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7 证券简称:华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3-027
重庆华森制药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华森制药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权分配计划已获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计划为:公司计划在未来实施分配计划时,每10股向全体股东分配发现金0.70元(含税),不增加股本或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后的年度分配。如果分配方案披露到实施期间,公司股本因可转换债券转换、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调整原则实施。公司总股本在公司利润分配计划披露至公司股权分配实施日期间未发生变化。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批准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现将权益分配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配方案
公司2022年年度股权分配计划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排除回购0股后的417、596、314股为基础,每10股向全体股东分配0.7万元现金(含税;扣税后,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QFII、RQFII和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发行0.63万元;持有限制股票、股权激励限制股票和无限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征收差异化税率。公司暂时不扣除个人所得税。当个人转让股票时,应纳税额【注】按其持股期限计算;持有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无限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及的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征收10%,对内地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征收差异化税率)。
【注: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缴纳0.14万元税款;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缴纳0.07万元税款;持股一年以上的,不需要缴纳税款。】
注: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提交股权分配申请时的总股本为417、596、314股,按每10股0.70元(含税)分配,不转增股本,不发红股,分红总额为29、231、741.98元。
二、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股权分配登记日为:2023年6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13日。
三、权益分配对象
分配对象为:截至2023年6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配方法
(1)2023年6月13日,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分配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转入其资本账户。
(二)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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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股权分配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5月31日至登记日:2023年6月12日),因股东证券账户股份减少而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分配的现金红利不足的,由我公司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五、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股东游洪涛和王颖对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做出了相关减持承诺:如果公司/本人持有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指华森制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华森制药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如分红、分红、资本公积转股本等。,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4.53元/股。股权分配实施后,上述股东在承诺履行期内的最低减持价格从4.53元/股调整为4.23元/股。(首次公开发行价为4.53元/股,2017年0.071元/股,2018年0.035元/股,2019年0.044元/股,2020年0.028元/股,2021年0.05元/股,2022年0.07元/股,计算过程为:4.53-0.071-0.035-0.044-0.028-0.05-0.07=4.23元/股。)(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六、咨询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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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分红分红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重庆华森制药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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