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61证券简称:浙江建投公示序号:2023-047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此次签订的《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西湖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杭州云辰置业有限公司之合作协议》(下称“《合作协议》”)是架构性承诺,该协议仅作纲领性文件和签署其他一些实际合同书的重要依据,后面实际协作事宜、执行内容与进展很有可能有待观察。企业将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对应的管理决策审批流程并公布有关信息;
2、此次签订的《合作协议》仅是架构性承诺,对企业经营效益不构成深远影响,后面对企业经营效益产生的影响将视公司和合作者后面签署的实际合同书及其合同书执行情况而明确。
3、公司及协议书多方都不存有关联性,此次签署的《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方交易;
4、企业不会有最近三年公布的合作框架协议无进度或进展没有达到预想的状况。
一、此次项目投资简述
浙江省建设项目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为充分运用企业专业特色,积极开展杭州西湖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工程建设,公司拟转让西湖城市规划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西湖城投”)下级控股子公司杭州市云辰置业有限公司(下称“云辰购置产业”“目标公司”)51%的股份,并且于2023年5月25日在杭州市签订了《合作协议》,参加相关业务基本建设,综合进行杭州西湖区区级“保障性住房、教育配套、城市基础设施”等三大重点建设项目。
此次《合作协议》的签定不构成关联方交易和同行业竞争,都不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资产重组。彼此后续协作会以再行签署的实际协议书为标准,到时候企业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对应的决策制定与义务。
二、注资状况
企业拟通过下级浙建项目风险管理(杭州市)有限责任公司公布公开挂牌方法转让云辰购置产业51%的股份及债权方法参加相关业务基本建设,出让合同款总计149,103.94万余元(最后出让合同款以分析报告价钱为标准)。
三、合作者的相关情况
(一)合作者基本概况
1、公司名字:西湖城市规划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种类: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
3、注册资金:200,000万人民币
4、法人代表:汪国华
5、成立日期:2004年1月5日
6、业务范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凭资质证运营),代建制由国家相关工作部门授权农转居双层公寓楼和经济实用房;批发价、零售:建筑装饰材料;别的不用报检批准的一切合理合法新项目。
7、西湖城市规划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大股东为西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杭州市西湖区市财政局。
8、西湖城市规划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企业不会有关联性。
9、最近三年企业未向西湖城市规划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产生相近买卖。
10、西湖城市规划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并不属于失信执行人,具有良好的履约情况。
(二)总体目标公司概况
1、公司名字:杭州市云辰置业有限公司
2、种类:有限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人独资企业)
3、注册资金:20,000万人民币
4、法人代表:刘俊
5、成立日期:2020年5月27日
6、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经营范围以审核结果为标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企业营业执照依规独立许可项目)。
7、杭州市云辰置业有限公司的大股东为西湖城市规划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杭州市西湖区市财政局。
四、合作合同具体内容
招标方:浙江省建设项目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承包方:西湖城市规划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杭州市云辰置业有限公司
(一)合作项目
1、承包方拟通过公布进场交易方法出让所持有的目标公司51%的股份及债务(下称“本次交易”),招标方有心参加本次交易的申购,待招标方走完了必需步骤之后进行挂牌。
2、协商一致按相关协议书的承诺运营目标公司。招标方根据下级浙建项目风险管理(杭州市)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承包方所拥有目标公司51%的股份及债务,并确定此次交易完成后由浙建项目风险管理(杭州市)有限责任公司承续本合同项下招标方全部权利与义务。
两方秉着平等互惠的基本原则,经沟通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规章,开展相关业务协作基本建设。
(二)交易方式
1、招标方根据本协定的承诺转让承包方拥有目标公司51%的股份及债务,出让合同款总计149,103.94万余元。
2、此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所示:招标方根据下级浙建项目风险管理(杭州市)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目标公司51%股份,承包方拥有目标公司49%股份。
3、本协议签署后,承包方应当按照国有产权交易有关规定,就公司股权转让委托审计机构及资产评估机构对目标公司开展审计和评估,双方明确最后的挂牌上市计划方案。
4、若招标方挂牌取得成功,招标方应当按照产权交易所规定的时间签定《产权交易合同》等有关买卖文档并支付出让合同款,在其中第一期支付不能低于出让价款的30%,并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付款,剩下账款在第一期下单后一个月内结清。承包方接到甲方第一期出让合同款后,通告产权交易所出示股权交易凭据。
(三)别的
1、本合作合同为双方协作的原则,解释权彼此再行协商处理签定合同补充协议。
2、本合作合同经多方法定代表人受委托人签定加盖单位公章后起效。本协定壹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五、受让股权的效果、存有的风险与对企业的危害
(一)受让股权的效果及对企业的危害
此次受让股权有助于企业持续发展,合乎重要战略引领。通过投资推动工程施工,加强与企业产业链协同,合理推动企业产业链发展趋势,推动工程施工主营业务,推动企业在“十四五”期内高质量发展的。此次《合作协议》的签署,不受影响公司业务自觉性。
(二)存有的风险性
此次签订的《合作协议》仅是架构性承诺,具体合作项目与实施小细节仍待进一步落实和确立,对企业经营效益不构成深远影响,后面对企业经营效益产生的影响将视公司和合作者后面签署的实际合同书及其合同书执行情况而明确。企业将根据实际协作事宜工作进展,依照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需求立即公布后面工作进展,烦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一些表明
截至目前为止已公布的股权变化情况:公司在2022年12月7号在巨潮资讯网公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示序号:2022-088),并且于2023年3月29日公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3-024)。目前为止,持仓5%之上股东我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高管增持行为和已公布的减持计划一致,且2022年12月7日公布的减持计划并未执行结束。除了上述公司股东外,企业没有收到别的持仓5%之上公司股东、董事、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不久的将来三个月内股份减持计划。若将来相关负责人拟执行股份减持方案,企业将按相关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簿文档
《公司与杭州西湖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杭州云辰置业有限公司之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项目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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