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到场状况
(一) 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3年5月19日
(二) 股东会举办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1号晶科核心
(三) 列席会议的普通股票公司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拥有股权状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情况等。
此次股东会由董事会集结,老总李仙德老先生组织。大会选用当场网络投票和网上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开展决议。大会的集结、举行和决议合乎《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 企业在位执行董事9人,参加9人;
2、 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3人;
3、 董事长助理参加了此次会议;企业一部分管理层出席了此次会议。
二、 提案决议状况
(一) 非累积投票提案
1、 提案名字:2022年度股东会工作总结报告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2、 提案名字: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汇报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3、 提案名字:2022年度独董个人工作总结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4、 提案名字: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5、 提案名字:2022年年报以及引言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6、 提案名字:关于企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7、 提案名字:有关2023本年度执行董事、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8、 提案名字:有关《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及引言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9、 提案名字:有关《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10、 提案名字:有关报请股东会受权股东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事宜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11、 提案名字:有关再次决议售电服务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12、 提案名字:有关与关联企业签定日常关联交易《2023年度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13、 提案名字:有关2023本年度向金融企业申请办理综合授信额度暨贷款担保方案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14、 提案名字:有关聘任2023年度审计报告组织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15、 提案名字:有关停止售卖控股子公司100%股份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16、 提案名字:关于变更企业可转换公司债券一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 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股东决议状况
(三) 有关提案决议的相关说明
1、 提案13为特别决议事宜,早已列席会议股东(包含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据;其他为普通决议事宜,早已参加股东会股东(包含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半数以上根据;
2、 提案8、9、10、11、12涉及到关系公司股东回避表决,关系公司股东晶科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他和以上提案存有利益关系的法人或普通合伙人早已回避表决;
3、 提案6、7、8、9、10、11、12、13、14、15、16对中小股东独立记票。
三、 律师见证状况
1、 此次股东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分所
侓师:李嘉楠、肖瑞琪
2、 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企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列席会议工作人员资质和召集人资质、决议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规定,从而所作出的股东会议决议合理合法、合理。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示序号:2023-074
可转债编码:113048 可转债通称:晶科可转债
晶科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有关“晶科可转债”可以选择回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回售价钱:100.10人民币/张(含本期贷款利息)
● 回售期: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2日
● 回售资产派发日:2023年6月7日
● 回售期限内“晶科可转债”终止股权转让
● 此次回售不具备强制
● 风险防范:投资者选择回售相当于以100.10人民币/张(含本期贷款利息)售出所持有的“晶科可转债”。目前为止,“晶科可转债”的收盘价高过此次回售价钱,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带来损害,烦请投资人留意风险性。
晶科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下称“可转换债券”、“晶科可转债”)2023年第二次债券投资者大会各自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结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下称“《募集说明书》”)相关“晶科可转债”的额外回售条款,“晶科可转债”额外回售条款起效。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承诺,就回售相关事项向全体“晶科可转债”持有者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
(一)额外回售条款
结合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承诺,“晶科可转债”额外回售条款详细如下:
若企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执行情况与企业在募集说明书里的服务承诺状况对比发生根本变化,依据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被视为更改募集资金用途或者被证监会定性为更改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具有一次回售的权力。即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有权利将其持有的或者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债券面值再加上本期应收利息的价钱回售给企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在额外回售标准达到后,还可以在公司新闻的额外回售申请期限内开展回售。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在该次额外回售申请期限内不执行回售的,不能履行额外回售权。
以上本期应收利息的计算公式:IA=B×i×t/365。
IA:指本期应收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持有者所持有的将赎出的可转换债券票上总额;
i:指可转换债券当初息票率;
t:指计息天数,也就是从上一个还息日至本计算利息本年度回售日止的具体日历天数(算头算不上尾)。
(二)回售价钱
依据上述本期应收利息计算方法,“晶科可转债”第三年的息票率1.00%,计算天数为36天(2023年4月23日至2023年5月28日),贷款利息为100*1.00%*36/365=0.10元/张,即回售价格是100.10人民币/张(含本期贷款利息)。
二、此次可转换债券回售的相关事项
(一)回售事宜提示
“晶科可转债”持有者可回售或全部未股权转让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晶科可转债”持有者有权利决定是否开展回售,此次回售不具备强制。
(二)回售申报程序
此次回售的可转债编码为“113048”,可转债称之为“晶科可转债”。
履行回售权的可转换债券持有者需在回售申请期限内,利用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回售申请,方向为售出,回售申请经核实后不撤消。
假如申请当天无法申报成功,可在隔日再次申请(限申请期限内)。
(三)回售申报期: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2日。
(四)回售价钱:100.10人民币/张(含本期贷款利息)。
(五)回售资金的付款办法
我们公司将按照本办法规定的价钱买来规定回售的“晶科可转债”,依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交易规则,回售资产发放日是2023年6月7日。
回售期满,企业将公示此次回售过程和结果此次回售对企业的危害。
三、回售阶段的买卖
“晶科可转债”在回售期内还将继续买卖,但终止股权转让。在同一交易日内,若“晶科可转债”持有者与此同时传出可转债售出命令和回售指令,系统会尽快处理售出命令。
回售期限内,如回售造成可转换公司债券商品流通颜值总金额低于3,000万人民币,可转换债券仍将继续买卖,待回售期满后,我们公司将公布有关公示,在公告三个工作日后“晶科可转债”将终止交易。
四、联系电话
联络单位:董事会办公室
手机:021-51833288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601778 股票简称:晶科科技
债卷编码:113048 债卷通称:晶科可转债
晶科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管理汇报
(2022本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五月
关键申明
本报告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下称《受托管理协议》)《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下称《募集说明书》)《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等有关公布信息公开文档、第三方中介公司部门出具的技术专业建议等,由今天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信建投证券)编写。中信建投证券对该声明中包含的的从以上文档中引用具体内容与信息没有进行单独认证,都不就得等引用内容与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做任何确保或承担任何义务。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开展或没有进行某种违法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人解决相关的事宜作出独立思考,而不可将该汇报中的任何具体内容据此做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出的服务承诺或申明。在任何时候,投资人根据本报告而进行的一切做为或不当作,中信建投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一节 今天债卷状况
一、审批文件和审批经营规模
经中国证监会(下称证监会)《关于核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批准〔2021〕931号)文审批,晶科科技批准发行不得超过30亿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下称今天债卷、晶科可转债)。
晶科科技于2021年4月23日发行3,000.00万多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个颜值100元,募资总额为300,000.00万余元,扣减发行费总计2,822.36万余元后,具体募资净收益为297,177.64万余元。以上募资及时状况早已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报告并提交了天健验〔2021〕191号《验资报告》。经上海交易所自律监管认定书〔2021〕209号文允许,企业本次发行的300,000.00万余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4月29日起在上海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卷通称“晶科可转债”,债卷编码“113048”。
二、今天债券主要条款
(一)发售行为主体:晶科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二)债卷通称:晶科可转债
(三)发行规模:今天可转债发行经营规模金额为30亿人民币。
(四)债卷票面价值:今天可转换债券每一张颜值100人民币,按颜值发售。
(五)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为自发售的时候起六年,即2021年4月23日至2027年4月22日。
(六)息票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息票率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七)付息期限和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选用每一年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期满偿还本钱并支付最终一年利息。
1、年利率计算
年息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按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上总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售当日起每满一年可以享受的当期贷款利息。
年息的计算公式:I=B×i
在其中,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在计算利息本年度(下称当初或每一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所持有的此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上总额;
i: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初息票率。
2、付息方法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选用每一年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算利息起始日期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售当日。
(2)还息日:每一年的还息日是自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售当日起每满一年的当天。如该日是国家法定假日或休息天,则顺延到下一个交易日,延期期内不另还息。每相邻的两大还息日中间为一个计算利息本年度。股权转让本年度相关违约金和利息股利分配的所属等事宜,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受权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和上海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明确。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一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一年还息日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一年还息日以后的五个交易日付款当初贷款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含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办理转换成企业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企业不会再向持有者付款本计算利息本年度及以后计算利息本年度利息。
(4)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还款日以后的五个交易日,企业将还款全部期满未股权转让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钱及最终一年利息。
(5)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所得到的利息费用的应对税款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担负。
(八)股权转让时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股权转让时限为自股票发行完毕之时(2021年4月29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时间起止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还款日止,即自2021年10月29日至2027年4月22日(如遇到国家法定假日或休息天延到之后第1个工作日左右;延期期内还息账款不另计算利息)。
(九)转股价格的确认以及调节
1、初始转股价格的明确
依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6.75元/股,初始转股价格不少于募集说明书公示此前二十个交易时间公司股票交易平均价(如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发生了因除权除息、除权除息造成股票价格调节的情况,则是对调节前交易日买卖平均价按通过相对应除权除息、除权除息变更后的购买价)与前一个交易日的平均价。
在其中,前二十个交易时间公司股票交易平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时间公司股票交易总金额/该二十个交易时间公司股票交易总产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平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金额/该交易时间公司股票交易总产量。
2、转股价格的变化方法及计算方法
在本次发行以后,当企业产生配送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资、配送股利等状况(不包含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股权转让而变化的总股本)使公司股权变化时,企业将按上述所说情况发生的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开展累计调节(保存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实际调节方法如下所示:
配送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资:P1=(P0+A×k)/(1+k);
以上二项同步进行:P1=(P0+A×k)/(1+n+k);
配送股利:P1=P0-D;
以上三项同步进行:P1=(P0-D+A×k)/(1+n+k)。
在其中:P0为更改前转股价,n为该次派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资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一股配送股利,P1为调整高效的转股价。
当企业发生以上股权和/或股东权利转变状况时,将分别进行转股价格调节,并且在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新闻中发表公示,并且于声明中注明转股价格调节日、调节方法及中止股权转让期内(如果需要);当转股价格调节日是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股权转让申请日或以后,变换股权登记日以前,则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的股权转让申请办理按企业变更后的转股价格实行。
当企业可能会发生股份回购、合拼、公司分立或其他其他情形使公司股权类型、数量及/或股东权利产生变化进而可能会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的债权人权益或股权转让衍化利益时,企业将视详细情况依照公平公正、公平、公允价值的基本原则及其充足维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权利的标准调节转股价格。相关转股价格调节具体内容及操作方法将按照那时候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及证劵监督机构的有关规定制定出。
(十)转股价格往下修正条款
1、调整管理权限与调整力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限,当股票在任何持续三十个交易时间中起码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小于本期转股价格的90%时,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往下调整方法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决议。
以上计划方案需经列席会议股东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据即可执行。股东会开展决议时,拥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应该逃避。调整后转股价格应不少于该次股东会举办此前二十个交易时间公司股票交易平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间的较多者。与此同时,调整后转股价格不能低于企业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票面价值。
如在上述情况三十个交易日发生了转股价格调节的情况,即在转股价格调节此前的交易时间按调节前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测算,在转股价格调节日和以后的交易时间按变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测算。
2、调整程序流程
如公司决定往下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司将在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新闻中发表公示,公示调整力度、除权日和中止股权转让期内等相关信息。从除权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时间(即转股价格调整日)起,逐渐修复股权转让申请办理并实施调整后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调整日是股权转让申请日或以后,变换股权登记日以前,此类股权转让申请办理应按照调整后转股价格实行。
(十一)股权转让股票数明确方式及股权转让时不够一股额度的处理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在股权转让时间内申请办理股权转让时,股权转让数量计算公式为Q=V/P,并且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
在其中:Q指股权转让总数;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申请办理股权转让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上总额;P指申请办理股权转让当天高效的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申请办理转化成的股权须为整数金额股。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申请办理股权转让后,股权转让时不够转换成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账户余额,企业将根据上海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等组织的相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股权转让当天后的五个交易日支付现金兑现这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账户余额及该余额相对应的本期应收利息。
(十二)赎回条款
1、期满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五个交易日,企业将按债券面值的112%(含最后一期贷款利息)的价钱赎出未股权转让的可转换债券。
2、如果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股权转让时间内,当以下2种情况里的任意一种出现的时候,企业有权利确定依照可转换公司债券颜值加本期应收利息的价钱赎出或者部分未股权转让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股权转让时间内,假如企业股票在所有的持续三十个交易时间中最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少于本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股权转让额度不够3,000万余元时。
本期应收利息的计算公式:IA=B×i×t/365
在其中,IA:指本期应收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所持有的将赎出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上总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初息票率;
t:指计息天数,也就是从上一个还息日至本计算利息本年度赎出日止的具体日历天数(算头算不上尾)。
如在上述情况三十个交易日发生了转股价格调节的情况,即在转股价格调节此前的交易时间按调节前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测算,在转股价格调节日和以后的交易时间按变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测算。
(十三)回售条文
1、如果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终2个计算利息本年度,假如企业股票在所有的持续三十个买卖日的收盘价小于本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有权利将其持有的或者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债券面值再加上本期应收利息的价钱回售给企业。如在以上买卖日内发生了转股价格因产生配送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资及其发放股利等状况(不包含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股权转让而变化的总股本)而调节的情况,即在转股价格调节日前买卖日按调节前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测算,在转股价格调节日及以后的买卖日按变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测算。如果出现了转股价格往下调整的现象,则以上“持续三十个买卖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后的第一个买卖日起重算。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终2个计算利息本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于每年回售标准初次达到后能按照上述承诺标准履行回售权一次,如在初次达到回售标准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未能企业到时候公示的回售申请期限内申请并执行回售的,该计算利息本年度不能履行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不可以数次履行一部分回售权。
2、额外回售条款
若企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执行情况与企业在募集说明书里的服务承诺状况对比发生根本变化,依据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被视为更改募集资金用途或者被证监会定性为更改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具有一次回售的权力。即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有权利将其持有的或者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债券面值再加上本期应收利息的价钱回售给企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在额外回售标准达到后,还可以在公司新闻的额外回售申请期限内开展回售。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在该次额外回售申请期限内不执行回售的,不能履行额外回售权。本期应收利息的计算方法参照“(十二)赎回条款”的相关介绍。
(十四)此次募集资金用途
依据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资总金额预估不得超过300,000.00万余元(含300,000.00万余元),扣减发行费后,募资净收益拟投资于下列新项目:
企业:万余元
(十五)贷款担保事宜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不公司担保。
(十六)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做为晶科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严格执行《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承诺依法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各种岗位职责。持有期内,中信建投证券对企业及今天债卷问题进行持续跟进和指导,高度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信情况,及其偿还债务保障体系的执行情况等,监管企业募资的接受、存放、划拨与利息偿还状况,切实保障债券投资者权益。中信建投证券所采取的审查对策主要包含:
1、查看外国投资者公布公布的定期报告;
2、搜集募资重点账户银行回单等工作底稿;
3、经常性查看外国投资者重大事情的会议资料;
4、对投资者开展监督检查;
5、对外国投资者相关负责人开展手机/当场采访;
6、密切关注外国投资者资信状况。
第三节 外国投资者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一、外国投资者基本概况
二、外国投资者2022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及经营情况
做为全球领先的绿色能源供应商和服务提供商,企业在光伏发电行业发展趋势很多年,已经形成了完善的“项目实施-工程施工投运-经营生产发电-资产交易”光伏发电一体化解决方案水平,并且也为用户提供储能技术、售电、节能项目等综合能源服务,并在国际范围内大力开展国外发电厂业务流程。2022年,企业实现营收31.96亿人民币,同比减少15.16%;完成归属于母公司的纯利润2.09亿人民币,同比减少36.06%。
2022年度,公司主要财务信息见下表所显示:
企业:万余元
2022年度,企业主要财务指标见下表所显示:
第四节 外国投资者募集资金使用及重点帐户运行状况
一、募资基本概况
依据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3月23日开具的《关于核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批准〔2021〕931号),企业批准向社会公布发售颜值总额为rmb30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时限6年。企业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募资金额为300,000.00万余元,具体募资金额为300,000.00万余元,扣减证券承销承销费及其它发售各项费用总计(未税)rmb2,822.36万余元后,具体募资净收益金额为297,177.64万余元。以上募资已经在2021年4月29日所有及时,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证,并对其出示天健验〔2021〕191号《验资报告》。
二、募资具体应用情况
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资帐户具体接到募资297,668.00万余元,包含募资净收益297,177.64万余元及未付款的发行费490.36万余元。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企业总计应用募资257,386.15万余元,在其中募资新项目应用169,289.92万余元,支付发行花费33.92万余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85,000.00万余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3,062.31万余元。扣减总计已用募资后,募资账户余额为40,281.85万余元,募集资金专户总计利息费用扣减汇款手续费等净收益3,498.51万余元,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12月31日账户余额总计为43,780.36万余元(含并未支付和不通过募资账户支付的发行费456.44万余元)。
三、募集资金专户运行及储放状况
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储放情况如下:
企业:元
第五节 此次债卷贷款担保人状况
此次“晶科可转债”未公司担保,请投资人特别关心。
第六节 债券投资者会议召开状况
2022年度,外国投资者未出现必须举办债券投资者大会的事宜,未举办债券投资者大会。
第七节 此次债卷还息状况
外国投资者于2022年4月25日付款自2021年4月23日至2022年4月22日期内利息。此次还息为“晶科可转债”第一年还息,息票率为0.30%(价税合计),即每一张颜值rmb100元可转换债券兑息总金额0.30人民币(价税合计)。
外国投资者于2023年4月24日付款自2022年4月23日至2023年4月22日期内利息。此次还息为“晶科可转债”第二年还息,息票率为0.50%(价税合计),即每一张颜值rmb100元可转换债券兑息总金额0.50人民币(价税合计)。
第八节 此次债券追踪定级状况
依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开具的信用评级报告(协同〔2020〕3445号),企业的核心长期性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平稳;此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依据联合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开具的债卷追踪评级报告(协同〔2021〕5068号),保持企业主体长期性信誉等级为AA,保持“晶科可转债”的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平稳。依据联合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开具的债卷追踪评级报告(协同〔2022〕5181号),保持企业主体长期性信誉等级为AA,保持“晶科可转债”的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平稳。
第九节 债券投资者利益有深远影响的其他事宜
一、是不是产生债卷受托管理协议书第3.5公约算的重大事情
依据外国投资者与中信建投证券签订的《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第3.5条的规定:
“3.5今天可转换债券持有期内,产生下列可能会对可转换债券买卖交易出售价格造成很大影响的大事件,股民并未获知时,招标方应当及时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并按照法律法规、法规及规矩的要求及时与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申报临时性汇报,并予公示,表明事情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出现的后果。招标方还应当明确提出合理且行之有效的应对策略,并依据承包方规定不断书面形式通知事件进展与结果:
(一)《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大事件;
(二)因配资、公开增发、派股、分红派息、公司分立、公司减资及其它缘故造成招标方股权变化,要调整转股价格,或是根据募集说明书合同约定的转股价格往下修正条款调整转股价格;
(三)募集说明书合同约定的赎出标准开启,招标方确定赎出或者是不赎出;
(四)可转换债券转换成个股的金额合计做到可转换债券逐渐股权转让前公司已经发行新股总额百分之十;
(五)未转化的可转换债券总金额低于三千万余元;
(六)可转换债券贷款担保人产生重大资产变化、重大诉讼、合拼、公司分立等状况;
(七)招标方资信情况发生变化,可能会影响按期还款债卷利息的;
(八)有权利的评级机构对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个人信用或者公司的信誉开展定级,并且已经出示资信评级过程的;
(九)可能会对可转换公司债券成交价造成很大影响的许多重大事情;
(十)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要求或证监会、交易中心标准的其他事宜。
招标方就以上事件通知乙方的与此同时,理应就得等事宜是不是危害今天可转换债券利息安全性向乙方做出书面说明,并且对影响很大事情明确提出合理且行之有效的应对策略。招标方遭受重大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的,还应当立即公布有关违法行为的整改落实情况。”
2022年度,企业因募集说明书承诺或股票分红事宜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详细情况参照这节“三、转股价格调节”;评级机构出具了追踪评级报告,详细情况参照“第八节 此次债券追踪定级状况”。
二、转股价格调节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6.75元/股,全新转股价格为5.26元/股。
公司在2021年6月16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并受权股东会依据《募集说明书》中协议条款申请办理此次往下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相关的事宜。此次股东会举办日前二十个买卖日,公司股票交易平均价为5.48元/股,此次股东会举办日前一个买卖日公司股票交易平均价为5.40元/股,此次调整“晶科可转债”转股价格应不少于5.48元/股。充分考虑企业股票市场价格与公司具体情况,股东会明确“晶科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往下调整为5.48元/股,此次转股价格调节执行日期是2021年6月21日。
公司在2021年9月7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以执行权益分派时证券登记日的企业总市值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721元(价税合计)。不派股,不因公积金转增总股本。结合公司转股价格调节公式换算出来的“晶科可转债”变更后的转股价格为5.46元/股。变更后的转股价自2021年10月27日(除权除息(息)日)起起效。
2022年5月19日,企业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允许企业以执行权益分派证券登记日注册登记的总市值扣减公司回购股份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总计派发现金红利36,105,712.62元(价税合计),没有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派股。企业以截止到2022年3月31日的总市值为2,894,325,731股扣减复购账户股权15,082,300股合同履约成本2,879,243,431股为基准,经计算,每一股派发现金红利为0.01254元(价税合计)。在执行权益分派的除权日前,若企业总市值或回购股份产生变化,拟保持年底分红总金额不会改变,适当调整每一股比例。因而,“晶科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会由5.46元/股调整至5.45元/股,变更后的转股价格将在2022年7月15日起起效。
2022年11月,证监会出示《关于核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批准〔2022〕2963号),批准企业公开增发不得超过86,800亿港元新股上市。企业具体向指定投资人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676,501,128.00股,每股面值rmb1.00元,发行价为4.43元/股。因而,“晶科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会由5.45元/股调整至5.26元/股,变更后的转股价格将在2023年3月1之日起起效。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示序号:2023-073
可转债编码:113048 可转债通称:晶科可转债
晶科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晶科可转债”2023年第二次
债券投资者会议决议公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依据《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下称“《募集说明书》”)、《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下称“《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债券投资者大会做出的决议,需经参会的二分之一之上未还款债券面值的持有者(或债券投资者委托代理人)允许即为合理。
● 依据《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一致通过的债券投资者会议决议对企业可转换公司债券(下称“可转换债券”、“晶科可转债”)整体债券投资者(包含没有参加大会或明确不同的观点的债券投资者)具备约束力。
● 此次债券投资者大会无否定、改动、提升提议的现象。
一、会议召开和到场状况
晶科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晶科可转债”2023年第二次债券投资者大会于2023年5月19日以当场融合通信的形式在企业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债券投资者大会的债券投资者及债券持有人委托代理人共2人,意味着有表决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达到104,550张,占债权登记日企业今天未清偿债卷总量的0.4553%。企业一部分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分所印证侓师参加了大会,合乎《公司法》《公司章程》《募集说明书》《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大会合理合法、合理。
二、提案决议状况
1、表决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决议结论:允许票104,550张,占出席本次债券投资者大会的债券投资者所代表有表决权的债卷总量的100%;否决票0张,占出席本次债券投资者大会的债券投资者所代表有表决权的债卷总量的0%;反对票0张,占出席本次债券投资者大会的债券投资者所代表有表决权的债卷总量的0%。
以上提案经列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之上债券面值总额持有者允许得到根据。提案具体内容详细公司在2023年4月29日在规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公布的《关于变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62)。
三、律师见证状况
(一)此次债券投资者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分所
印证侓师:李嘉楠、肖瑞琪
(二)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公司本次债券投资者大会的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列席会议工作人员资质和召集人资质、决议程序流程合乎《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和《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从而所作出的债券投资者会议决议合理合法、合理。
四、备查簿文档
1、“晶科可转债”2023年第二次债券投资者会议决议;
2、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分所有关晶科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晶科可转债”2023年第二次债券投资者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示序号:2023-075
晶科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有关提早偿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资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晶科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2年8月29日举办第二届股东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届职工监事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确定应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的2021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下称“可转换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年限自初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候起不得超过12月。承销商和公司独立董事均发布了同意意见。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2年8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119)。公司已经分别在2022年9月9日、2022年9月29日将总计rmb4亿的可转换债券募资资金划转至企业一般账户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5月18日,企业已经将以上用以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可转换债券募资4亿人民币所有提早偿还至企业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并把以上募资偿还状况及时联系了企业承销商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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