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依据《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下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下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的有关规定, 成都中天精装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或“我们公司”)股东会集结的“精装修可转债”2023 年第一次债券投资者大会(下称“此次会议”)于2023年5月22日举办。现就此次会议召开状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相关情况
1、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债券投资者大会
2、会议召集人:企业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主持:董事长
4、会议召开的合理合法、合规:此次会议的集结、举办程序流程合乎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行政规章、《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
5、会议召开时长: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早上10:00
6、会议召开地址:广东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祥和八路深业祥和商务大厦C座8楼大会议室。
7、会议召开及投票选举方法:此次会议选用当场与通信相结合的方式举办,网络投票采用无记名方法决议。同一投票权只能选当场网络投票或通信方式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重复网络投票。若同一投票权发生反复决议的,以第一次合理公开投票为标准。
8、债权登记日: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
9、大会参加目标:
(1)截止2023年5月17日在下午收盘的时候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册或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组织代管名单上注册登记的今天未还款债券企业可转换公司债券拥有平均有权利出席本次债券投资者大会,并且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授权委托人列席会议或参加决议,该委托代理人无须是我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
(2)董事、监事会和高管人员。
(3)集团公司聘用的记录侓师。
二、大会参加状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债券投资者(包含债券投资者委托代理人)共1名,拥有或代表公司今天未清偿债卷总共910张,拥有或所代表的今天未清偿债卷本钱总金额总共91,000.00元,占今天未还款债券面值总额0.0158%。
三、会议表决情况和结论
1、决议《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实际决议状况:允许910张,占列席会议债券投资者(或债券投资者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债卷总量的100.0000%;抵制0张,占列席会议债券投资者(或债券投资者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债卷总量的0.0000%;放弃0张,占列席会议债券投资者(或债券投资者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债卷总量的0.0000%。
决议结论:该提案得到经列席会议且有表决权的债券投资者(或债券投资者委托代理人)持有未还款债券面值总金额超出二分之一允许,此次提案得到根据。
四、律师见证建议
广东省信达法律事务所林晓春侓师、刘璐侓师参加并现场承载了此次债券投资者大会,并提交了法律意见,觉得:此次债券投资者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流程、召集人和列席会议工作人员资格、决议程序流程及决议结论均符合规定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及其《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此次债券投资者大会的决议程序流程及决议结论真实有效。
五、备查簿文档
1、《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精装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精装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中天精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示序号:2023-035
债卷编码:127055 债卷通称:精装修可转债
成都中天精装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定公示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 此次股东会不会有否定提案的情况。
2、 此次股东会不属于变动过去股东会已经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到场状况
1、 举办时长: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14:30
2、 现场会议地址:广东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祥和八路深业祥和商务大厦C座8楼大会议室
3、 举办方法:选用当场决议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
4、 表决方式:当场和网上投票紧密结合
5、 召集人:股东会
6、 节目主持人:老总乔荣健先生
7、 此次会议的集结、举办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8、 参加状况:
(一) 公司股东整体参加状况
参加此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互联网投票选举股东及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8人,意味着有表决权的公司股权数总计为 129,001,373股,占公司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70.9981 %。
出席本次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及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2人,意味着有表决权的公司股权数总计为 7,500 股,占公司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0.00413 %。
(二) 公司股东当场参加状况
参加此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股东及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7 人,意味着有表决权的公司股权数总计为 128,993,973 股,占公司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70.9940 %。
当场出席本次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及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1 人,意味着有表决权的公司股权数总计为 100 股,占公司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0.00006 %。
(三) 公司股东网上投票状况
通过互联网投票选举股东及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1 人,意味着有表决权的公司股权数总计为 7,400 股,占公司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0.00407 %。
通过互联网投票选举的中小投资者及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1 人,意味着有表决权的公司股权数总计为 7,400 股,占公司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0.00407 %。
9、 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其印证侓师参加或出席了此次股东会议。
二、提议决议表决状况
此次股东会选用当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下列提案展开了决议:
(一)表决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允许129,001,373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 100.0000%;抵制 0 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 0.0000%;放弃 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允许7,5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100.0000%;抵制 0 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放弃
0股 ,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
(二)表决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允许129,001,373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 100.0000%;抵制 0 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 0.0000%;放弃 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允许 7,5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100.0000%;抵制 0 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放弃0股 ,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
(三)表决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允许129,001,373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 100.0000%;抵制 0 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 0.0000%;放弃 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允许7,5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100.0000%;抵制 0 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放弃0股 ,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
(四)表决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允许129,001,373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 100.0000%;抵制 0 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 0.0000%;放弃 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允许 7,5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100.0000%;抵制 0 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放弃0股 ,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
(五)表决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决议状况:允许129,001,373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 100.0000%;抵制 0 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 0.0000%;放弃 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允许7,5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100.0000%;抵制 0 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放弃0股 ,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
(六)表决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允许129,001,373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 100.0000%;抵制 0 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 0.0000%;放弃 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允许7,5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100.0000%;抵制 0 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放弃0股 ,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
(七)表决通过《关于计提2022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允许129,001,373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 100.0000%;抵制 0 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 0.0000%;放弃 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允许7,5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100.0000%;抵制 0 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放弃0股 ,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
(八)表决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允许129,001,373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 100.0000%;抵制 0 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 0.0000%;放弃 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允许7,5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100.0000%;抵制 0 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放弃0股 ,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
(九)表决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允许129,001,373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 100.0000%;抵制 0 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 0.0000%;放弃 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允许7,5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100.0000%;抵制 0 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放弃0股 ,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
(十)表决通过《关于公司拟对外出售资产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允许129,001,373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 100.0000%;抵制 0 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 0.0000%;放弃 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允许7,5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100.0000%;抵制 0 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放弃0股 ,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
(十一)表决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并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允许129,001,373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 100.0000%;抵制 0 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 0.0000%;放弃 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允许7,5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100.0000%;抵制 0 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放弃0股 ,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
(十二)表决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允许129,001,373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 100.0000%;抵制 0 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 0.0000%;放弃 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允许7,5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100.0000%;抵制 0 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放弃0股 ,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
(十三)表决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允许129,001,373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 100.0000%;抵制 0 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 0.0000%;放弃 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允许7,5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100.0000%;抵制 0 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放弃0股 ,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
(十四)表决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允许129,001,373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 100.0000%;抵制 0 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 0.0000%;放弃 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允许7,5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100.0000%;抵制 0 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放弃0股 ,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
三、律师见证状况
(一)法律事务所名字:广东省信达法律事务所
(二)印证侓师名字:林晓春、刘璐
(三)总结性建议:工作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招集、举办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列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资格均真实有效,决议程序流程、决议结论真实有效。
四、备查簿文档
1、成都中天精装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股东会议决议;
2、关于深圳中天精装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成都中天精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5月22日
广东省信达法律事务所
关于深圳中天精装有限责任公司
“精装修可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投资者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信达见字(2023)第002号
致:成都中天精装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省信达法律事务所(下称“信达”)接纳深圳市中天精装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天精装”或“企业”)委托,分派信达侓师出席“精装修可转债”(债卷编码:127055)2023年第一次债券投资者大会(下称“此次债券投资者大会”)。信达侓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现行有效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及其《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下称“《募集说明书》”)、《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下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就公司本次债券投资者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流程、参会工作人员资质、决议程序流程及决议结论等事宜出示本法律意见书。
为提供本法律意见书,信达特作如下申明:
1. 在出示本法律意见书的过程当中,信达已得到公司的如下所示确保:公司已经向信达带来了信达出示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的和真实初始书面报告、团本原材料、打印原材料、书面说明或口头上证词等相关资料;其所提供的文件资料为团本、扫描文件或影印件的,都与原件或正本一致或相符合;文档里的盖公章及签名所有真正;其所提供的文档及相关的的书面阐述均真正、精确、详细、无遗漏,且不包括一切虚假性的信息;一切可以危害此次债券投资者大会的事实证据文档都已向信达公布,且没有任何瞒报、疏忽的地方。
2. 针对出示本法律意见书尤为重要又很不能得到单独相关证据支撑的客观事实,信达取决于政府部门有关主管部门、企业、债券投资者、此次债券投资者会议召集人或者其它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出示法律意见。
3. 本法律意见书仅作印证公司本次债券投资者大会相关事宜的合理合法的目的应用,不可作为所有其他目地。信达在这里允许,企业将该法律意见书做为公司本次债券投资者会议公告原材料,随企业别的公示文档一并予以公告,并且对法律意见书中公开发表法律意见负责任。
信达侓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依照律师业公认业务规范、职业道德和尽职履责精神实质,就此次债券投资者大会相关事宜开具的法律意见如下所示:
一、此次债券投资者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流程
1. 公司本次债券投资者会议由董事会承担集结。董事会于2023年4月28日在规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表发布《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公告》(下称“《会议通知》”)。以上《会议通知》注明了此次债券投资者大会的召集人、会议召开时长、会议地点、会议召开及投票选举方法、债权登记日、会议审议事宜、大会备案事宜等。
2. 2023年5月22日早上10:00,此次债券投资者大会在广东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祥和八路深业祥和商务大厦C座8楼大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组织,选用当场与通信相结合的方式举办,并制定无记名方法投票选举。此次债券投资者大会的举办时长、会议地点及其它事宜与《会议通知》一致。
综上所述,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债券投资者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流程符合规定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及其《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债券投资者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质
1. 依据《会议通知》,此次债券投资者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2. 经核实此次债券投资者大会截止到2023年5月17日(即债权登记日)的债券投资者名单、债券投资者以及代理人资格证明文件等相关材料,出席本次债券投资者大会的债券投资者(含债券投资者委托代理人)总共1人,代表公司今天未清偿债卷总共910张,所代表的今天未清偿债卷本钱总金额总共91,000元,占今天未还款债券面值总额0.0158%。
3. 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信达侓师出席了此次债券投资者大会。
信达律师认为,此次债券投资者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符合规定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及其《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
三、此次债券投资者大会的决议流程和决议结论
此次债券投资者大会选用当场与通信相结合的方式举办,并制定无记名方法决议。此次债券投资者大会的决议情况如下:
1. 表决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决议结论:允许910张,占列席会议债券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债卷总量的100.0000%;抵制0张,占列席会议债券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债卷总量的0.0000%;放弃0张,占列席会议债券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债卷总量的0.0000%。
该提案得到列席会议且有表决权的债券投资者(或债券投资者委托代理人)持有未还款债券面值总金额超出二分之一允许,该提案得到一致通过。
综上所述,信达律师认为,此次债券投资者会议表决程序流程及决议结论符合规定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及其《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决议程序流程及决议结论真实有效。
四、结果建议
总的来说,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债券投资者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流程、召集人和列席会议工作人员资格符合规定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及其《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此次债券投资者大会的决议程序流程及决议结论真实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经信达责任人、经办人员侓师签名及信达盖公章后起效。
广东省信达法律事务所
责任人:魏天慧 刘 璐
经办人员侓师:林晓春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广东省信达法律事务所
关于深圳中天精装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信达会字[2023]第163号
致:成都中天精装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省信达法律事务所(下称“信达”)接纳深圳市中天精装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贵司”)委托,指派律师参与了贵司2022年度股东会(下称“此次股东会”),并进行必须的认证工作中。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及其贵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照律师业公认业务规范、职业道德和尽职履责精神实质,对此次股东会的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列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决议流程和决议结论等事宜发布如下所示法律意见。
一、有关此次股东会的集结与举办
贵董事会于2023年4月28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了《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下称“会议报告”)。2023年5月22日14:30,贵司此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按照上述情况会议报告在广东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祥和八路深业祥和商务大厦C座8楼大会议室如期召开。此次股东会采用当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贵司根据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与互联网投票软件向公司股东给予互联网方式的微信投票。公司股东根据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准确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早上9:15-9:25,9:30-11:30,在下午13:00-15:00;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准确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9:15-15:00阶段的随意时长。
经信达侓师检审,此次股东会的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有关出席本次股东会工作的人员资质
1、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及授权委托人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股东及公司股东委托委托代理人共 7 名,拥有贵司股权 128,993,973 股,占贵司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70.9940 %。
经信达侓师认证,以上公司股东及授权委托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并履行投票表决权资格真实有效。
依据深圳交易所提供的信息,此次股东会根据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与互联网投票软件进行合理决议股东共 1 名,拥有贵司股权 7,400 股,占贵司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0.00407 %。
之上根据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给予组织深圳交易所认证其真实身份。
经检查,参加此次股东会的除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其独立或是总计持有公司5%之上股权公司股东之外的公司股东(下称“中小股东”)及授权委托人(互联网及现场)共 2 名,拥有贵司股权 7,500 股,占贵司股权总量的 0.00413 %。
2、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有关人员为贵司的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信达侓师。
信达律师认为,以上工作人员都有资质出席本次股东会。
3、此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经信达侓师认证,此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尊董事会。
信达律师认为,此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真实有效。
三、有关此次股东会的决议流程和决议结论
经信达侓师认证,这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法进行了现场决议,并按照《股东大会规则》与《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程序执行记票监票。依据深圳交易所向贵公司提供此次会议网上投票的相关资料,贵企业合并汇总了当场网络投票和网络投票的决议结论,现场发布决议结论,审议通过了如下所示提案:
1. 关于企业2022年年报全篇及引言的议案
允许 129,001,373 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100.0000 %;抵制 0 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0.0000 %;放弃 0 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0.0000 %。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为:允许 7,500 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100.0000 %;抵制 0 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0.0000 %;放弃 0 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0.0000 %。
2. 关于企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允许 129,001,373 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100.0000 %;抵制 0 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0.0000 %;放弃 0 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0.0000 %。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为:允许 7,500 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100.0000 %;抵制 0 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0.0000 %;放弃 0 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0.0000 %。
3. 关于企业2022年度股东会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
允许 129,001,373 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100.0000 %;抵制 0 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0.0000 %;放弃 0 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0.0000 %。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为:允许 7,500 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100.0000 %;抵制 0 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0.0000 %;放弃 0 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0.0000 %。
4. 关于企业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汇报的议案
允许 129,001,373 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100.0000 %;抵制 0 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0.0000 %;放弃 0 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0.0000 %。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为:允许 7,500 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100.0000 %;抵制 0 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0.0000 %;放弃 0 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0.0000 %。
5. 关于企业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允许 129,001,373 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100.0000 %;抵制 0 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0.0000 %;放弃 0 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0.0000 %。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为:允许 7,500 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100.0000 %;抵制 0 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0.0000 %;放弃 0 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0.0000 %。
6. 关于企业2022年度独董个人工作总结的议案
允许 129,001,373 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100.0000 %;抵制 0 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0.0000 %;放弃 0 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0.0000 %。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为:允许 7,500 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100.0000 %;抵制 0 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0.0000 %;放弃 0 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0.0000 %。
7. 有关记提2022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允许 129,001,373 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100.0000 %;抵制 0 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0.0000 %;放弃 0 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0.0000 %。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为:允许 7,500 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100.0000 %;抵制 0 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0.0000 %;放弃 0 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0.0000 %。
8. 有关应用闲置不用自筹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的议案
允许 129,001,373 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100.0000 %;抵制 0 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0.0000 %;放弃 0 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0.0000 %。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为:允许 7,500 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100.0000 %;抵制 0 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0.0000 %;放弃 0 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0.0000 %。
9. 关于企业向金融企业申请办理信用额度的议案
允许 129,001,373 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100.0000 %;抵制 0 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0.0000 %;放弃 0 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0.0000 %。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为:允许 7,500 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100.0000 %;抵制 0 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0.0000 %;放弃 0 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0.0000 %。
10. 有关公司拟对外开放售卖财产的议案
允许 129,001,373 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100.0000 %;抵制 0 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0.0000 %;放弃 0 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0.0000 %。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为:允许 7,500 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100.0000 %;抵制 0 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0.0000 %;放弃 0 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0.0000 %。
11. 有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动实施方法、执行地址并推迟及变动一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允许 129,001,373 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100.0000 %;抵制 0 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0.0000 %;放弃 0 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0.0000 %。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为:允许 7,500 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100.0000 %;抵制 0 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0.0000 %;放弃 0 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0.0000 %。
12. 关于变更一部分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允许 129,001,373 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100.0000 %;抵制 0 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0.0000 %;放弃 0 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0.0000 %。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为:允许 7,500 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100.0000 %;抵制 0 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0.0000 %;放弃 0 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0.0000 %。
13. 有关报请股东会受权股东会申请办理以小额诉讼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的议案
允许 129,001,373 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100.0000 %;抵制 0 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0.0000 %;放弃 0 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0.0000 %。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为:允许 7,500 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100.0000 %;抵制 0 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0.0000 %;放弃 0 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0.0000 %。
14. 关于修订企业章程的议案
允许 129,001,373 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100.0000 %;抵制 0 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0.0000 %;放弃 0 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0.0000 %。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为:允许 7,500 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100.0000 %;抵制 0 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0.0000 %;放弃 0 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0.0000 %。
此次股东会纪录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执行董事、公司监事、董事长助理、会议主持签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及授权委托人并未对决议结论提出质疑。
信达律师认为,此次股东会决议程序流程合乎相关法律法规及贵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议结论真实有效。
四、结果建议
总的来说,信达律师认为,贵司此次股东会的集结及举办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列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理,决议程序流程及决议结论真实有效。
信达允许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司此次股东会别的信息公开材料一并公示。
广东省信达法律事务所
责任人: 魏天慧 刘 璐
签名侓师:林晓春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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