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2证券简称:三联煅造公示序号:2023-011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资基本概况
经中国证监会(下称“证监会”)《关于同意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批准[2023]691号)审批,并且经过深圳交易所允许,芜湖市三联煅造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我们公司”)向社会公布发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个股2,838亿港元,每一股发行价为27.93元,募资总额为79,265.34万余元,扣减各种发行费以后具体募资净收益67,211.81万余元。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已经将此次募资转到企业设立在中信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分行营业部(账户为8112301011300925176)的募集资金专户中。以上资金到位状况早已容诚会计师公司(特殊普通合伙)检审,并对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30Z0132号”《验资报告》。企业在此次募资验资报告完成后,已依照《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布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中将募资各自转到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用账户中。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情况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设立具体情况
为加强企业募资的储放、管理与应用,维护投资人的利益,依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需求,企业对募资的储放与使用开展专用账户管理方法。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芜湖市万联新能源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和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承销商”)已分别向我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支行、中信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支行、兴业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支行、芜湖市扬子江农商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鲁港分行、中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支行(下称“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到2023年5月25日,企业募集资金专户的开办及资产储放情况如下:
注1:精密锻造生产流水线技术改造及机械加工配套设施工程项目拟采用募资23,111.87万余元,截止到2023年5月25日该募集资金专户已付款该募投项目土地出让1,028.80万余元;
注2:性能卓越铸钢件生产流水线(50MN)生产能力新建项目募资根据对控股子公司芜湖市万联新能源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以增资方式开展执行,该事项业经企业第二届股东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根据;
注3:截止到2023年5月25日,补充流动资金8,000.00万余元已依照《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布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结束;
注4:超募资金储放额度和实际超募资金余额差值,主要系一部分发行费并未付款或者以自筹资金事先资金投入并未更换募资而致。
因一部分开户行为下级二级支行,无签定《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管理权限,故对其支行或一级支行与芜湖市三联煅造有限责任公司、芜湖市万联新能源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及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定《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资帐户设立在二级支行或分行营业部。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根据协议,公司及执行募投项目的分公司为“招标方”(在其中企业为招标方1,执行募投项目的分公司芜湖市万联新能源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为招标方2,统称“招标方”),募资开户行为“承包方”,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丙方”,一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关键具体内容如下:
为加强招标方募资管理方法,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商议,达到如下所示协议书:
1、招标方已经在承包方设立募资重点帐户(下称专用账户),该专用账户仅限于招标方相匹配新项目募资的存储应用,不可以作为别的主要用途。
招标方以存款单方法储存的募资/万余元(如有),银行开户日期是/年/月/日,时限/月。招标方服务承诺以上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到本协议约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监管或以存款单方法续存,并告知丙方。业主存款单不可质押贷款。
2、双方理应一同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规章制度。
3、丙方做为甲方承销商,应依据相关规定特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它工作人员对招标方募集资金使用状况进行监管。丙方应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招标方制定的募资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用现场勘察、书面形式咨询等形式履行其决定权。甲方和乙方理应相互配合丙方调查分析与查看。丙方半年对招标方募资的放置和应用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4、招标方受权丙方指定保荐代表人李扬、琚泽运和指定别的相关工作人员随时都可以到承包方查看、复制招标方专用账户的相关资料;承包方应当立即、精确、全面地向给予所需要的相关专用账户的相关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看招标方专用账户相关情况时应该出示个人的合理合法身份证件;丙方指定别的相关工作人员向乙方查看招标方专用账户相关情况时应该出示个人的合理合法身份证件和介绍信。
5、承包方分月(每个月10日前)向甲方出示银行对账单,并密送丙方。承包方理应确保银行对账单具体内容真正、精确、详细。
6、招标方1次或是12个月总计从专用账户中取出的金额超过5,000万余元或是募资净收益的20%的,承包方应当立即以发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通告丙方,并提供专用账户的开支明细。
7、丙方有权利根据相关要求拆换指定保荐代表人。丙方拆换保荐代表人的,理应将这些证明材料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与此同时按相关协议书第十二条的需求书面形式通知拆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电话。拆换保荐代表人不受影响本协定法律效力。
8、丙方接纳监管部门查验或调研时,必须招标方、承包方填补给予有关材料或作出有关表述的,招标方、承包方应积极协助。
9、承包方三次未能及时向丙方出示银行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告专用账户超大金额取出状况,及其存有未相互配合丙方调研专用账户情况的,甲方有权积极或者在丙方前提下单方停止本协定并销户募集资金专户。
10、本协定自甲、乙、丙三方法人代表/责任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签定加盖分别公司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起效,至专用账户资产所有开支结束并按规定注销之日起无效。丙方责任至持续督导期完毕之日消除。
11、本协定一式5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交易所、安徽证监局各上报一份,其他留招标方预留。
四、备查簿文档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芜湖市三联煅造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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