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梁银妍
公安部近日发布通知,要求全国公安机关以全面实施股票发行登记制度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证券犯罪防范工作,确保股票发行登记制度的顺利实施,提出欺诈发行证券犯罪,坚持不容忍,检查到底。
通知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证券犯罪活动。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调整打击策略和重点,针对股票发行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后证券犯罪的新特点。坚持不容忍欺诈发行证券犯罪,特别是加大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涉嫌犯罪的打击力度。坚持“零容忍”从严打击违法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犯罪,切实维护市场秩序。配合中介机构实施财务欺诈、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出具重大欺诈证明文件等违法犯罪,加强线索发现、转移和调查,不仅“惩罚第一恶”,而且“追求共犯”。
通知指出,对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犯罪,应当依法坚持快速调查、快速调查和保护上市公司利益。对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的,应当依法打击组织者和有关中介机构。结合登记制度下的新情况,依法打击国家资金欺诈、科技专项资金欺诈、商业秘密侵犯等犯罪。利用股票发行登记制度实施电信网络欺诈、“虚拟磁盘”等欺诈犯罪,不断提高预警拦截能力,建立全面、广泛的反欺诈宣传体系,有效提高投资者的反欺诈意识和反欺诈能力。要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积极配合监管部门防范化解风险,有效维护资本市场安全稳定。
通知要求全面加强专业化建设,切实提高打击证券犯罪的效率。要加强统筹协调,拓宽人才储备,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不断推动打击证券犯罪核心战斗力的产生。创新侦查手段,探索建立专业防范体系,完善一体化打击工作机制,实现对证券犯罪的全链打击。要进一步优化行刑衔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合作,依法查处若干典型案件,形成有力威慑。依法加大对拒绝、阻碍证券行政执法案件的打击力度,维护证券行政执法的严肃性。
通知还建议严格规范公平文明执法,依法更好地保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围绕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经营环境,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不仅要严厉打击各类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而且要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依法严格执行案件管辖的有关规定,准确适用刑事强制措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完善公安行政服务,不断简化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理效率,立足各类资本市场主体上市融资的实际需要。
消费界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发送邮件:Jubao_404@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投诉举报邮箱: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者必究。
Copyright © 2012 -2023 CONSUMER TIMES. All Rights Reserved.
深圳市赢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粤ICP备14076428号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53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