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虚假性述或重大遗漏。
凤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2022年本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已获得2023年5月19日举行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现就权益分派事项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计划方案决议及有关情况
1、企业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申请的利润分配方案主要内容为:以企业2022年末总市值107,988,706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发放股利2.0元(价税合计),总计发放股利21,597,741.20元(价税合计),不派股,不因公积金转增总股本。
2、自企业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布至执行期内,企业总股本未产生变化;若企业总股本在此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产生变化,将根据股票分红总金额固定不动不会改变标准,按全新总股本适当调整每一股比例。
3、此次开展的分配原则与企业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申请的分配原则一致,且间距股东大会审议申请的时长不得超过2个月。
二、此次开展的权益分派计划方案
我们公司2022年本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为:以企业2022年末总市值107,988,706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2.000000人民币现钱(价税合计;缴税后,根据股票龙虎榜拥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人(特别提示:请上市企业根据自己的是否为股票龙虎榜标的证券,明确权益分派执行公示保存删除此类投资人)、QFII、RQFII及其拥有先发前增发股票的个人或证券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拥有先发后增发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增发股票及无限售流通股本人的股息红利税推行差异化征收率征缴,我们公司暂时不缴纳个税,待个人转让个股时,按照其持仓时限测算应纳税所得额【注】;拥有先发后增发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增发股票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基金涉及红利税,对香港投资人拥有基金认购一部分按10%征缴,对国内投资人拥有基金认购一部分推行差异化征收率征缴),【注:依据先进先出法的基本原则,以投资人股票账户为基准测算持仓时限,持仓1月(含1月)之内,每10股补交税款0.400000元;持仓1个月左右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交税款0.200000元;持仓超出1年,无需要补交税款。】
三、除权日与股票除权日
此次权益分派除权日为:2023年5月29日,股票除权日为:2023年5月30日。
四、权益分派目标
此次分配对象是:截至2023年5月29日在下午深圳交易所收盘后,在我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册的我们公司公司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式
1、我们公司本次授权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公司股东红股将在2023年5月30日根据公司股东代管证劵公司(或其它托管机构)立即划归其资金帐户。
2、下列A股股东红股由我们公司自主发放: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内(申请日:2023年5月22日至登记日:2023年5月29日),若因自派公司股东股票账户内股权降低而造成授权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红股不够的,一切法律依据与后果由企业自己承担。
六、咨询管理公司:
资询详细地址:江西南昌市南昌县小黄经济开发区紫云三路1888号
资询手机联系人:袁伟峰
热线电话:0791-82136386
传真电话:0791-82136386
特此公告。
凤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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