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阿特斯”、“外国投资者”或“企业”)依据中国证监会(下称“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出台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208号〕)(下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205号〕),上海交易所(下称“上海交易所”)出台的《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证指数发〔2023〕33号)(下称“《首发承销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上证指数发〔2023〕35号)(下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上证指数发〔2023〕36号)(下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中国证券业协会”)出台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下称“《承销业务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3〕19号)(下称“《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等有关规定,及其上海交易所相关股票发行上市制度和全新操作指南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且在新三板转板。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金证券”或“保荐代表人(联席主承销商)”)出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下称“华泰联合证券”)与吴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光大证券”)出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中金证券、华泰联合证券及光大证券统称“联席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选用向参加战略配售的投资人定项配股(下称“战略配售”)、线下向满足条件的投资人询价采购配股(下称“网下发行”)和线上向拥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权与非限购存托总市值的社会里公众投资者标价发售(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在网上、网下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承担组织落实。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在保荐代表人(联席主承销商)部位进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都通过上海交易所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IPO网下询价认购)(下称“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开展;网上发行根据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请投资人仔细阅读本公告。有关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数字化的具体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投资人可以通过下列网站地址(http://www.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listing/、http://www.sse.com.cn/ipo/home/)查看公示全篇。
烦请投资者关注下列重要内容:
1、网下投资者询价采购资质审查:本公告所指“网下投资者”就是指参加网下发行的投资者,“配售对象”就是指网下投资者或者其管理的股票投资商品。网下投资者应当于2023年5月25日(T-4日)下午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进行配售对象的申请注册工作任务,并通过保荐代表人(联席主承销商)中金证券股票注册制IPO网下投资者智能管理系统(网站地址:https://zczipo.cicc.com.cn/)在线申请承诺书以及相关审查原材料。
联席主承销商已根据国家规章制度政策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要求。实际标准和分配请见本公告“三、(一)网下投资者参与其中条件和价格规定”。仅有合乎外国投资者及联席主承销商确立的网下投资者规范标准的投资人方可参加本次发行初步询价。不符合规定规范而参加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须自己承担一切由这一行为所引发的不良影响,联席主承销商将于上海交易所业务流程管理系统平台(发售包销业务流程)(下称“业务流程管理系统平台”)里将其价格设为失效,并且在《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下称“《发行公告》”)中公布有关情况。
2、网下投资者递交定价原则与建议价格或价格定位规定:网下投资者须于招股意向书发表日(2023年5月23日,T-6日)13:00后到初步询价日(2023年5月26日,T-3日)09:30前,根据上海交易所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递交定价原则和内部的调查报告给的提议价格或价格定位。线下投资者递交定价原则前,理应执行内部结构申请流程。未能询价采购开始之前递交定价原则、提议价格或价格定位的网下投资者,不得参加询价采购。网下投资者应当按照定价原则给的提议价格或价格定位开展价格,正常情况下不可修改意见价钱或是超过提议价格定位开展价格。
3、网下投资者总资产审查规定:网下投资者以及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执行行业管理规定,属实向联席主承销商给予配售对象近期一个月底(招股意向书发表日上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即2023年4月30日)的总资产汇报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要求详细本公告“三、(二)网下投资者审查原材料的递交方法”)。配售对象成立年限不满意一个月的,正常情况下以初步询价此前第五个交易时间(2023年5月19日,T-8日)的商品资产总额为标准。
特别提示网下投资者留意,为推动网下投资者谨慎价格,有利于审查科创板上市网下投资者总资产,规定网下投资者在上海交易所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上对总资产开展服务承诺,请网下投资者按“三、(五)初步询价”中有关流程进行实际操作。网下投资者在网络交易网站填报的总资产理应与其说向联席主承销商所提供的总资产汇报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中标明的总资产一致;不一致的,所带来的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己承担。
参加初步询价时,网下投资者为配售对象填写的拟申购额度正常情况下不能超过该配售对象以上总资产汇报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中标明的近期一个月底(招股意向书发表日上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即2023年4月30日)的资产总额与询价采购前资产总额的孰低值;配售对象成立年限不满意一个月的,拟申购额度正常情况下不能超过初步询价此前第五个交易时间(即2023年5月19日,T-8日)的资产总额与询价采购前资产总额的孰低值。联席主承销商发觉配售对象不执行行业管理规定,超出其向联席主承销商递交资金证明材料上相对应总资产认购的,可以拒绝或去除该配售对象的价格。
4、网下投资者谨慎价格规定:为进一步规范科创板新股发售包销纪律,规定网下投资者严格执行科学合理、单独、客观性、谨慎的基本原则参加网下询价,详细如下:
(1)就同一次科创板上市IPO发售,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最多纪录同一网下投资者递交的2次基本询价报价纪录。网下投资者为拟参加报价的所有配售对象上传所有价格纪录后,理应一次性递交。递交2次价格记载的,以第2次递交的价格纪录为标准。
(2)网下投资者初次递交价格纪录后,正常情况下不可改动,确实有必需改动的,应再次执行标价决策制定,于第2次递交页面填好减价原因、减价力度的逻辑性测算根据及其以前价格存不存在定价原则不全面、标价决策制定不完善等状况,并把相关材料归档备查簿。递交内容包括归档备查簿原材料将成为后续监管组织审查网下投资者标价管理决策以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关键依据。
5、网下申购限制:此次网下发行每一个配售对象的认购股票数最高为9,000亿港元,占线下原始发行数量的31.99%。网下投资者以及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执行行业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风险管控和合规,谨慎适时调整拟认购价格与拟股票数量。
6、超额配售选择权:外国投资者授于中金证券超额配售选择权,中金证券为本次发行落实措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或称“绿鞋”)操控的获受权主承销商(下称“获受权主承销商”)。获受权主承销商可按照本次发行价钱给投资者超额配售不得超过原始发行规模15.00%(不得超过81,158,500股)的个股,即给投资者配股累计不得超过原始发行规模115.00%(不得超过622,217,324股)的个股,全额的履行超额配售选择权拟发行新股的实际总数将于2023年5月30日(T-1日)《发行公告》中公布,最后超额配售状况将于2023年6月1日(T+1日)《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下称“《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超额配售个股将可向本次发行参与其中战略配售的投资人推迟交付方法得到,并所有向在网上投资人配股。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计划方案详细本公告“十一、超额配售选择权”。
7、高价位去除体制:外国投资者和联席主承销商依据去除失效价格后询价采购结论,对每一个满足条件的配售对象的价格依照拟认购价钱从高到低、同一拟认购价格方面按配售对象的拟股票数量从小到大、同一拟认购价钱同一拟股票数量上按认购时长(申报日期借助互联网交易网站纪录为标准)由后至先、同一拟认购价钱同一拟股票数量同一认购时间按上海交易所业务流程管理系统平台一键生成的配售对象次序从后面到前排列,去除拟认购总产量中价格最大的那一部分,去除的拟认购总产量不少于网下投资者拟认购总数的1%。当拟去除的最高级申报价格一部分里的最少价格和确立的发行价相同的情况下,对于该价钱里的申请不会再去除。去除一部分不得参加网下申购。
8、明确发行价:在去除最大一部分价格后,外国投资者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依据网下发行询价报价状况,综合评定企业有效升值空间、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行业类别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多个方面,综合考虑网下投资者合理认购倍率、市场状况、募资需求及包销风险性等多种因素,审慎评估标价是不是超过网下投资者去除最大价格一部分后剩下报价的中位值和加权平均值,并通过公布募资方法成立的证券基金(下称“证券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下称“社会保险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下称“养老保险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下称“年金基金”)、合乎《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险资(下称“险资”)和达标境外机构资产剩下报价的中位值和加权平均值的孰低值及超过力度。如超过的,超过力度不超过30%。
9、经营风险尤其公示:初步询价完成后,若外国投资者和联席主承销商确立的发行价超出去除最大价格一部分后网下投资者剩下报价的中位值和加权平均值,及其证券基金、社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金、年金基金、险资和达标境外机构资产剩下报价的中位值和加权平均值,或本次发行价钱相匹配股票市盈率超出同业竞争上市企业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公布的同业竞争近期一个月静态数据平均市盈率),外国投资者及联席主承销商将于在网上、网下申购之前所公布《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下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中表明标价合理化,提醒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10、限售期分配:本次发行的股票里,网上发行的个股无商品流通限定及限售期分配,自此次公开发行个股在上交所上市的时候起就可以商品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为占比限购方法,网下投资者理应服务承诺其获配股票数的10%(向上取整测算)限售期限为自外国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发售的时候起6月。即每一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里,90%的股权无限售期,自此次发行新股在上交所上市买卖的时候起就可以商品流通;10%的股权限售期为6月。网下投资者参加基本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不用向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好限售期分配,一旦价格则视为接纳本公告所公布的线下限售期分配。
发展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分配详细本公告“二、战略配售”。
11、风险防范:此次新股发行后计划在新三板转板,这一市场具有很高的经营风险。科创板公司具备科研投入大、运营风险高、销售业绩不稳、退市风险警示高等优点,投资者遭遇比较大的经营风险。投资人应深入了解科创板市场的项目风险及我们公司《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下称“《招股意向书》”)中公布的潜在风险,谨慎做出项目投资确定。
投资人需深入了解相关新股上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仔细阅读本公告的各种具体内容,知晓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股标准,在提交价格前应保证并不属于严禁参加网下询价的情况,并保证其拟股票数量与未来持仓状况合乎有关法律法规及主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投资人一旦递交价格,联席主承销商视作该投资人服务承诺:投资人参加此次价格合乎法律法规及本公告的相关规定,所产生的一切违规行为及相关后果由投资人自己承担。
相关本公告和本次发行的一些问题由联席主承销商保存最终解释权。
一、本次发行的相关情况
(一)交易方式
1、阿特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A股)(下称“本次发行”)申请早已上交所科创板发售联合会表决通过,并且已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申请注册(证监批准〔2023〕620号)。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联席主承销商)为中金证券,中金证券、华泰联合证券及光大证券出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外国投资者股票简称为“阿特斯”,扩位称之为“阿特斯阳光电力”,股票号为“688472”,该编码与此同时适用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摇号编码为“787472”。依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集团公司所在领域为“液压气动和设备加工制造业(C38)”。
2、本次发行选用战略配售、网下发行与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在网上、网下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承担组织落实。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在保荐代表人(联席主承销商)部位进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都通过上海交易所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开展;网上发行根据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
3、北京海问法律事务所将会对本次发行与包销过程进行全过程印证,并提交重点法律意见书。
(二)公开发行新股数量及老股转让分配
此次原始公开发行股票541,058,824股,发行股份占公司发行后股权数量比例为15.00%(超额配售选择权履行前),均为公开发行新股,自然人股东没有进行公开发售股权。外国投资者授于中金证券不得超过原始发行股份总数15.00%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的履行,则发售总股数将扩大到622,217,324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占比大约为16.87%(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的履行后)。
此次发行后企业总市值为3,607,058,824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履行前),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的履行,则发行后企业总市值为3,688,217,324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的履行后)。
(三)战略配售、线下、网上发行总数分配
本次发行原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189,370,588股,约为原始发行数量的35.00%,约为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的履行后发售总股数的30.43%。最后战略配售数量以及原始战略配售数量差值将依据“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的基本原则开展回拔。
回拨机制运行前,线下原始发行数量为281,350,736股,约为超额配售选择权履行前扣减原始战略配售总数后原始发行数量的80.00%,约为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的履行后扣减原始战略配售总数后本次发行总数的65.00%;回拨机制运行前、超额配售开启前,在网上原始发行数量为70,337,500股,约为超额配售选择权履行前扣减原始战略配售总数后原始发行数量的20.00%;回拨机制运行前、超额配售开启后,在网上原始发行数量为151,496,000股,约为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的履行后扣减原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后本次发行总数的35.00%。
最后线下、网上发行总计数量达到本次发行总数扣减最后战略配售总数,在网上及线下最后发行数量将依据是否启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及回拔情况判断。
(四)定价方法
本次发行可向满足条件的投资人开展初步询价明确发行价,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标价时外国投资者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充分考虑去除最大价格一部分后初步询价数据信息、企业基本面状况、将来成长型及可比公司估值水平等多种因素。计划方案详细本公告“四、明确发行价及合理价格投资人”。
(五)限售期分配
本次发行的股票里,网上发行的个股无商品流通限定及限售期分配,自此次公开发行个股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就可以商品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为占比限购方法,网下投资者理应服务承诺其获配股票数的10%(向上取整测算)限售期限为自外国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发售之日起6个月。即每一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里,90%的股权无限售期,自此次发行新股在上交所上市买卖之日起就可以商品流通;10%的股权限售期为6个月。网下投资者参加基本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不用向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好限售期分配,一旦价格则视为接纳本公告所公布的线下限售期分配。
发展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分配详细本公告“二、战略配售”。
(六)本次发行关键日程安排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售认购日;
注2:以上日期是买卖日,如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危害本次发行,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公示,改动本次发行日程;
注3:若因上海交易所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系统异常或者非可控性造成网下投资者不能正常使用其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开展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中,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联席主承销商联络。
(七)项目路演推荐分配
外国投资者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在2023年5月23日(T-6日)至2023年5月25日(T-4日)期内,向满足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进行现场、手机或者视频的形式进行线下推荐,项目路演推荐具体内容不超过《招股意向书》以及他已经公开数据范畴,错误股票二级市场成交价做出预测分析。推荐的日程安排如下所示:
线下项目路演推荐环节除外国投资者、联席主承销商、投资人及印证侓师之外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线下项目路演。联席主承销商将会对之上涉及到面对俩家及两个之上投资人的项目路演推荐过程进行全过程音频。
外国投资者及联席主承销商定于2023年5月30日(T-1日)统筹安排本次发行网上路演,项目路演推荐具体内容不超过《招股意向书》以及他已经公开数据范畴。有关网上路演的详细信息客户程序2023年5月29日(T-2日)发表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
二、战略配售
(一)此次战略配售的整体分配
1、本次发行中,参加战略配售的投资人的考虑在考虑到投资人资质证书及其市场状况后综合性明确,关键有如下四类:
(1)我国中金财富证劵有限责任公司(参加投股的保荐代表人有关分公司,下称“中金财富”);
(2)金投阿特斯1号职工参加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金投阿特斯2号职工参加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金投阿特斯3号职工参加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发行人的高管人员与骨干员工参加此次战略配售成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下列合称之为“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或各自称之为“金投阿特斯1号”、“金投阿特斯2号”、“金投阿特斯3号”)。
(3)与外国投资者生产经营活动具备战略伙伴关系而长期合作愿景的大企业或者其下属单位;
(4)具备长期性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者其下属单位、国家级别大中型股权投资基金或者其下属单位。
2、本次发行原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189,370,588股,占原始发行数量的35.00%,约为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的履行后发售总股数的30.43%。最后战略配售数量和额度将于2023年5月29日(T-2日)明确发行价后确定。参加战略配售的投资人最后配股数量以及原始配股数量差值将依据回拨机制要求的基本原则开展回拔。
(二)保荐代表人有关分公司投股
1、投股行为主体
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联席主承销商)依照《管理办法》和《首发承销细则》的有关规定参加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投股主体是中金财富。
2、投股总数
依据《首发承销细则》规定,投股数量和额度将依据外国投资者此次公开发行股票规模(不顾及履行超额配售选择权产生的影响)划档明确:
(1)发行规模不够10亿的,投股比例是5%,但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余元;
(2)发行规模10亿元以上、不够20亿的,投股比例是4%,但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余元;
(3)发行规模20亿元以上、不够50亿的,投股比例是3%,但不超过人民币1亿人民币;
(4)发行规模50亿元以上的,投股比例是2%,但不超过人民币10亿人民币。
实际投股额度将于2023年5月29日(T-2日)发行价确认后确立。
此次保荐代表人有关分公司投股的原始股权数量达到此次发行股权数量5.00%,即27,052,941股。因保荐代表人有关分公司最后具体申购数量以及最后具体发行规模有关,联席主承销商将于明确发行价之后对保荐代表人有关分公司最后具体申购总数作出调整。
(三)外国投资者管理层骨干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1、投资主体
发行人的高管人员与骨干员工参加此次战略配售成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是中金阿特斯1号、金投阿特斯2号、金投阿特斯3号。
2、参加经营规模详细情况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加战略配售的总数为不得超过此次发行体量的10.00%,且不超出54,105,882股;与此同时参加申购经营规模限制总计不得超过593,746,587.59元。详情如下:
(1)金投阿特斯1号
实际名字:金投阿特斯1号职工参加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开设时长:2023年3月29日;
募资经营规模:528,890,779.59 元;
参加申购经营规模限制:528,890,779.59元(金投阿特斯1号是权益类资产管理计划,其募投的100%用以参加此次战略配售);
管理员:中国国际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具体操纵行为主体:中国国际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参与者名字、职位与资产管理计划金额的拥有占比请参见附件一。
(2)金投阿特斯2号
实际名字:金投阿特斯2号职工参加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开设时长:2023年3月29日;
募资经营规模:55,270,000.00元;
参加申购经营规模限制:44,216,000.00元(金投阿特斯2号是混和类资产管理计划,其募投的80%用以参加此次战略配售);
管理员:中国国际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具体操纵行为主体:中国国际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参与者名字、职位与资产管理计划金额的拥有占比请参见附件二。
(3)金投阿特斯3号
实际名字:金投阿特斯3号职工参加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开设时长:2023年3月29日;
募资经营规模:25,799,760.00元;
参加申购经营规模限制:20,639,808.00元(金投阿特斯3号是混和类资产管理计划,其募投的80%用以参加此次战略配售);
管理员:中国国际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具体操纵行为主体:中国国际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参与者名字、职位与资产管理计划金额的拥有占比请参见附件三。
经联席主承销商和聘用的北京海问法律事务所审查,并且经过外国投资者确定,金投阿特斯1号、金投阿特斯2号、金投阿特斯3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市场份额拥有平均为发行人的高管人员与骨干员工。以上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归属于“发行人的高管人员与骨干员工参加此次战略配售成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四)配股标准
参加此次战略配售的投资人都已与外国投资者、保荐代表人(联席主承销商)签定战略配售协议书,不参加此次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还许诺依照外国投资者和联席主承销商确立的发行价申购其服务承诺申购的股票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缴纳申购资产。
依据本次发行中超额配售选择权安排,战略配售合同中已包括推迟交货条文。最后涉及到推迟交付参加战略配售的投资人及推迟交付股票数将于2023年6月2日(T+2日)向参加战略配售的投资人上传的《配售结果通知书》中列明。
2023年5月26日(T-3日),参加战略配售的投资人将为保荐代表人(联席主承销商)全额交纳申购资产。联席主承销商在确认发行价后依据本次发行标价情况判断各参加战略配售的投资人最后配股额度、配股总数,如参加战略配售的投资人获配额度小于其预缴税款金额,保荐代表人(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退还差值。
2023年5月30日(T-1日)发布的《发行公告》将公布参加战略配售的投资人名字、服务承诺申购的证劵数量及限售期分配等。
2023年6月2日(T+2日)发布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下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将公布战略配售最后获配的投资人名字、证劵数量及限售期分配等。
(五)限售期限
中金财富此次投股获配个股的限售期为24月,限售期自此次公开发行个股在上交所上市的时候起算起。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配个股的限售期为12三个月,限售期自此次公开发行个股在上交所上市的时候起算起。
别的参加战略配售的投资人获配个股的限售期限为12月,限售期自此次公开发行个股在上交所上市的时候起算起。
限售期期满后,参加战略配售的投资人对获配股份的高管增持可用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有关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六)审查状况
联席主承销商和聘用的北京海问法律事务所对此参加战略配售的投资人的选择规范、配股资质及存不存在《首发承销细则》第四十一条所规定的严令禁止情况进行核实,同时要求外国投资者与参加战略配售的投资人就审查事宜出示承诺书。有关审查文件和法律意见书将在2023年5月30日(T-1日)开展公布。
(七)认购账款交纳及验资报告分配
2023年5月26日(T-3日)前,参加战略配售的投资人理应全额交纳新股申购资产。
毕马威华振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在2023年6月6日(T+4日)时对参加战略配售的投资人交纳的申购资产到账问题进行检审,并提交汇算清缴报告。
(八)有关服务承诺
根据《首发承销细则》和《承销业务规则》,参加战略配售的投资人已签定《关于参与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战略配售承诺函》,对《首发承销细则》和《承销业务规则》所规定的相关事宜展开了服务承诺。
参加此次战略配售的保荐代表人有关分公司(中金财富)、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员(中金证券)已签定承诺书,服务承诺不运用获配股权获得股东影响力危害外国投资者正常的生产运营,没有在获配股权限售期内谋取外国投资者管控权。
三、线下初步询价分配
(一)网下投资者参与其中条件和价格规定
1、此次网下发行对象是经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注册的证劵公司、私募基金公司、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车险公司、代理记账公司、达标境外机构及合乎一定要求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相关投资者。其他法人和管理、投资者不可参加此次线下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
2、参加此次网下发行的投资人必须符合《管理办法》《首发承销细则》《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承销业务规则》《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等相关规定的网下投资者规范。
3、本次发行初步询价通过网络交易网站开展,网下投资者理应申请办理进行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网下投资者CA资格证书后才可参加本次发行(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网下投资者CA资格证书即原线下IPO认购服务平台CA资格证书)。
4、以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号开始第四个交易时间2023年5月24日(T-5日)为基准日,除开参加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科技创新创业等内容封闭式运行股票基金与封闭式运行战略配售基金在这个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内(含基准日)所拥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权与非限购存托总的市值的每日平均总市值应是1,000万余元(含)之上之外,别的参加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投资者以及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这个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内(含基准日)所拥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权与非限购存托总的市值的每日平均总市值应是6,000万余元(含)之上。市值计算标准依照《网下发行实施细则》实行。
5、拟参加此次网下发行全部网下投资者,应当2023年5月25日(T-4日)下午12:00前根据中金证券股票注册制IPO网下投资者智能管理系统(网站地址:https://zczipo.cicc.com.cn/)递交审查材料及资金证明原材料。以上文档需要经过联席主承销商审查验证。如网下投资者智能管理系统没法提交,投资人能与联席主承销商共同商定审查材料的许多传输方法,热线电话010-89620580。
合乎这些条件并且在2023年5月25日(T-4日)12:00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且开通了上海交易所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CA证书网下投资者和股票配售目标方可参加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
6、若配售对象归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化的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册为科创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理应达到《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第五条要求的前提条件;
(2)在中国证券投资中基协进行备案,且不断合乎中国证券投资中基协备案标准;
(3)具备一定的投资管理整体实力,其管理方法在中国证券投资中基协备案商品总数量近期2个一季度应均是10亿人民币(含)之上,且近三年管理方法产品中最少有一只持有期2年(含)以上商品;
(4)合乎监督机构、中国证券业协会标准的其他要求;
(5)于2023年5月25日(T-4日)下午12:00前递交在监管部门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及其私募基金商品设立的备案程序等有关审查原材料。期货交易投资管理分公司参考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监管。
7、严禁参加此次网下询价和网下发行投资人的范畴
网下投资者归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参加此次网下发行:
(1)外国投资者以及公司股东、控股股东、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和其它职工;外国投资者以及公司股东、控股股东、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可以直接和间接执行操纵、共同控制或增加深远影响的企业,及其该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和大股东操纵的许多分公司;
(2)主承销商以及占股比例5%之上股东,主承销商的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和其它职工;主承销商以及占股比例5%之上股东、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可以直接和间接执行操纵、共同控制或增加深远影响的企业,及其该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和大股东操纵的许多分公司;
(3)主承销以及大股东、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和其它职工;
(4)以上第(1)、(2)、(3)项上述者的密切相关的家庭主要成员,包含另一半、儿女及配偶、爸爸妈妈及其配偶的爸妈、兄妹及配偶、伴侣的兄妹、儿女伴侣的爸爸妈妈;
(5)以往6个月与主承销商存有证券承销、包销业务往来的企业以及持仓5%之上股东、控股股东、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或已经与主承销商签定证券承销、包销合同和协议或达到有关意愿的企业以及持仓5%之上股东、控股股东、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
(6)根据配股可能造成不正当行为或不当得利的许多普通合伙人、法人代表和管理;
(7)列为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出现异常名册和限制名单里的投资人或配售对象;
(8)私募基金资产管理产品,或配售对象以博得一、二级市场价格比为基本投资的目的参加先发证劵网下询价和配股业务流程;
(9)本次发行参与其中战略配售的投资人。
以上第(2)、(3)项规定的严禁配售对象管理的证券基金、社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金和年金基金不会受到本办法规定限制,但必须符合证监会和国务院别的主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以上第(9)项里的证券基金管理员管理的未参加战略配售的证券基金、社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金和年金基金以外。
8、此次网下发行每一个配售对象的认购股票数最高为9,000亿港元,占线下原始发行数量的31.99%。网下投资者以及管理的配售对象必须遵守行业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风险管控和合规,适时调整拟认购价格与拟股票数量。参加初步询价时,请尤其注意拟认购价格与拟股票数量相对应的拟申购额度是不是超出其发放给联席主承销商及在网络交易网站填写的近期一个月底(招股意向书发表日上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即2023年4月30日)的资产总额与询价采购前资产总额的孰低值;配售对象创立不满意一个月的,请尤其注意拟申购额度是不是超出初步询价此前第五个交易时间(2023年5月19日,T-8日)的资产总额与询价采购前资产总额的孰低值。联席主承销商发觉配售对象不执行行业管理规定,超出其向联席主承销商递交资金证明材料上相对应总资产认购的,可以拒绝或去除该配售对象的价格。
9、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网下发行或是网上发行一种方式开展认购。凡参加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不论是否合理价格,均不能参加网上发行。
10、参加此次战略配售的投资人不可参加此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但参加战略配售的投资人做为证券基金管理员管理的未参加战略配售的证券基金、社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金和年金基金以外。
11、联席主承销商将于初步询价及配股时对网下投资者存不存在以上严令禁止情况进行核实,投资人应按照联席主承销商的需求进行一定的相互配合(包含但是不限于给予企业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分配控股股东采访、属实提供一些普通合伙人社会关系名册、相互配合其他关联性调研等),如回绝相互配合审查或者其提交的材料不能清除它们的存在以上严令禁止情况的,或经核实不符配股资质的,联席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初步询价或是向开展配股。
(二)网下投资者审查原材料的递交方法
网下投资者以及管理的配售对象应当2023年5月23日(T-6日)至2023年5月25日(T-4日)下午12:00前根据中金证券股票注册制IPO网下投资者智能管理系统(https://zczipo.cicc.com.cn/)根据要求填好同时提交有关审查原材料。如未按照要求递交,联席主承销商有权利评定该配售对象的认购失效。
线下投资者以及配售对象的信息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并且具有科创板权限的信息为标准。配售对象就是指参加网下配售的投资人或者其管理方法的商品。未能这一规定时段前完成注册登记的,不得参加网下发行。因配售对象信息填写与备案登记不一致而致后果由线下投资者、配售对象自傲。
1、要递交的相关资料:网下投资者承诺书(投资者);网下投资者关联企业情况表(投资者);配售对象资金证明原材料。除此之外,除证券基金、养老保险金、社会保险基金、年金基金、险资、达标境外机构资产、技术专业投资者直营投资账户以外的其他配售对象还需提供《配售对象出资方基本信息表》;应当向中国证券投资中基协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员或私募投资基金还需提供产品备案证明材料。
《承诺函》规定,网下投资者一旦价格则视为接纳本次发行的线下限售期分配。实际限售期分配请见本公告“七、(五)线下占比限购”。
2、系统软件提交方法
(1)申请注册及信息内容上报
投资人进到中金证券股票注册制IPO网下投资者智能管理系统(网站地址:https://zczipo.cicc.com.cn/),应根据网页页面右上方“网下投资者登陆”开展用户注册同时提交有关审查原材料。点击网页右上方“操作指南免费下载”选择项可以免费下载《科创板投资者操作指引》(如无法打开,请升级更换新电脑浏览器)。投资人需要在2023年5月25日(T-4日)下午12:00前依照引导精确、全面地递交审查原材料。
账号登录环节中需提供有效手机号,一个手机号码只有注册一个客户。因为联席主承销商将在投资人原材料审查环节中第一时间以手机短信或是手机意见反馈进度,请尽快在本次发行环节中全过程保持电话畅通。
(2)递交投资人审查原材料
投资人必须按如下所示流程递交审查原材料:
第一步:点一下“项目列表——已经发售新项目——阿特斯——进到询价采购”连接进到投资人信息填写网页页面;
第二步:递交投资人基本资料,根据关键词搜索并选择适合的投资人全名,键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办理备案时一致),投资人研究会编号(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5位编号)、手机联系人名字、电子邮箱和办公室电话。点一下“储存及下一步”;
第三步:挑选拟参加询价采购的配售对象,并点一下“储存及下一步”;
第四步:阅读文章《承诺函》所有内容,点一下“确定”进到下一步。一旦点一下确定,视作为允许还许诺《承诺函》的原文具体内容;
第五步:针对不同配售对象具体要求,递交对应的原材料(需要提供的材料模版皆在网页页面右边的“模版下载”处)。
全部投资人及配售对象应当通过中金证券股票注册制IPO网下投资者智能管理系统递交审查原材料的电子档。纸质的正本不用邮递。
(3)投资人递交审查原材料的尤其规定
①有心参加此次初步询价并符合网下投资者标准化的投资人均要递交《承诺函》。递交的方式为点一下确定一键生成的电子档《承诺函》,一旦点一下确定,视作为允许还许诺《承诺函》的原文具体内容,还许诺属实带来了此次网下发行所需要的全部文件,并确保对所提供的全部文件材料信息真实性、精确性、完整性时效性承担,确定没有漏掉或欺诈。
②全部投资人均需向联席主承销商递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③全部投资人均需向联席主承销商递交《网下投资者关联方信息表》。投资人需要在“模版下载”中下载模板,填好详细并上传。递交《网下投资者关联方信息表》时要提交EXCEL版及盖公章版PDF。
④若配售对象归属于证券基金、社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金、年金基金、险资、达标境外机构资产、技术专业投资者直营投资账户,也无需递交《配售对象出资方基本信息表》。
此外的许多配售对象都应在“模版下载”中免费下载《配售对象出资方基本信息表》,填好详细并上传。递交《配售对象出资方基本信息表》时要提交EXCEL版及盖公章版PDF。
⑤给予产品备案证明材料(包含但是不限于办理备案函、备案查询系统截图)。全部拟参加本次发行的私募投资基金网下投资者,均应当提交私募基金办理备案审查原材料。本款所指私募投资基金,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名义向合格投资人募资成立的股权投资基金,包含财产由基金托管人或是普通合伙管理方法以融资活动为主要目的成立的公司或合伙制企业。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配售对象中,属于证劵公司、私募基金公司、车险公司、期货交易所下属公司设立的私募基金产品亦需给予以上办理备案审查原材料,以上私募基金产品包含但是不限于:基金管理公司以及投资管理分公司一对多专户理财产品或者一对一专户理财商品、证券交易所以及投资管理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方案、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额度特殊资管计划、保险公司资产管理产品、期货交易所以及资管子公司资管计划等,应当向中国证券投资中基协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员或私募投资基金,还需提供由中国证券投资中基协公布的高效的办理备案确认书的盖公章扫描文件或备案查询系统截图等其它证明文件。
⑥投资人应向联席主承销商给予配售对象的总资产汇报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投资人需要在“模版下载”中免费下载相对应模版,填好详细并上传。《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的估值日为《招股意向书》发表日上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即2023年4月30日)。不同种类的配售对象要递交资产总额经营规模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请参阅下面“3、资产总额经营规模证明尤其规定”。
如投资人回绝相互配合审查、无法详细递交有关材料或是提供的材料不能清除它们的存在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严禁参加网下发行情况的,外国投资者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加此次网下发行、把它价格做为失效价格处理不予以配股,并且在《发行公告》中直接公布。网下投资者违规参加此次新股上市网下发行的,应自己承担所产生的主要责任。
⑦之上流程结束后,点一下递交并等候审核通过后短信提醒(请保持电话畅通)。
3、资产总额经营规模证明尤其规定
(1)证券基金、社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金、年金基金、险资和达标境外机构资源等配售对象,应当由网下投资者自主出示《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加盖单位公章,或通过托管机构出示《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加盖公司估值或代管业务专用章。出示组织正常情况下应填好2023年4月30日配售对象账户资产估值表格中资产总额额度;配售对象帐户成立年限不满意一个月的,出示组织正常情况下应填好询价采购首此前第五个交易时间即2023年5月19日(T-8日)配售对象帐户资产估值表格中资产总额额度。
(2)技术专业投资者直营投资账户类配售对象,应当由网下投资者自主出示《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出示组织正常情况下应填好2023年4月30日配售对象股票账户和资金帐户里的资产总额额度。
(3)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方案、保险资产管理商品、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配售对象,应当由托管机构出示《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加盖公司估值或是代管业务专用章。如银行金融托管机构没法出示《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应当由托管机构出示基金估值表加盖公司估值或是代管业务专用章,及其网下投资者自主出示《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基金估值表和《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数据信息应保持一致。出示组织正常情况下应填好2023年4月30日配售对象账户资产估值表格中资产总额额度。
(4)网下投资者应严格执行行业管理规定,属实向联席主承销商递交资产总额经营规模证明文件,保证其填报的《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EXCEL电子档里的资产总额额度与PDF盖公章版及其它证明文件中相对应的资产总额额度保持一致,且配售对象拟申购额度不能超过其向联席主承销商递交的《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中相对应的资产总额额度。如配售对象拟申购额度超出《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中相对应的资产总额额度,联席主承销商可以拒绝或去除该配售对象的价格。以上证明文件需盖上公司印章或外界证实组织公司章。
4、提交时间
2023年5月25日(T-4日)下午12:00以前,投资人可改动已提交的IPO工程项目的申请资料;在2023年5月25日(T-4日)下午12:00以后,投资人将不能对已提交的信息进行调整。
5、投资人常见问题
每一个电子文档(《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汇总表》以外)提交后还需要自行打印,并在规定时间内盖章后扫描上传方可进行此次办理备案。需免费下载盖章后并上传的文件包含:《网下投资者关联方信息表》《配售对象出资方基本信息表》(若有);
投资人须并对填报的信息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有效、提交材料的准确性完好性承担。投资人未按规定在2023年5月25日(T-4日)下午12:00以前进行原材料递交,或虽进行原材料递交但也存在与事实不符、有误、不全面情况的,则将不能参与询价采购配股或是基本价格要被定义为失效价格。
请投资人仔细阅读上报页面上的填报常见问题。联席主承销商将安排人员在2023年5月23日(T-6日)、2023年5月24日(T-5日)的9:00-12:00、13:00-17:00及2023年5月25日(T-4日)的9:00-12:00接通热线电话,号为010-89620580。
(三)网下投资者资质审查
外国投资者和联席主承销商同印证侓师将会对投资人资质证书进行核实且有很有可能同时要求进一步给予证明材料,投资人应予以紧密配合。如投资人满足条件、投资人或者其管理的私募基金新产品的出资人归属于《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所定义的关联企业、投资人回绝相互配合审查、无法详细递交有关材料或是提供的材料不能清除它们的存在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和本公告所规定的严禁参加网下发行情况的,外国投资者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加此次网下发行、把它价格做为失效价格处理不予以配股,并且在《发行公告》中直接公布。网下投资者违规参加此次新股上市网下发行的,应自己承担所产生的主要责任。
网下投资者需自主审批核对关联企业,保证没有参加与投资者和联席主承销商存有一切直接和间接关联性新股网下询价。投资人参加询价采购则视为与投资者和联席主承销商不存在什么直接和间接关联性。若因投资人的缘故,造成关联企业参加询价采购或出现关联企业配股等状况,投资人需承担从而所形成的主要责任。
(四)递交定价原则与建议价格或价格定位
1、网下投资者须于招股意向书发表日(2023年5月23日,T-6日)13:00后到初步询价日(2023年5月26日,T-3日)9:30前根据上海交易所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递交定价原则以及给的提议价格或价格定位。线下投资者递交定价原则前,理应执行内部结构申请流程。未能询价采购开始之前递交定价原则、提议价格或价格定位的网下投资者,不得参加询价采购。
2、定价原则理应最少包含网下投资者内部结构单独编写完成调查报告,及调查报告申请流程证明材料(若有)。调查报告应当包括外国投资者基本面研究、外国投资者营运能力和财务状况分析、有效市场估值capm模型、实际价格提议或是提议价格定位等相关信息。价格提议为价格定位的,最大价格和最少价钱的差值不能超过最少价钱的20%。网下投资者应当按照定价原则给的提议价格或价格定位开展价格,正常情况下不可修改意见价钱或是超过提议价格定位开展价格。
(五)初步询价
1、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根据上海交易所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开展。网下投资者应当2023年5月25日(T-4日)下午12:00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进行科创板上市网下投资者配售对象的申请注册工作任务,且开通了上海交易所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CA资格证书,变成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的消费者后才可参加初步询价。上海交易所互联网技术买卖平台网址为:https://iitp.uap.sse.com.cn/otcipo/。满足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能通过以上网站地址参加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
2、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时间是在2023年5月26日(T-3日)的9:30-15:00。在相关期限内,网下投资者可通过网络交易网站填好、递交拟认购价格与拟股票数量。
特别提醒:为进一步催促网下投资者充分发挥技术专业的市场化定价能力,遵照单独、客观性、诚实守信标准,在全面、深入分析的前提下适时调整申报价格,规定网下投资者在上海交易所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上对总资产和谨慎价格开展服务承诺。网下投资者按下列规定实际操作:
初步询价前,投资人需在上海交易所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https://iitp.uap.sse.com.cn/otcipo/)内填写近期一个月末(招股意向书发表日上一个月的最后一个当然日,即2023年4月30日)的资产总额;配售对象成立年限不满意一个月的,填写截止到询价采购首日前第五个买卖日(2023年5月19日,T-8日)的资产总额。网下投资者在网络交易网站填报的总资产理应与其说向联席主承销商所提供的总资产汇报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中标明的总资产一致;如不一致,所带来的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己承担。
此次网下发行的认购股票数最高为9,000亿港元,约为线下原始发行数量的31.99%。网下投资者以及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执行行业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风险管控和合规,适时调整拟认购价格与拟股票数量。参加初步询价时,请尤其注意拟认购价格与拟股票数量相对应的拟申购额度是不是超出其发放给联席主承销商及在网络交易网站填写的近期一个月末(招股意向书发表日上一个月的最后一个当然日,即2023年4月30日)的资产总额与询价采购前资产总额的孰低值;配售对象创立不满意一个月的,请尤其注意拟申购额度是不是超出初步询价日前第五个买卖日(2023年5月19日,T-8日)的资产总额与询价采购前资产总额的孰低值。联席主承销商发觉配售对象不执行行业管理规定,超出其向联席主承销商递交资金证明材料上相对应总资产认购的,可以拒绝或去除该配售对象的价格。
投资人在上海交易所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填好总资产的相关流程是:
(1)投资人在提交基本询价报价前,需对谨慎价格开展服务承诺,不然进不去初步询价上传环节。承诺内容为“参加此次股票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及相关人员已遵照单独、客观性、诚实守信标准,认真履行价格评估和决策制定,在全面科学研究的前提下客观谨慎价格,在外国投资者运行发行后、询价采购完毕时不泄漏此次价格、探听别人价格,不有意放低或提高价钱,不会有同参加询价采购的许多网下投资者及相关人员、外国投资者及其主承销开展勾结价格、商议价格等所有违规操作”。
(2)投资人在提交基本询价报价前,理应服务承诺总资产状况,不然进不去初步询价上传环节。承诺内容为“参加此次股票申购的网下投资者以及管理的配售对象已完全悉知,将会对基本询价公告标准的标准日相对应的总资产是不是超出本次发行可申购额度限制(拟认购价钱×基本询价公告里的网下申购总数限制)进行核对,该确定与事实相符合。以上配售对象拟申购额度(拟认购价钱×拟股票数量)不得超过其总资产,并已依据联席主承销商规定递交总资产数据信息,这一数据真正、精确、合理。以上网下投资者及配售对象自己承担因违反上述情况服务承诺而引起的所有不良影响”。
(3)投资人需在初步询价报价表格中填好“总资产是不是超出本次发行可申购额度限制”和“总资产(万余元)”。
针对总资产超出本次发行可申购额度限制(本次发行可申购额度限制=配售对象拟认购价钱×9,000亿港元,相同)的配售对象,需在“总资产是不是超出本次发行可申购额度限制”栏中挑选“是”,然后选择在“总资产(万余元)”频道填好实际总资产额度;针对总资产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额度限制的配售对象,需在“总资产是不是超出本次发行可申购额度限制”中挑选“否”,并必须要在“总资产(万余元)”频道填好实际总资产额度。
投资人解决每一个配售对象填好实际信息的真实性和精确性负责任,保证不会有超总资产认购的情况。
3、此次初步询价采用拟认购价格和拟股票数量与此同时申请的形式进行,网下投资者价格应该包括每股股价和该价钱相对应的拟股票数量。参加询价采购的网下投资者能够向其管理的不一样配售对象帐户各自填写一个价格,每一个价格应该包括配售对象信息内容、每股股价和该价钱相对应的拟认购股票数。同一网下投资者所有价格里的不一样拟认购价钱不得超过3个。初步询价时,同一网下投资者填写的拟认购价钱中,最大价格和最少价钱的差值不能超过最少价钱的20%。
特别提示网下投资者特别注意的是,为进一步规范科创板新股发售包销纪律,规定网下投资者严格执行科学合理、单独、客观性、谨慎的基本原则参加网下询价。相关要求如下所示。
(1)就同一次科创板上市IPO发售,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最多纪录同一网下投资者递交的2次基本询价报价纪录。网下投资者为拟参加报价的所有配售对象上传所有价格纪录后,理应一次性递交。递交2次价格记载的,以第2次递交的价格纪录为标准。
(2)网下投资者初次递交价格纪录后,正常情况下不可改动,确实有必需改动的,应再次执行标价决策制定,应于第2次递交页面填好减价原因、减价力度的逻辑性测算根据及其以前价格存不存在定价原则不全面、标价决策制定不完善等状况,并把相关材料归档备查簿。递交内容包括归档备查簿原材料将成为后续监管组织审查网下投资者标价管理决策以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关键依据。
网下投资者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化单位是0.01元。每一个配售对象最低拟股票数量为300亿港元,拟股票数量超出300亿港元的那一部分一定要10万股的整数,且不能超过9,000亿港元。投资人应按开展初步询价,并自主承担相应的责任。
4、网下投资者申请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被视为无效:
(1)网下投资者未能2023年5月25日(T-4日)下午12:00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进行科创板上市网下投资者配售对象的申请注册工作任务,或者未于2023年5月25日(T-4日)下午12:00前依照有关要求及时与联席主承销商递交网下投资者审查原材料;
(2)配售对象名字、股票账户、金融机构收付款账号/账户等申请信息与基本信息不一致的;该信息不一致的配售对象的价格部分是失效价格;
(3)单独配售对象的拟股票数量超出9,000亿港元以上部分是失效申请;
(4)单独配售对象拟股票数量不符300亿港元最低总数规定,或是拟股票数量不符10万股的整数,则其配售对象的申请失效;
(5)经核查不符本公告“三、(一)网下投资者参与其中条件和价格规定”列出网下投资者要求的;
(6)联席主承销商发觉投资人不执行行业管理规定,超出其向联席主承销商递交的资金证明材料上相对应总资产认购的,则其配售对象的认购失效;
(7)列为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出现异常名册和限制名单的网下投资者和配售对象;
(8)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没能在中国基金业协会进行管理员申报和基金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
(9)网下投资者资质不符合规定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及其本公告所规定的,其价格为失效申请。
5、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网下投资者存有以下情形的,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汇报并公示:
(1)申报信息内容存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
(2)应用别人帐户、好几个帐户报价的;
(3)由他人进行先发证劵网下询价和认购业务流程,经行政许可事项除外;
(4)在询价采购结束之前泄漏本机构或者自己价格,探听、搜集、散播别的网下投资者价格,或是网下投资者中间商议报价的;
(5)与投资者或主承销勾结报价的;
(6)运用内幕消息、对外公布信息内容报价的;
(7)有意放低、拉高或者没有谨慎报价的;
(8)根据嵌入项目投资等形式虚增资产经营规模获得不当得利的;
(9)接纳外国投资者、主承销以及其它利益相关方所提供的财务资助、赔偿、采购回扣等;
(10)未适时调整拟股票数量,其拟股票数量及(或)获配后持股数不符有关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标准的;
(11)未适时调整拟股票数量,其拟申购额度超出配售对象资产总额的;
(12)不履行价格评估和决策制定,及(或)无定价原则的;
(13)网上网下与此同时认购的;
(14)获配后没有遵守限售期等有关约定的;
(15)未认真履行价格评估和决策制定,及(或)定价原则不成熟的;
(16)提供可靠价格但并未参加认购或者未全额认购的;
(17)未按时发放缴纳申购资金;
(18)未能及时开展贷款展期造成认购或是交款不成功的;
(19)向主承销商递交的总资产报告等数据库文件存有有误、不全面或是不一致等情况的;
(20)向研究会递交的数据和信息存有有误、不全面或是不一致等情况的;
(21)别的以任何理由牟取或运输不当得利或是不独立、有失偏颇、不诚信、不廉洁自律等因素网下发行纪律的情况。
四、明确发行价及合理价格投资人
(一)明确发行价及合理价格投资人的标准
1、此次线下初步询价截至后,外国投资者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会对网下投资者的价格资质进行核实,不符本公告“三、(一)网下投资者参与其中条件和价格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投资人的价格要被去除,视为无效;
外国投资者和联席主承销商依据去除失效价格后询价采购结论,对每一个满足条件的配售对象的价格依照拟认购价钱从高到低、同一拟认购价格方面按配售对象的拟股票数量从小到大、同一拟认购价钱同一拟股票数量上按认购时长(申报日期借助互联网交易网站纪录为标准)由后至先、同一拟认购价钱同一拟股票数量同一认购时间按上海交易所业务流程管理系统平台一键生成的配售对象次序从后面到前排列,去除拟认购总产量中价格最大的那一部分,去除的拟认购总产量不少于网下投资者拟认购总数的1%。当拟去除的最高级申报价格一部分里的最少价格和确立的发行价相同的情况下,对于该价钱里的申请不会再去除。去除一部分不得参加网下申购。
在去除最大一部分价格后,外国投资者和联席主承销商依据网下发行询价报价状况,综合评定企业有效升值空间、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行业类别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多个方面,综合考虑网下投资者合理认购倍率、市场状况、募资需求及包销风险性等多种因素,谨慎适时调整发行价、最后发行数量、合理价格投资人及合理拟股票数量。外国投资者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审慎评估确立的发行价是不是超过去除最大价格一部分后网下投资者剩下报价的中位值和加权平均值,及其证券基金、社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金、年金基金、险资和达标境外机构资产剩下报价的中位值和加权平均值的孰低值及超过力度。如超过的,超过力度不超过30%。
若外国投资者和联席主承销商确立的发行价超出去除最大价格一部分后网下投资者剩下报价的中位值和加权平均值,及其证券基金、社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金、年金基金、险资和达标境外机构资产剩下报价的中位值和加权平均值的孰低值,或本次发行价钱相匹配股票市盈率超出同业竞争上市企业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公布的同业竞争近期一个月静态数据平均市盈率),外国投资者及联席主承销商将于在网上、网下申购之前所公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中表明标价合理化,提醒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2、发行价以及明确全过程,及其可参加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以及合理拟股票数量信息内容将于《发行公告》中公布。与此同时,外国投资者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明确本次发行总数、募资额度,并且在《发行公告》中公布如下所示信息内容:
(1)同业竞争上市企业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
(2)去除最大价格一部分后全部网下投资者以及各类网下投资者剩下报价的中位值和加权平均值;
(3)去除最大价格一部分后证券基金、社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金、年金基金、险资和达标境外机构资产剩下报价的中位值和加权平均值;
(4)网下投资者详尽价格状况,主要包括投资人名字、配售对象信息内容、认购价格和相对应的拟股票数量、发行价明确的重要依据,及其发行价对应的网下投资者超额认购倍数。
(二)合理价格投资人的明确
在确认发行价后,提供可靠报价的配售对象即可且务必做为合理价格投资人参加认购。合理价格投资人依照下列方法明确:
(1)初步询价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不少于发行价、未做为最大价格一部分被去除且没有被认定失效报价的为全面价格;合理价格相对应的申请总数为全面申请总数。
(2)合理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总数低于20家时,外国投资者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断发售并予以公告。
五、线下网上摇号
(一)网下申购
此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T日)的9:30-15:00。《发行公告》中发布的所有合理价格配售对象务必参加网下申购。在参加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务必在网络交易网站向其管理方法的高效价格配售对象填好同时提交认购价格与股票数量,在其中认购价格是本次发行确立的发行价;股票数量向其在初步询价环节递交的合理价格对应的合理拟股票数量。
网下投资者向其管理方法参与其中认购的所有合理价格配售对象上传认购纪录后,理应一次性全都递交。网下申购期内,网下投资者能够数次递交认购纪录,但是以最后一次递交的所有认购纪录为标准。
在网下申购环节,网下投资者不用缴纳认购资产,获配之后在2023年6月2日(T+2日)交纳申购资产。
(二)网上摇号
此次网上发行根据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摇号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T日)的9:30-11:30、13:00-15:00。拥有上海交易所个股账户并开通创业板投资账户的地区普通合伙人、法人代表以及其它组织(法律法规、法律规定严禁消费者以外)可参加网上摇号。依据投资人所持有的总市值确认其在网上可新股申购额度,拥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权与非限购存托总的市值10,000元以下(含10,000元)的投资人才可以参加网上发行,每5,000元总市值可认购一个认购企业,不够5,000元的一部分不纳入新股申购额度。每一个股票申购单位是500股,股票数量应当为500股或者其整数,但最大不能超过此次在网上原始发售股票数的千分之一,即最大不能超过151,000股(如开启超额配售选择权)。实际网上发行总数将于《发行公告》中公布。
投资人所持有的总市值按照其2023年5月29日(T-2日,含当天)前20个交易日内的每日平均拥有市值计算,可以同时用以2023年5月31日(T日)认购多个新股上市。投资人所持有的总市值必须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网站投资人理应独立表述认购意愿,不可归纳授权委托证劵公司开展股票申购。
在网上投资人认购日2023年5月31日(T日)认购不用交纳申购款,2023年6月2日(T+2日)依据中签结果交纳申购款。
参加此次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加网上发行,若配售对象与此同时参加网下询价和网上摇号,网上摇号部分是失效认购。
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的在网上网下申购于2023年5月31日(T日)15:00与此同时截至。认购完成后,外国投资者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依据在网上和网下申购状况于2023年5月31日(T日)再决定是否进一步运行回拨机制,对线下、网上发行规模进行控制。2023年5月31日(T日)回拨机制的运行将依据网上发行超额配售个股后在网上投资人基本合理认购倍率明确
在网上投资人基本合理认购倍率=在网上合理股票数量/超额配售后(如开启绿鞋)、回拔前网上发行总数。
相关回拨机制的日程安排如下所示:
1、最后战略配售数量以及原始战略配售数量差值一部分,将在2023年5月29日(T-2日)最先回拔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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