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以邮件方式于2023年5月10日送达。本次会议于2023年5月16日10:00起,在美盈森大厦B座18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王海鹏、黄琳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海鹏先生召集并主持。
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的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发展及组织结构优化需要,公司拟减少公司董事人数至5人,现拟相应修订《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如下:
第一百二十一条,原文“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1-2名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修订为“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1-2名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修订后的章程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推荐王海鹏先生、王治军先生、张珍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推荐郭万达先生、刘纯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前述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在选举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审核无异议后将正式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将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三、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根据目前国内上市公司董事薪酬、津贴的总体水平,结合深圳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长实行年薪制,包括基本年薪及绩效奖金/津贴,基本年薪为300万元人民币/年,绩效奖金/津贴按照董事长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任的其他职务的工作绩效确定;
2、公司副董事长实行年薪制,包括基本年薪及绩效奖金/津贴,基本年薪为200万元人民币/年,绩效奖金/津贴按照副董事长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任的其他职务的工作绩效确定;
3、其他非独立董事实行年薪制,包括基本年薪及绩效奖金/津贴,基本年薪为75万元人民币/年,绩效奖金/津贴按照非独立董事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任的其他职务的工作绩效确定;
4、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津贴为15万元人民币/年。
上述基本年薪及津贴均含税,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发放方式实行按月发放。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
附件: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海鹏先生:
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2000年创办公司前身深圳市美盈森环保包装技术有限公司并历任董事长,现任中共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书记、公司董事长,并兼任金之彩董事、香港美盈森董事、美达科技董事、中大绿谷董事长兼总经理、广东佳宝隆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文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目前,王海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34,495,2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43%,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海鹏先生与持有公司8.95%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总裁王治军先生系兄弟关系。除此之外,王海鹏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海鹏先生不存在下列情形: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王海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治军先生:
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公司及公司前身深圳市美盈森环保包装技术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总裁,中国包装联合会副会长,并兼任香港美盈森董事、东莞美芯龙执行董事兼经理、东莞美之兰执行董事兼经理、台湾美盈森董事、长沙美盈森董事、金之彩董事、印度美盈森董事、美盈森全球公司首席执行官。
截至目前,王治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7,026,8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5%。王治军先生与持有公司41.43%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长王海鹏先生系兄弟关系。除此之外,王治军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治军先生不存在下列情形: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王治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珍义先生:
195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2002 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业务负责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并兼任苏州美盈森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苏州智谷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天津美盈森执行董事兼经理、长沙美盈森董事长兼总经理、中山美盈森执行董事兼经理、成都美盈森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重庆美盈森执行董事、中大绿谷董事、佛山美盈森执行董事兼经理、湖南美盈森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越南美盈森董事兼总经理、同奈美盈森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小美集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西安智源科技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泸美供应链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福建美盈森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青岛美盈森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美达科技董事、涟水美盈森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东莞美盈森执行董事兼经理、安徽美盈森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印度美盈森董事、印度美盈森技术董事、马来西亚美盈森董事、广东佳宝隆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张珍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2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张珍义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珍义先生不存在下列情形: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张珍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郭万达先生:
1965年生,中国国籍,经济学博士,研究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为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副院长、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郭万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郭万达先生不存在下列情形: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郭万达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纯斌先生:
1971年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律师、中级经济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交通银行深圳分行财会处财务主管、交通银行深圳分行大信大厦支行行长,深圳市明星康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中诚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副总裁,龙门茶排铅锌矿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中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卡酷七色光文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明星康桥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成大沿海产业(大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新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融翔达资产管理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华强电子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乾恒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集新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保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刘纯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纯斌先生不存在下列情形: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刘纯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303 证券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23-020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以邮件方式于2023年5月10日送达。本次会议于2023年5月16日11:00起,在美盈森大厦B座18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李泽宇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利科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审议同意提名陈利科先生、王艳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一同组成第六届监事会。前述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且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选举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将采用累积投票制。
二、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目前国内上市公司监事津贴的总体水平,结合深圳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津贴为每年2万元(含税),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发放方式实行年底一次发放。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16日
附件: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利科先生:
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3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研发部总监,兼任东莞美盈森监事、中山美盈森监事、福建美盈森监事、青岛美盈森监事。
截至目前,陈利科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利科先生不存在下列情形: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陈利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艳辉女士:
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6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公共事务部经理,兼任东莞美芯龙监事。
截至目前,王艳辉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艳辉女士不存在下列情形: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王艳辉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303 证券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23-021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14:00起,在公司培训室召开了公司职工代表大会,17名职工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表决,一致同意刘兰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特此公告。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16日
刘兰芳女士简历:
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8 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职工监事、报关部经理,中共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副书记、工会主席,兼任苏州智谷监事、安徽美盈森监事、湖南美盈森监事、深圳文麻监事。
截至目前,刘兰芳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兰芳不存在下列情形: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刘兰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303 证券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23-022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股东大会增加
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盈森”或“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6),公司定于2023年5月31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审议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和《关于审议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审议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控股股东王海鹏先生以书面形式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以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止2023年5月16日收市,王海鹏持有公司股票634,495,2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43%,且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提出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按照有关规定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于2023年4月18日披露的原股东大会通知其他事项不变。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31日14:5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25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5月2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美盈森大厦B座1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1、以上提案1、3、4、5、6、7、8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2、3、4、5、7、8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9、10、12、13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提案11、14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18日、2023年5月18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第7、9项提案须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第4-8、10、12、13项提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单独统计并披露。
3、关于上述第13项提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上述第12-14项提案为累积投票制议案,第12项提案应选非独立董事3人,第13项提案应选独立董事2人,第14项提案应选股东代表监事2人。针对每一提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5、提案12、13的表决结果是否有效以提案9是否审议通过为前提条件,即只有当提案9获得审议通过后,提案12、13的表决结果方为有效。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书;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复印件和《参会回执》(附件三),采取信函、邮件或者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26日(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
(1)现场登记地点:美盈森大厦B座16楼会客室。
(2)信函送达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美盈森大厦B座17楼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联系方式
(1)联系人:闻敏
(2)电话:0755-29751877
(3)传真:0755-28234302
(4)邮箱:mys.stock@szmys.com
5、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4、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03”,投票简称为“美盈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2.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2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假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监事(采用差额选举,假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当日9:15一9:25,9:30-11:30及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点15分,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15点。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提案按照本人/本单位表决意见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请填入选举票数。)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单位) 拟亲自/委托代理人 出席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下午14:50举行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东账号:
联系电话:
备注:
1、请拟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23年5月26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的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参会回执通过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
2、参会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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