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相关情况
晶科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4月27日举办第二届股东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允许企业通过自筹资金或自筹经费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回购股份,购买的资产总金额不少于rmb10,000万余元(含),不超过rmb20,000万余元(含),回购股份价钱不超过人民币7.32元/股(含),认购时限自董事会表决通过回购股份预案的时候起不得超过12月。依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这次回购股份计划方案不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此次回购股份事宜具体内容详细公司在2023年4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示序号:2023-053)。
二、回购股份的工作进展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就公司回购股份的工作进展公告如下:
2023年5月5日,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初次回购公司股份900,600股,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3年5月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70)。
自企业初次回购股份至2023年5月19日,企业已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回购股份13,096,451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总股本(截止到2023年5月19日)比例为0.37%,交易量最低价位为4.70元/股,交易量最高成交价为4.84元/股,已收取的总额金额为6,238.51万余元(没有交易手续费)。
以上股份回购合乎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回购策略的规定。
三、别的表明
企业后面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依据市场状况在复购时间内继续执行复购方案,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及行政规章的需求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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