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市合众思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合众思壮”或“企业”)于2022年5月10日接到中国证监会下达的《立案告知书》(序号:证监立案侦查字03720220055号),因为公司因涉嫌信息公开违规违纪被立案侦查。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28)。
2022年11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开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惩罚字〔2022〕165号)。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65)。
2023年5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开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惩罚字〔2023〕35号),现就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内容
被告方:北京市合众思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通称合众思壮或者公司),居所:北京海淀区知春路118号知春商务大厦1501室。
郭信平,男,1965年3月出世,合众思壮创办人,当时任职合众思壮老总、经理,家庭住址:北京海淀区太月园小区12栋楼1607号。
袁学林,男,1979年1月出生,当时任职合众思壮财务部门主管、北斗导航系统科技公司(下称北斗导航系统)老总、经理,家庭住址:北京朝阳区国风上观住宅小区626栋楼2模块602室。
侯玉兰,女,1971年1月出生,当时任职合众思壮副总、财务主管,家庭住址:北京石景山远洋山水三十号楼三单元802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我能对合众思壮信息公开违法案展开了立案查处、案件审理,并按规定向被告方告诉了作出处罚的事实、原因、根据以及依规具有的权力。应合众思壮、郭信平、袁学林、侯玉兰规定,我能举办了听证制度,认真听取被告方以及代理人陈述和申辩。此案已经调研、案件审理结束。
经查明,合众思壮犯罪事实如下所示:
(一)合众思壮根据编造雷达探测业务虚增利润、成本与利润
合众思壮利用自身分公司深圳市合众思壮科技公司(下称深圳市思壮)参加雷达探测业务,以进行雷达探测、网络服务器等有关商品贸易名义,编造生产制造工作流程,编造手机软件载入控制模块,向虞某实控的供应商采购之后再出售给虞某特定或布置的安全通道企业,安全通道企业通过多道程序运转后又回到了虞某操纵的企业,产生高转速循环系统贸易业务。在业务发展环节中,合众思壮做为出资人,根据签署产品购销合同,以垫付资金方法提供资金支持,以可组织资产规模确定合同盈利,但是不提供技术支持、不参加生产制造、不经手人货品,没有直接和客户、经销商触碰联系,业务仅有合同书、票据、税票相互配合走单和资源运转,并没有实体交货,欠缺业务流程本质,而合众思壮却把它公布为军用集成产品业务流程,以虚报2017至2019年收益额度608,853,988.79元,虚增成本额度548,277,283.76元,虚增收入总金额60,576,705.03元。在其中,2017年虚增利润118,886,663.25元,虚增成本额度108,078,776.07元,虚增收入总金额10,807,887.18元。2018年虚增利润472,746,754.51元,虚增成本额度423,939,462.93元,虚增收入总金额48,807,291.58元。2019年虚增利润17,220,571.03元,虚增成本额度16,259,044.76元,虚增收入总金额961,526.27元。
(二)合众思壮根据编造专网通信业务流程虚增利润、成本与利润
合众思壮将和隋某力合作投资的合营企业北斗导航系统做为专网通信业务流程运营管理平台,以进行专网通信业务流程之名,与隋某力实控的江苏省星地通通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连接上中下游合同签署、原料采购、劳动组织、货物验收交货等事项,与隋某力特定企业开展自循环业务流程。在业务发展环节中,合众思壮认为北斗导航系统下属公司南京市元博中合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加工服务之名,添加专网通信业务链条,但实际上但不担负生产加工人物角色,不提供有效有附加值的技术性,反而是做为出资人,以垫付资金方法提供资金支持,以可组织资产规模明确订单数量,盈利空间提早明确且基本上稳定。专网通信业务流程对合众思壮来讲并没有业务流程本质,但合众思壮却把它公布为通导一体化业务流程,以虚报2017至2020年收益额度938,534,600.23元,虚增成本额度511,734,606.86元,虚增收入总金额426,799,993.37元。在其中,2017年虚增利润534,058,341.88元,虚增成本额度489,134,773.53元,虚增收入总金额44,923,568.35元。2018年虚增利润230,705,667.92元,虚增成本额度35,224,061.74元,虚增收入总金额195,481,606.17元,2019年虚增利润118,606,140.96元,虚增成本额度-12,624,228.41元,虚增收入总金额131,230,369.38元。2020年虚增利润55,164,449.47元,虚增收入总金额55,164,449.47元。
(三)合众思壮编造软件实施和服务费收益
2017年,深圳市思壮与宁波市和创智建科技公司(下称和创智建)签署手机软件产品销售合同,深圳市思壮向和创智建市场销售合众思壮公司级即时通讯工具A1.0.0.5,合同总金额30,010,440.00元。2018年1月11日和12日,深圳市思壮各自接到和创智建支付工具款14,580,000.00块和15,430,440.00元。同一年,深圳市思壮又与创智建签署科研开发(授权委托)合同书,和创智建授权委托深圳市思壮研究与开发移动互联网高精密控制模块预研项目,研究开发经费和酬劳总额为8,420,000.00元。2018年1月11日,深圳市思壮接到和创智建付款技术开发合同款8,420,000.00元,但以上账款其实来自合众思壮。和创智建做为承揽专网通信业务代工企业,本身没有采购软件及技术咨询的业务需求,合众思壮编造这项业务就是为了清算和创智建造的一部分专网通信业务流程盈利。合众思壮根据编造软件实施和服务费,虚报2017年收入和利润总金额33,593,344.96元。
(四)合众思壮跨期确定贴现花费
2017年至2018年,合众思壮以银行汇票和国内信用证向和创智建付款专网通信业务流程采购款,和创智建接到银行汇票和国内信用证之后进行汇兑得到该款。所产生的汇兑花费应当由合众思壮担负,但合众思壮为了能调整盈利,未能及时将汇兑花费进账,由和创智建垫付汇兑花费。这一行为造成合众思壮2017年虚减销售费用12,387,525.55元,2018年虚减销售费用74,715,222.04元,2019年虚减销售费用30,404,939.86元,虚报主营业务收入117,507,687.45元,总计虚减资产总额87,102,747.59元。
合众思壮上述行为造成2017年至2020年总计虚增利润1,580,981,933.98元,总计虚增成本1,177,519,578.07元,虚减销售费用117,507,687.45元,虚增收入总金额520,970,043.36元,在其中,2017年虚增利润686,538,350.09元(虚报额度占本期公布额度比例为30.01%,相同),虚增收入总金额101,712,326.04元(占有率38.58%),2018年虚增利润703,452,422.43元(占有率30.59%),虚增收入总金额319,004,119.79元(占有率178.73%),2019年虚增利润135,826,711.99元(占有率8.77%),虚增收入总金额45,089,148.06元(占有率3.92%),2020年虚增利润55,164,449.47元(占有率3.26%),虚增收入总金额55,164,449.47元(占有率4.41%)。合众思壮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年报存有虚假记载。
之上客观事实,有合众思壮有关年报,会计资料,有关顾客、经销商提供的材料、说明,工商资料,相关负责人讯问笔录等证据,足以说明。
我能觉得,合众思壮公示的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年报存有虚假记载,违背《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上述违纪行为。
郭信平做为当时任职老总、经理,全方位管理合众思壮事务管理,在2017年至2020年年报中都签字确保年度报告真正、精确、详细。合众思壮雷达探测有关及专网通信业务流程由郭信平确定引进,其从一开始便知晓上述情况业务流程欠缺业务流程本质及贴现花费跨期确定事宜,对信息公开违纪行为产生起主要功能。
袁学林2014年3月至2019年4月列任合众思壮财务部门副总监、财务部门主管,自2017年12月起出任北斗导航系统执行董事,且被竞选为老总,出任经理,2019年4月从合众思壮辞职后,再次出任北斗导航系统老总、经理。它作为合众思壮会计机构负责人,在2017至2018年年报中确保年报中财务报表的实际、精确、详细。袁学林在合众思壮及北斗导航系统期内具体负责、参加、执行合众思壮雷达探测有关及专网通信业务流程,知晓贴现花费跨期确定事宜,同时向郭信平报告,行为人导致信息公开违反规定。
侯玉兰做为当时任职执行董事、副总、财务主管,长期性承担财务部门、审计处等部门全方位管理方面,在2017年至2020年年报中签字确保年度报告真正、精确、详细。侯玉兰知晓专网通信业务流程并没有业务流程本质以及和创智建为合众思壮垫款贴现花费事宜。
在听证会和陈述申辩材料上,合众思壮明确提出,第一,有关雷达探测、专网通信业务流程。因“军用保密”,合众思壮无法发觉以上业务流程系虚报。专网通信业务流程存有真正产品制造、货物运输、商品交付验收等,在那个年代的确具有业务流程本质。第二,有关跨期确定贴现花费事宜。和创智建造的利润率包括贴现花费,该相关费用应当由和创智建担负。袁学林于2018年1月26日发出来的《关于北斗导航数据链业务大客户订单生产资金安排的备忘录》亦注明如企业使用票据支付合同款,汇兑费由和创智建付款。第三,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高管在2019年、2021年间发生变化,且企业正遭到美国制裁,恳求充分考虑企业有关情况。
郭信平明确提出,第一,郭信平相信专网通信业务流程、雷达探测业务是要为军队办事,所获得的固定不动收益是军队的收益。并且,郭信平非审计出生,没法作出以上业务流程是不是“欠缺业务流程本质”专业分辨。第二,郭信平虽全方位管理企业事务管理,有全方位监管责任,但管理方面并没有有意或重要过失。
袁学林明确提出,第一,合众思壮各类事务管理决定权由郭信平履行,信息公开犯罪事实与袁学林从未有过直接因果关系,袁学林并不是信息公开的责任者。第二,袁学林出任北斗导航系统老总、法人代表是2018年1月22日,并非自2017年12月。第三,此案法律解释不正确。袁学林确保是指合众思壮2017-2018年年报,对袁学林应可用2005年《证券法》。第四,袁学林具备从轻减轻处罚情况。一是袁学林积极报警、相互配合中国证监会、公安部门调研。二是袁学林并不是合众思壮的执行董事、公司监事、管理层,不应承担与其它董监高同样、明显高于董监高的法律依据。第五,此案已经过了追诉。袁学林2019年4月从合众思壮辞职,间距立案时间已经超过2年追诉。
侯玉兰明确提出,第一,侯玉兰在企业最开始评定自组网业务流程(专网通信业务流程)时提出质疑,未参加进行自组网业务流程(专网通信业务流程),后面都是处于被动接任解决遗留,未进行新兴业务。第二,贴现花费事宜不会有盈利调整,且操作时认真听取注册会计师建议。第三,侯玉兰在公司被受理后积极主动协助调查,忠诚履行职责。
综上所述,以上被告方要求从宽、减少或减轻处罚。
经核查,我能觉得,此案证据确凿、证据充分、法律解释恰当,对犯罪嫌疑人的申诉建议均未予采取,有以下几点:
第一,有关雷达探测业务与专网通信业务流程。合众思壮实施的雷达探测、专网通信业务流程具有下列异常现象:其一,二项业务流程从管理机制来看,是财务部门在核心,袁学林立即负责,不计入各个部门管理方法。其二,二项业务流程在开展环节中,合众思壮没有直接和客户、经销商触碰,不参加购置、生产与交付验收,各种设备并没有结合合众思壮技术性。其三,合众思壮未进行生产制造,依然在业务管理系统中编造生产工艺流程,编造手机软件载入控制模块。其四,合众思壮随便变动雷达探测业务流程合同相对方和资金回笼方,由此可见合同书实属为了能资产走帐,并非业务流程本质隶属。其五,合众思壮根据签署委托加工合同方式,垫付资金添加北斗导航系统专网通信业务链条,事实上并不具备真正委托加工物资关联。
除此之外,矢信证据显示,郭信平允许合众思壮以贸易模式置入雷达探测业务流程,它在专网通信业务流程早期商谈的时候就知晓这项业务盈利空间稳定,以可组织资产规模明确订单数量等状况。袁学林认可雷达探测业务流程“市场销售、采购单是和衡尔辉的虞某合作的,合众思壮不经手人实体、物流运输工程验收……合众思壮仅仅相互配合走票据、合同书及其垫付资金,并依据年化利率18%年利率计算……”。合众思壮的雷达探测、专网通信业务流程系财务部门核心,在其中专网通信业务流程以北斗导航系统为载体进行。袁学林所涉期内先后担任合众思壮财务经理及北斗导航系统老总、经理,行为人导致信息公开违反规定。侯玉兰认可“自组网业务流程并不是常规销售人员业务流程,算不上大家正常的的发货订单信息……”。而据微信记录表明,侯玉兰对待同事所提出的“自组网便是银行贷款买低息贷款投资理财,基础是总是有8个月的垫付资金收不回家”的立场表示同意。
之上直接证据足以说明此案被告方知晓雷达探测业务与专网通信业务流程系并没有业务流程实质性的虚报业务流程。
第二,有关跨期确定贴现花费。贴现花费非合众思壮与创智始建2019年4月才达到的全新承诺,起码在2017年就出现了。2017年8月2日,北斗导航系统举办第二次股东大会,郭信平出席会议,袁学林出席。会议记录注明“根据给予股份有限公司纯利润考虑到,已经发生了的银票贴现费及最近额外增加的资本成本暂由北斗导航系统担负,在2018年合众思壮的委托加工合同逐渐消化吸收调整至合众思壮担负”。袁学林2018年1月26日发出来的《关于北斗导航数据链业务大客户订单生产资金安排的备忘录》全文为“汇兑费由和创智建垫付”,非陈述申辩观点的“汇兑费由和创智建付款”。侯玉兰做为合众思壮代表参与了有关清算事项。
第三,有关袁学林的任职情况及法律解释。依据工商变更登记材料上北斗导航系统股东会议决议、股东会决议表明,北斗导航系统2017年12月29日举办第一次临时性股东会议聘用袁学林为执行董事。北斗导航系统2017年12月29日举办第三届第一次股东会表决通过竞选袁学林为老总。此案虚假记载涉及到2017至2020年年度报告,具备持续性,袁学林的举动导致信息公开违反规定,要以2020年年度报告的公布时段做为违纪行为完毕时段,此案法律解释并无不当。
第四,有关追诉。袁学林的举动导致信息公开违反规定,要以2020年年度报告的公布时段做为追诉开始计算时段,此案依然在追诉内。
第五,有关量罚力度。此案已充分考虑了被告方岗位职责、履行职责、协助调查等方面的状况,量罚适度。
依据被告方违法违规行为的客观事实、特性、剧情和社会伤害程度,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我能确定:
一、对北京合众思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责改,给予处分,并处罚款600万元罚款;
二、对郭信平给予处分,并处罚款400万元罚款;
三、对袁学林给予处分,并处罚款200万元罚款;
四、对侯玉兰给予处分,并处罚款50万元罚款。
被告方应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的时候起15日内,将罚缴汇交中国证监会,开户行:中信北京市分行营业部,账户:7111010189800000162,由这家银行立即上缴,并把注有被告方名称支付凭证影印件送中国证监会行政处分指挥部办公室办理备案。被告方假如对该处理决定不服气,可以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的时候起60日内向型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还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的时候起6个月内向有地域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和诉讼期内,以上不打算停止执行。
二、对企业很有可能带来的影响及风险防范
1、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及其《行政处罚决定书》评定的状况,公司本次涉及到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未碰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中第9.5.1条、第9.5.2条、第9.5.3条的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况。企业凑合历史时间本年度所涉及到的财务报表选用追朔重述法来会计差错更正。
2、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集团公司生产运营正常的,以上事宜不会对公司生产运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也此次信息公开违规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表明诚挚的歉意。企业将吸取教训,提升内部治理结构的规范化,提升信息公开品质,并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真正、精确、详细、立即、公平公正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保养公司及众多股东利益。
3、企业特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企业的信息,都以以上新闻媒体发表的公告为准。烦请广大投资者关心企业有关公示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簿文档
1、行政处罚决定书
特此公告。
北京市合众思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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