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重庆西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西山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技创新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已获证监会许可证〔2023〕804号文件同意注册。
本次发行采用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给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进行线下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线下发行”)、网上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与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公众投资者相结合。
发行人与发起人(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发起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资银行”或“发起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股份为1325.0367万股。初始战略配售发行量为132.5036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0%。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汇入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根据发行价格确定的最终战略配售金额为59.9484万股,约占发行总数的4.52%。最终战略配售金额与初始战略配售金额的72.552万股回拨至线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线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线下发行量为907.383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量后发行量的71.72%;网上发行量为357.750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量后发行量的28.28%。最终线下、线上发行总数为本次发行总数,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总数,共1265.083万股。根据回拨情况确定网上和线下最终发行的数量。
发行价格为135.80元/股。2023年5月26日(T日),发行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步发行了357.7500万股“西山科技”a股。
根据《重庆西山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技创新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重庆西山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技创新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认购倍数为2.62.67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调整线下和线上发行规模,从线下回拨到线上,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00%(向上取整到500股的整数倍,即126.5500万股)。
回拨机制启动后,线下最终发行量为780.7883万股,约占战略配售总额扣除后发行量的61.72%,其中线下最终发行量为702.5061万股,线下最终发行量为78.2822万股;网上最终发行量为484.3000万股,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约占发行总量的38.28%。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奖率为0.05161687%。
2023年5月30日,请关注本次发行的支付环节(T+2日)及时履行支付义务:
1、2023年5月30日,线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本公告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T+2日)16:00之前到达。线下投资者就像每天分配多只新股一样,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单独支付。如果同一天分配多只新股,如果只汇总金额,合并支付将导致账户失败,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在中标新股后,应当按照本公告履行资金交付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于2023年5月30日开立(T+2日)新股认购资金充足,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的资金转移应当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
当线下和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因线下和线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认购资金而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
2、线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的方式,线下投资者应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6个月限售股份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也就是说,在每个配售对象获得的股票中,90%的股票无限售期可以自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流通;10%的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当线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和线下认购时,一旦报价被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线下限售期安排。
3、当线下和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不足以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的70%时,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暂停新股发行,并披露暂停原因和后续安排。
4、线下和线上投资者取得配售后,应当按时足额支付认购资金。提供有效报价的线下投资者未参与认购、未足额认购或取得初步配售的线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支付新股认购资金的,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3次获胜但未全额支付,自结算参与者最近放弃认购之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包括第二天)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认购。根据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次数,计算放弃认购的次数。
5、本公告一经发布,视为向所有参与网上认购并中标的网上投资者和线下发行配售的配售对象送达配售付款通知。
一、 战略配售的最终结果
(一)参与者
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选择考虑《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2023〕33号)(以下简称《首发承销实施细则》)、综合确定投资者资质和市场状况后,包括:
(1)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跟进投资;
(2)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东证期货西山科技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西山科技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与发行人签订配售协议。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验证详见2023年5月25日(T-1日)《重庆西山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专项核查报告》和《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西山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参与科技创新板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查法律意见书》。
(二)获配结果
2023年5月24日(T-2日)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135.80元/股,总规模为179、939.98万元。
根据《首发承销实施细则》,如果发行规模超过10亿元或不足20亿元,发起人相关子公司的后续投资比例为发行规模的4.00%,但不超过6.00万元。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已全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配股44.1826万股,配股资金59、999、970.80元。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23年6月1日,初始支付金额超过最终配股金额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T+4日前,按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原缴款路径退还。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西山科技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5%,即66.2518万股,认购规模上限不超过2141万元。西山科技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已全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2141万元,共分配15.7658万股。2023年6月1日,保荐人(主承销商)(T+4日)按原路径退还超额支付部分。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的最终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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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网上彩票中奖结果
2023年5月29日,根据发行公告,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T+1日上午,在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707室举行了网上认购抽签仪式。抽签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抽签过程和结果已经上海东方公证处公证。中标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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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网上发行和认购西山科技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认购号码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为中标号码。共有9686个中标号码,每个中标号码只能认购西山科技股500股。
三、 线下发行认购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线下发行认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208号〕)、《首发承销实施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国证券协会发行)〔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线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线下投资者分类评价与管理指南》(中国证券协会发行证券)〔2023〕19号)等有关规定,发起人(主承销商)对参与线下认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验证和确认。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管理系统平台(发行承销业务)最终收到的有效认购结果,做出以下统计:
线下认购已于2023年5月26日(T日)结束。经核实,《发行公告》披露的168名线下投资者管理的4468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均按照《发行公告》要求进行线下认购,线下有效认购数量为1395、930.0万股。
(二)线下初步配售结果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线下配售原则,对线下发行股份进行了初步配售,初步配售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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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果总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且尾数有差异,则由四舍五入引起。
其中,国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统产品一号按照《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配售原则配售给国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上述初步配售安排和结果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公布的配售原则。最终配售对象的配置详见“附表:线下投资者初步配售明细表”。
四、 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如果线下投资者对本公告公布的线下配售结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发起人(主承销商)。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联系人:股权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23153448
发行人:重庆西山科技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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