003,588股,杨越当选为企业第十二届股东会非独立董事
12.04 竞选许军为第十二届股东会非独立董事
决议结论:允许234,146,795股,许军当选为企业第十二届股东会非独立董事。
12.05 竞选钟俊为第十二届股东会非独立董事
决议结论:允许233,993,895股,钟俊当选为企业第十二届股东会非独立董事。
12.06 竞选梁培松为第十二届股东会非独立董事
决议结论:允许234,018,897股,梁培松当选为企业第十二届股东会非独立董事。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13、提案13.00《关于将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的议案》
本提案选用累积投票制的形式,竞选卢春林、王树忠、罗宜英为企业第十二届股东会独董,均获出席本次股东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二分之一之上根据,任职期自此次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之日起三年。实际决议情况如下:
13.01 竞选卢春林为第十二届股东会独董
决议结论:允许240,004,589股,卢春林当选为企业第十二届股东会独董。
13.02竞选王树忠为第十二届股东会独董
决议结论:允许233,985,591股,王树忠当选为企业第十二届股东会独董。
13.03 竞选罗宜英为第十二届股东会独董
决议结论:允许234,072,196股,罗宜英当选为企业第十二届股东会独董。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13.01.:有关竞选卢春张先生为第十二届股东会独董的议案 允许股权数:11,808,443股
13.02.:有关竞选王树忠先生为第十二届股东会独董的议案 允许股权数:5,789,445股
13.03.:有关竞选罗宜英女性为第十二届股东会独董的议案 允许股权数:5,876,050股
14、提案14.00《关于将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的议案》
本提案选用累积投票制的形式,竞选朱月华为集团第十二届职工监事非职工监事,获出席本次股东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二分之一之上根据,任职期自此次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之日起三年。实际决议情况如下:
决议结论:允许240,051,700股,朱月华当选为企业第十二届职工监事非职工监事。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14.01.:有关竞选朱月华女性为第十二届职工监事非职工监事侯选人的议案
允许股权数:11,855,554股
此次股东会竞选非职工监事朱月华与2023年5月18日企业第三届职代会第二次联席会竞选的职工代表监事陈忠、何晓文所组成的企业第十二届职工监事。
此次股东会还认真听取独董咸海波、岑维、卢春林的《2022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1、法律事务所名字:广东省广信君达法律事务所。
2、侓师名字:叶才勇,李正刚。
3、总结性建议:
总的来说,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参会工作人员资质、会议表决程序流程及决议结论均达到《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真实有效。
五、备查簿文档
1、 经与会董事、公司监事和记录人签字加盖股东会公章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定;
2、广东省广信君达法律事务所《关于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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