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4证券简称:*ST弘高公告编号:2023-031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242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处。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开展回复工作,对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由于时间较紧,鉴于关注函中涉及的部分事项需经律师发表明确意见,律师事务所针对问题出具专项核查意见需履行证券内核程序。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回复及披露工作。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拟延期时间不超过3个交易日,在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关注函回复及对外披露工作。公司将积极协调各方推进回复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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