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9证券简称:天合光能公示序号:2023-059
可转债编码:118031可转债通称:天23可转债
本董事会、整体执行董事以及相关公司股东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大股东持股的相关情况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兴银发展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兴银资产”)立即拥有天合光能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天合光能”或“企业”)233,247,1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3%。上海市兴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兴璟项目投资”)立即持有公司9,211,3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2%。以上股权为公司发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权,且于2021年6月10日起发售商品流通。
●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兴银资产和兴璟项目投资因自我发展和融资需求,兴银资产拟减持总计不得超过天合光能总市值5.23%的个股,即113,670,000股;兴璟项目投资拟减持总计不得超过天合光能总市值0.42%的个股,即9,211,340股。
在其中,兴银资产方案根据集中竞价交易方法于公示此次减持计划之日起十五个买卖日后六个月内,依照市场价钱高管增持不得超过天合光能总市值1.56%的个股,即34,000,000股;根据大宗交易方式于公示之日起三个买卖日后六个月内,依照市场价钱高管增持不得超过天合光能总市值4.00%的个股,即86,920,000股。兴银资产根据大宗交易规则或集中竞价方式高管增持总计不得超过天合光能总市值5.23%的个股,即113,670,000股。
兴璟融资计划根据集中竞价交易方法于公示之日起十五个买卖日后六个月内、大宗交易方式于公示之日起三个买卖日后六个月内,依照市场价钱以大宗交易规则或集中竞价方式高管增持总计不得超过天合光能总市值0.42%的个股,即9,211,340股。
若高管增持期内天合光能有分红派息、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资等除权除息事宜,减持股份数及高管增持市场价格开展适当调整。
一、高管增持行为主体的相关情况
以上高管增持行为主体存有一致行动人: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往12个月减持股份状况
二、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注:以上公司股东根据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的,高管增持期内均是公示之日起三个买卖日后六个月内(即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期内)。
(一)有关公司股东是否存在别的分配□是√否
(二)控股股东先前对占股比例、持股数、持仓时限、高管增持方法、高管增持总数、高管增持费用等是不是作出承诺√是□否
1、兴银资产及兴璟项目投资做为自然人股东,在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做出的有关股权商品流通限定、自行锁定的服务承诺:
本公司自企业股票在证交所挂牌交易之日起12个月,不出售或是由他人管理方法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权,也不由自主企业收购这部分股权。如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将来发生变化,本企业承诺将严格按照发生变化时的需求明确股份锁定期限。如本企业违反以上服务承诺给企业及相关多方造成损害的,本公司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2、兴银资产及兴璟项目投资成为公司5%之上股东,在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做出的有关持仓及高管增持意愿的服务承诺:
(1)若是在锁住期满,本公司拟减持个股的,将用心遵循中国证监会、交易中心有关股东减持的有关规定,根据企业平稳股票价格、进行运营、资本运营的需求,谨慎制订股票减持方案,在股票锁住期满逐渐高管增持。
(2)本公司高管增持企业股票的形式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3)本公司高管增持企业股票前,需提前三个买卖日予以公告,并依据证交所规则立即、清晰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若是在锁住期满三年内,本公司拟减持个股的,高管增持价钱(若因上市以来派发现金红利、派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因素开展除权除息、除权除息的,将依据证交所的相关规定作复权解决)不少于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价。锁住期满一年内,本公司每一年高管增持持有的公司股权总数总计不得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买卖日备案在公司名下股权总量的50%。因为公司开展权益分派、公司减资缩股等原因导致本企业持股权变动的,相对应本年度可转让股份信用额度做对应变动。
(5)假如本公司不履行以上服务承诺,则①本公司所持有的企业其他个股始行公司不履行以上高管增持意愿之日起6个月不可高管增持;②本公司因违反以上高管增持意愿所带来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6)假如有关监督标准不会对某种约定的具体内容给予标准时,相对应一部分自主停止。假如有关监督标准对上市公司股份锁住或高管增持有新要求,则本公司在锁住或高管增持企业股票时把实行到时候适用全新管控标准。
此次拟减持事宜与此前已公布的服务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是否为上市时未获利的企业,其大股东、控股股东、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拟减持先发前股份的状况□是√否
(四)本所规定的其他事宜
无
三、大股东或实控人高管增持先发前股权
是不是大股东或控股股东拟减持先发前股份的状况□是√否
四、有关风险防范
(一)减持计划执行的不确定因素风险性
此次减持计划是自然人股东因本身业务发展要进行的高管增持,也不会对公司治理及长期运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在高管增持时间段内,公司股东依据市场状况、股价等多种因素决定是否执行及怎样执行减持计划,高管增持的时间也、数量及费用等有待观察,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执行是不是可能造成发售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风险□是√否
(三)别的风险防范
此次减持股份方案有关公司股东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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