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此次股东会期内并没有提升、否定或调整提案的情况出现;
2、此次股东会不属于变动过去股东会议决议的现象;
3、此次股东会采用当场网络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
一、会议报告状况
公司在2023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发表了《关于召开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和到场状况
(一)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日期、时长:
(1)现场会议:2023年5月19日14:30 逐渐
(2)网上投票时长:2023年5月19日
在其中,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准确时间为:2023年5月 19日早上 9:15-9:25、9:30-11:30、在下午13:00-15:00;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网络投票的准确时间为:2023 年5月19日早上9:15至在下午15:00阶段的随意时长。
(三)会议主持:老总胡霄云。
(四)现场会议举办地址:江西省南昌青云谱区岱山大道1号企业办公楼会议厅。
(五)会议召开方法:现场会议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举办。
(六)此次会议的集结、举办合乎《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大会参加状况
(一)大会参加整体情况
1、参加现场会议或参加网上投票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名,意味着股权205,647,900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72.7545%。
2、参与当场投票选举股东、股东代表及授权委托网络投票委托代理人2名,意味着股权205,600,000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72.7376%。
3、根据网上投票股东10名,意味着股权47,900股,占公司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169 %。
(二)中小投资者参加状况
参加现场会议或参加网上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其直接或总计持有公司 5%之上股权股东之外的公司股东,相同)共 10名,意味着股权47,900股,占公司有投票权股权数量比例为0.0169%。
(三)有关人员参加状况
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北京市盈科(南昌市)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洪平先生和樊翔老先生承载了此次会议,并提交了法律意见书。
四、会议表决状况
此次股东会的议案对中小股东的决议展开了独立记票,这次股东会以当场记名投票和网上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下列提案,决议表决效果如下所示:
1、表决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决议结果显示:允许205,645,0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986%;抵制2,9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14%;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在其中,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状况为:允许45,0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型股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3.9457%;抵制2,9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型股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6.0543%;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型股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2、表决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决议结果显示:允许205,645,0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986%;抵制2,9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14%;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在其中,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状况为:允许45,0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型股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3.9457%;抵制2,9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型股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6.0543%;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型股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3、表决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决议结果显示:允许205,645,0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986%;抵制2,9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14%;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在其中,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状况为:允许45,0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型股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3.9457%;抵制2,9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型股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6.0543%;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型股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4、表决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决议结果显示:允许205,645,0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986%;抵制2,9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14%;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在其中,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状况为:允许45,0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型股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3.9457%;抵制2,9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型股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6.0543%;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型股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5、表决通过《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决议结果显示:允许43,0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份的89.7704%;抵制4,9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份的10.2296%;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份的0.0000%。江西省阳光乳业投资有限公司、南昌市致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企业)可能存在关联性而逃避本提案决议。
在其中,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状况为:允许43,0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型股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89.7704%;抵制4,9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型股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10.2296%;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型股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6、表决通过《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决议结果显示:允许205,643,0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976%;抵制4,9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24%;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在其中,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状况为:允许43,0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型股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89.7704%;抵制4,9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型股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10.2296%;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型股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7、表决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决议结果显示:允许205,645,0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986%;抵制2,9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14%;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在其中,允许45,0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型股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3.9457%;抵制2,9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型股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6.0543%;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型股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8、表决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决议结果显示:允许205,643,0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976%;抵制4,9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24%;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在其中,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状况为:允许43,0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型股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89.7704%;抵制4,9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型股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10.2296%;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型股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五、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此次股东会由北京市盈科(南昌市)法律事务所吴洪平先生和樊翔老先生印证,并提交了法律意见书。印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招集、举办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及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工作人员资质、召集人资质均真实有效,此次股东会的决议程序流程、决议结论真实有效。
六、备查簿文档
1、江西省阳光乳业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定;
2、北京市盈科(南昌市)法律事务所《关于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省阳光乳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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