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主承销商):工业证券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士顿)、根据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2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100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深证﹝2023﹞110号(以下简称“线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承销业务规则)〔2023〕18号(以下简称“承销业务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线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国证券协会发行)〔2023〕19号(以下简称“线下投资者管理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线下投资者分类评估与管理指南》(中国证券协会发行〔2023〕1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自律规则等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南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的初步查询和线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线下发行电子平台”)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请仔细阅读本公告。有关初步查询和线下发行的详细信息,请访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发布的《线下发行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工业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业证券”)、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
请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认购及支付、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2023年6月9日(T日),线下发行认购日和线上认购日相同,其中线下认购时间为9:30-15:网上认购时间为900:15-11:30,13:00-15:00.投资者在2023年6月9日(T日)进行网上和线下认购时,无需支付认购资金。
2、2023年6月5日,所有拟参与本次初步询价并符合相关投资者条件的线下投资者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参与本次初步询价(T-4日)12:00前注册并提交承诺书和验证材料。注册并提交承诺书和验证材料时,请登录兴业证券线下投资者报告系统(网站:https://ipo.xyzq.cn)。
3、本次发行采用定向配售(如有)(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给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线下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线下发行”)与定价配售(以下简称“线下发行”)相结合,结合深圳市场非限制性a股和非限制性存托凭证的市值(以下简称“线上发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如有)、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初步询价和线上线下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和线下发行;(https://eipo.szse.cn)实施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网上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
本次发行不安排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如果发行价格超过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排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开募集基金”)、全国社保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较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战略配售相关情况见本公告“二、战略配售”。
发行人和人(主承销商)将在《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披露股票总额、认购数量、发行股票比例和持有期限。
4、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通过线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线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5、线下发行对象: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金融公司、保险公司、合格的海外投资者、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股权基金经理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6、初步询价:2023年6月6日发行初步询价时间(T-3日)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合格的线下投资者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线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并提交认购价格和拟认购数量。
在线查询开始前一个工作日(2023年6月5日,T-4日)上午8:30至初步询价日(2023年6月6日)T-3日)当天上午9日:30日前,线下投资者应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定价依据,并填写建议价格或价格范围,否则不得参与本次询价。线下投资者在提交定价依据前,应履行内部审批流程。
参与本次发行初步查询的线下投资者可分别填写多个配售对象的不同报价,每个报价应包括配售对象信息、每股价格和价格对应的拟认购股份数量。同一线下投资者的不同报价不得超过三个,最高报价不得高于最低报价的120%。线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包括每股价格对应的拟认购股数,同一配售对象只能有一个报价。相关申报一经提交,不得全部撤销。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的,应重新执行定价决策程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上填写解释价格变更原因、价格变更范围的逻辑计算依据,是否存在定价依据不足和(或)定价决策程序不完整,并将价格变更依据和(或)重新执行定价决策程序备查。
线下投资者认购价格的最小变更单位为0.01元,初步查询阶段线下配售对象的最低认购数量为100万股,最小认购数量为10万股,即线下投资者指定的配售对象的认购数量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认购数量不得超过730万股。
线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认购股数上限为730万股,约占线下发行初始股数的49.90%。线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认真合理确定认购价格和拟认购数量。线下投资者应根据行业监管要求和资产规模合理确定认购金额,不得超过资产规模。发起人(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超过资产规模的认购为无效认购。
(下转1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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