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技术 公告编号:2023-038
TCL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21-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
额度所有权公告
TCL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TCL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草案)〉提案等相关提案,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公告。
公司2021-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二期)(以下简称“二期持股计划”)设定的公司关键业绩指标是2022年归母净利润比2021年增长率和2021年归母净利润比2020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30%或2022年营业收入比2021年增长率和2021年营业收入比2020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30%。公司关键业绩指标达到的,可以根据下属经营单位关键业绩指标的实现情况和个人业绩,将本期持股计划核算的目标股份数额归属于持有人。公司关键业绩指标未达到的,本期持股计划的标的股权全部归公司所有,不再归持有人所有。
《公司2020年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1)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000688号]、《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大华审核(2022) 《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3) 002888号],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比2021年增长率和2021年营业收入比2020年平均增长率约为57.6%,即公司第二期持股计划的关键业绩指标。
2023年5月31日,第二期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根据公司业绩、下属经营单位业绩和个人业绩,确定本期持股计划持有人约3065万股,并通过内部登记确认分别以相关持有人的名义,其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李东生先生、王成先生、赵军先生、廖钱先生、毛天祥先生、李健女士、严晓林先生约852万股,其他持有人约2213万股。
由于下属经营单位业绩和个人业绩不合格,约8649万股不属于持有人,根据第二期持股计划,未属于目标股及相应的股息(如有)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免费收回,并在持股计划期满前出售,销售收入返还公司。
根据公司《2021-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草案)》,自持有人对应标的股份所有权之日起(2023年5月31日,下同),分两期非交易转让或卖出:
第一次非交易转让或出售:自持有人对应标的股份所有权之日起12个月后,本期持股计划可根据当时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出售相应股份的50%股份,或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系统支持的前提下,将持有人对应股份的50%非交易转让给本期计划持有人账户;
第二次非交易转让或出售:自持有人对应标的股份所有权之日起24个月后,本次持股计划可根据当时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出售相应股份的50%股份,或在当时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系统支持的前提下,将持有人对应股份的50%非交易转让给本次计划持有人账户。
特此公告。
TCL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技术 公告编号:2023-039
TCL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TCL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TCL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5月2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布通知,并于2023年5月31日通信。董事会应当参加11名董事的表决,实际上应当参加11名董事的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回购部分公共股份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关于2023年部分公众股份回购的回购报告》,该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当天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
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21-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期)(草案)〉提案。董事李东生先生、王成先生、赵军先生、廖骞先生回避表决。
详见《2021-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期)(草案)》,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本议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2021-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期)管理办法〉提案。董事李东生先生、王成先生、赵军先生、廖骞先生回避表决。
详见《2021-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期)管理办法》,该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当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本议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期)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李东生、王成、赵军、廖骞回避表决。
为保证本期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期持股计划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制定和修改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变更终止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持股计划取消持股人资格,提前终止持股计划;
3.授权董事会决定延长持股计划的期限;
4.授权董事会锁定和解锁持股计划购买的所有股票;
5.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在实施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持股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对持股计划相关资产管理机构的聘用和变更作出决定;
7.授权董事会办理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项,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8.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期持股计划的期限一致。
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期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明确规定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予的适当人员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023年5月8日,公司完成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每10股将资本公积金转换为全体股东1股。转换股本后,公司总股本从17、071、891、607股增加到18、779、080、767股。
公司现根据股本变更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具体如下:
■
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司章程》,同日发布本决议公告。
本议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交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该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当天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特此公告。
TCL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技术 公告编号:2023-040
TCL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TCL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确保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5月29日,TCL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5月31日通讯召开。监事会应当参加3名监事的表决,实际上应当参加3名监事的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会议以2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2021-2023年TCL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期)(草案)〉提案。监事毛天祥先生回避表决。
详见《2021-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期)(草案)》,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本议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2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TCL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1-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期)管理办法〉提案。监事毛天祥先生回避表决。
详见《2021-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期)管理办法》,该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当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本议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TCL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技术 公告编号:2023-041
TCL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回购部分公众股份的回购报告
TCL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计划已于2023年5月31日通过第七届董事会第32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以自有资金、自筹资金等融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总额不低于2.2亿元(含),不超过2.5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5.78元/股(含)(不超过董事会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股票平均交易价格的150%)。回购的具体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12个月内。
3、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
4、风险提示:
(1)回购股票存在回购期间股价持续超过回购价格上限的风险,导致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
(2)本次回购存在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回购股份,可能是由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批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导致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予的风险,回购股份有效期届满后未将回购股份转让给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3)回购仍存在因重大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或董事会决定终止回购计划而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间根据市场情况做出回购决策并实施。请注意投资风险。
1.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公司以科技制造业发展为基础,以全球领先为目标,坚持“提高质量和效率、锻造长板、加强薄弱环节、创新驱动发展、加快全球布局”的工作要求,推动半导体显示、半导体光伏和半导体材料两大核心业务走向全球领先。
基于对公司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了维护股东利益,兼顾员工激励的需要,公司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额不低于2.2亿元(含)和2.5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5.78元/股(含)。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果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按上述目的使用,未使用的部分将被取消相关程序。
二、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七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债务履行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配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回购的资金来源是公司自有资金、自筹资金等融资方式。
5.回购股票的价格、价格范围或定价原则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近期公司股价,回购股价不得超过5.78元/股(含)(不得超过董事会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平均股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过程中根据公司的股价、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果公司在回购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换为股本、分配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除、减少股票、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书,回购价格上限应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
6、回购股份的类型、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及用于回购的总资金
1、股份回购类型: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资金总额:公司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2.2亿元(含),不超过2.5亿元(含)。
3、回购股份数量与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回购总额不低于2.2亿元(含),不超过2.5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5.78元/股(含)的,按回购总额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325.26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的数量为准。
如果公司在回购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换为股本、分配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除、减少股票、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书等除权除息事项,回购股份的数量应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
七、股份回购的实施期限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12个月内。
1、如遇以下条件,回购期提前届满:
(1)回购期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2.5亿元的,回购计划实施,回购期自本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回购计划的,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回购计划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限内回购公司股份: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延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前十个交易日起计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测、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三)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起或者决策过程中依法披露之日起;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股票因规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可以延长回购期限,延期不得超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化
2023年5月29日,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2.2亿元(含)且不超过2.5亿元(含)的情况下,计算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化如下:
(1)根据回购总额的上限和回购股票的价格上限,假设回购全部实施并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锁定,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如下:
■
(2)根据回购总额的下限和回购股票的价格上限,假设回购全部实施并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锁定,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如下:
■
注:上述变化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的数量为准。
9、管理层分析了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重大发展的影响,以及所有董事对回购股份不损害上市公司债务履行能力和可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3.793.9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96.63亿元,流动资产1.005.64亿元。假设回购资金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07%。、0.50%和0.25%,平均比例较小。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结合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可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研发能力产生不利影响;股份回购实施后,股权分配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
所有董事承诺在股份回购中诚实、值得信赖、勤勉、负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可持续经营能力。
10、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在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是否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进行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以及回购期间是否有减持计划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决议前六个月内不买卖公司股份,不单独或与他人进行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回购期间无减持计划。
十一、授权办理股份回购相关事宜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股份回购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管理层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2、选择回购公司股份的机会,包括具体时间、价格、数量、回购股份的方式等;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调整具体实施计划(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除外),处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项;
4、生产、修改、补充、签署、提交、报告和执行本次回购部分公共股份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5、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6、虽然没有列出上述其他事项,但它们是股份回购和股份回购处置所必需的。
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完成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转让、注销或者防止侵犯债权人利益的有关安排
公司的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可持续经营能力。如果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实施本报告约定的目的,未使用的剩余回购股份将依法取消,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届时,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作出取消股份回购决议后,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三、回购计划的审议和实施程序
2023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32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回购部分公共股份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
十四、回购方案风险提示
1、回购期内股票价格继续超过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回购股份。由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批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回购股份不能全部授予的风险可能存在回购股份有效期届满后未将回购股份转让给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风险。
3、回购仍存在因重大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或董事会决定终止回购计划而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间根据市场情况做出回购决策并实施。请注意投资风险。
十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股份回购符合现行《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9号的规定,董事会会议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回购股份是基于公司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维护股东利益,考虑员工激励的需要,帮助建立股东与员工分享企业价值增长的机制,提高公司的整体价值。
3、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自筹资金等融资方式。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也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回购股份合法合规,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公司价值,不影响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可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所有独立董事都同意回购股份。
十六、其他事项
1、股份回购账户的开立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股票回购专用账户,股票回购将通过专用账户进行。专用账户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监督。
2、回购期间的信息披露安排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回购进展:
(1)第一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后第二天披露;
(二)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披露;
(3)每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底的回购进度。
前款规定的公告内容至少应包括回购股份的数量、购买的最高价格和最低价格以及已支付的总额。
如果公司在股份回购计划规定的回购实施期超过一半时仍未实施回购,董事会将宣布未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如果回购期届满或股份回购已完成,公司将停止回购,并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和股份变更公告。
十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TCL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技术 公告编号:2023-042
TCL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TCL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次数: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TCL科技集团董事会;
3、会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上市公司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2023年6月16日(星期五)下午召开现场会议:30;
5、网上投票时间:2023年6月16日(星期五)上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15-9:25、9:30-11:30,下午1:00-3:00;2023年6月16日(星期五)上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上投票。:下午3:15至2023年6月16日(星期五):00任何时间;
6、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会议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上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他人代表他人投票)或网上投票中的一种投票方式。如果投票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投票,则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9日(周五);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中山园路1001号TCL科学园国际E城G1楼2楼202会议室;
9、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6月9日(星期五)下午收盘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以书面形式出席会议和表决(委托书见附件2)。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
(四)其他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勾兑栏目可投票
100 总体提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TCL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1-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期)(草案)的议案 √
2.00 《TCL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1-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期)管理办法》议案 √
3.00 提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期)相关事宜的议案 √
4.00 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应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提案1.万、提案2.00已经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本公告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
3、议案1.00、议案2.00、提案3.00关联股东应当避免表决。提案4.00是一项特别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有表决权 2/3 只有通过上述方法才能生效。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一)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到公司资本市场部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应持有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证券公司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客户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证券公司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信件登记。
2、 注册时间:2023年6月12日(星期一)-2023年6月14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3、 注册地点:资本市场部TCL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南山区中山园路1001号TCL科学园,邮政编码:518055。
四、参加网上投票的程序
在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网站)://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上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TCL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深圳市南山区中山园路1001号TCL科技园国际E城G1楼10楼
邮政编码:518055
电话:0755-33311668
电子邮箱:ir@tcl.com
联系人:段心仪
2、 会议费:与会股东或代理人自行承担住宿和交通费。
3、 在网上投票期间,如果网上投票系统受到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股东大会的过程将按当日通知进行。
4、 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换担保证券账户、约定回购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账户持有人的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上投票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TCL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31日
附件1:
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上投票程序
1、 投票代码:360100。
2、投票简称:TCL投票
3、填写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写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计投票提案,填写投票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各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股东投票超过选举票数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候选人数的,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你不同意一个候选人,你可以投0票给候选人。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其他提案表达同样的意见。
当股东重复投票总提案和具体提案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再对总提案投票的,以已投票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投票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先投票总提案,再投票具体提案的,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其他注意事项
网上投票系统根据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投票,股东大会投票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6月16日(星期五)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日:15-9:25、9:30-11:30 和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登录证券公司的交易客户端进行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2023年6月16日(星期五)上午9日,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下午3:15至2023年6月16日(星期五):在任何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上投票,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上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查阅cn规则指导栏。
3、根据获得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股东可以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TCL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
委托日期:年月日
客户表决意见(有效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
委托人未明确表决的,受托人(代理人)可以自行决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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