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一、筹备资产重组的相关情况
运盛(成都市)诊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2年4月22日公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拟通过现金结算方法回收深圳市格伦格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格伦格伦口腔内部管理有限公司、张会图、秦友兵、彭新光总计所持有的深圳市格伦格伦口腔内部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交易对象方”)52%的股份。依据基本计算,该买卖预计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资产重组。2022年6月20日,公司和交易对象方签订了《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企业分别在2022年4月22日、5月21日、6月21日、7月21日、8月20日、9月21日、10月21日、11月22日、12月22日、2023年1月21日、2月21日、3月21日、4月21日公布了有关公示(公示序号:2022-010号、2022-022号、2022-025号、2022-027号、2022-029号、2022-040号、2022-042号、2022-045号、2022-049号、2023-003号、2023-013号、2023-020号、2023-031号)。
二、筹备重新组合期内相关工作
自筹备此次资产重组的时候起,企业严格执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及其它相关规定,积极推动重新组合过程,组织开展了必须的财务尽职调查、财务审计、评定等相关工作。公司和交易对象方就此次资产重组的标底公司估值、交易对价、业绩承诺及运营管理等关键策略和合同条款展开了沟通交流、商议。
企业在筹备及推动此次资产重组期内,根据相关规定,按时发布了关于筹备资产重组的推进公示,切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停止筹备此次资产重组的主要原因
由于目前存有危害本次交易的实质阻碍,依据已签订协议的有关承诺,经商议,确定停止此次资产重组事宜。
四、停止筹备的决策及对企业的危害
停止筹备此次资产重组不用通过别的决议程序流程。此次停止的资产重组事宜仍然处于筹备环节,买卖多方未对具体实施方案最后达到实际性协议书,买卖各方对停止此次资产重组事宜不用承担赔偿责任。停止筹备此次资产重组也不会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与发展。
五、承诺事项
依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6号一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规定,郑重承诺自终止此次资产重组事宜公告之日起最少1个月不会再筹备资产重组事宜。
特此公告。
运盛(成都市)诊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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