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省亚太地区轻合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我们公司”或“企业”)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已获得2023年5月16日举行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现就权益分派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利润分配方案状况
1、企业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已获得2023年5月16日举行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以2023年4月21日的企业总市值1,250,169,663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股权28,037,354股后股权1,222,132,309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按每10股发放股利rmb2.50元(价税合计),总共发放305,533,077.25人民币;不派股;不因公积金转增总股本。股东会决议利润分配预案后到执行期内,因为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因素而造成以上数量发生变化,将根据比例永恒不变的标准对分派总额作出调整。《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发表于2023年5月17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自以上利润分配方案公布至执行期内,企业总市值未产生变化。
3、自以上利润分配方案公布至执行期内,分派总额没变化。
4、此次开展的利润分配方案与企业2022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分配原则一致。
5、此次执行利润分配方案间距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之日未超出2个月。
二、权益分派计划方案
我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为:以公司具有总市值去除已回购股份28,037,354.00股后1,222,132,309.00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2.500000人民币现钱(价税合计;缴税后,根据股票龙虎榜拥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人(特别提示:请上市企业根据自己的是否为股票龙虎榜标的证券,明确权益分派执行公示保存删除此类投资人)、QFII、RQFII及其拥有先发前增发股票的个人或证券基金每10股派2.250000元;拥有先发后增发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增发股票及无限售流通股本人的股息红利税推行差异化征收率征缴,我们公司暂时不缴纳个税,待个人转让个股时,按照其持仓时限测算应纳税所得额【注】;拥有先发后增发股票、股份激 励增发股票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基金涉及红利税,对香港投资人拥有基金认购一部分按10%征缴,对国内投资人拥有基金认购一部分推行差异化征收率征缴),【注】:依据先进先出法的基本原则,以投资人股票账户为基准测算持仓时限,持仓1月(含1月)之内,每10股补交税款0.500000元;持仓1个月左右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交税款0.250000元;持仓超出1年,无需要补交税款。
三、除权日与股票除权日
此次权益分派除权日为:2023年5月25日,股票除权日为:2023年5月26日。
四、有关除权除息价的测算标准及方法
依据此次利益分配原则,公司已经回购股份不参加股东分红,此次权益分派出台后测算除权除息价时,每一股红股要以0.244393元/股测算(每一股红股=股票分红总金额÷总市值,即305,533,077.25元÷1,250,169,663股=0.244393元/股,结论提取小数点后六位)。综上所述,企业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执行后除权除息价按上述标准及计算方法实行,即此次权益分派执行后除权除息价=除权日收盘价格-0.244393元/股。
五、权益分派目标
此次分配对象是:截至2023年5月25日在下午深圳交易所收盘后,在我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册的我们公司公司股东。
六、权益分派方式
1、我们公司本次授权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公司股东红股将在2023年5月26日根据公司股东代管证劵根据公司股东代管证劵公司(或其它托管机构)立即划归其资金帐户。
2、下列A股股东红股由我们公司自主发放: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内(申请日:2023年5月18日至登记日:2023年5月25日),若因自派公司股东股票账户内股权降低而造成授权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红股不够的,一切法律依据与后果由我们公司自己承担。
七、咨询管理公司
资询详细地址:江苏无锡市新吴区里河东路58号
资询手机联系人:沈琳、刘斯琴
热线电话:0510-88278652
传真电话:0510-88278653
八、备查簿文档
1、第六届股东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定;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具的关于企业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执行公示。
特此公告。
江苏省亚太地区轻合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40 证券简称:亚太科技 公示序号:2023-051
债卷编码:127082 债卷通称:亚科可转债
江苏省亚太地区轻合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有关因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调节
可转债转股价钱的通知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债卷编码:127082
2、债卷通称:亚科可转债
3、调节前“亚科可转债”的转股价格:6.46元/股
4、调整“亚科可转债”的转股价格:6.22元/股
5、转股价格调节生效时间:2023年5月26日
6、“亚科可转债”转股期:2023年9月15日起止2029年3月8日止,目前还没有进到转股期。
一、转股价格调节根据
依据《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下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在“亚科可转债” 发售以后,当企业产生派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含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变化的总股本)、配资及其发放股利等状况时,企业将按照上述标准发生的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开展累计调节。
2023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实施方案为:以2023年4月21日的企业总市值1,250,169,663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股权28,037,354股后股权1,222,132,309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按每10股发放股利rmb2.50元(价税合计),总共发放305,533,077.25人民币;不派股;不因公积金转增总股本。股东会决议利润分配预案后到执行期内,因为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因素而造成以上数量发生变化,将根据比例永恒不变的标准对分派总额作出调整。本分配原则符合公司在招股书中作出承诺以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分配情况。(详细情况详细企业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布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示序号:2023-027,2023-048)。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除权日为2023年5月25日,股票除权日为2023年5月26日;企业每一股配送股利0.25元/股(价税合计),此次权益分派出台后测算除权除息价时,每一股红股要以0.2443933元/股测算。(详细情况详细企业在巨潮资讯网公布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示序号:2023-050)
“亚科可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节合乎《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节状况
(一)转股价格调节公式计算
结合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以后,当企业产生派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含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变化的总股本)、配资及其发放股利等状况时,企业将按照上述标准发生的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开展累计调节,实际调节方法如下所示:
派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资:P1=(P0+A×k)/(1+k);
以上二项同步进行:P1=(P0+A×k)/(1+n+k);
发放股利:P1=P0-D;
以上三项同步进行:P1=(P0-D+A×k)/(1+n+k)。
在其中:P0为更改前高效的转股价,n为该次派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资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一股配送股利,P1为调整高效的转股价。
(二)变更后的转股价格
此次“亚科可转债”的转股价格调节依据上述发放股利 P1=P0-D的公式计算 作出调整,即本次调节前转股价格P0=6.46元/股,D=0.2443933元/股,因而,调整“亚科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P1=P0-D= 6.22元/股。
(三)生效时间
变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5月26日(股票除权日)起起效。
(四)转股期
“亚科可转债”的转股期:2023年9月15日起止2029年3月8日止,目前还没有进到转股期,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省亚太地区轻合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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