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0证券简称:奥美医疗公示序号:2023-016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此次股东会不会有否定提案的情况。
2、此次股东会不属于变动过去股东会已经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到场状况
1、举办时长:2023年5月25日(星期四)14:30
2、举办地址:湖北省枝江市七星大路18号奥美医疗总部大楼一楼会议厅
3、举办方法:当场融合互联网
4、召集人:股东会
5、节目主持人:董事长助理、财务经理郑晓沈先生
6、此次会议的集结、举办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大会参加状况
(一)公司股东参加的整体情况
参加此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互联网投票选举股东及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共23人,意味着有表决权的公司股权数总计为456,579,076股,占公司有投票权股权数量633,265,407股的72.0992%。在其中:进行现场网络投票股东共9人,意味着有表决权的公司股权数总计为362,860,812股,占公司有投票权股权数量633,265,407股的57.3000%;根据网上投票股东共14人,意味着有表决权的公司股权数总计为93,718,264股,占公司有投票权股权数量633,265,407股的14.7992%。
(二)中小投资者参加的整体情况
参加此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互联网投票选举的中小投资者及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共18人,意味着有表决权的公司股权数总计为69,599,048股,占公司有投票权股权数量633,265,407股的10.9905%。在其中:进行现场网络投票股东共5人,意味着有表决权的公司股权58,683,705股,占公司有投票权股权数量633,265,407股的9.2668%;根据网上投票股东共13人,意味着有表决权的公司股权数总计为10,915,343股,占公司有投票权股权数量633,265,407股的1.7237%。
(三)参加或出席此次股东会的有关人员包含企业的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印证侓师等。
三、提议决议表决状况
此次股东会选用当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下列提案展开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决议状况:允许456,517,3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865%;抵制4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102%;放弃1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33%。
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允许69,537,348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99.9113%;抵制46,7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0.0671%;放弃15,0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0.0216%。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决议状况:允许456,517,3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865%;抵制4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102%;放弃1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33%。
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允许69,537,348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99.9113%;抵制46,7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0.0671%;放弃15,0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0.0216%。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决议状况:允许456,517,3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865%;抵制4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102%;放弃1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33%。
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允许69,537,348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99.9113%;抵制46,7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0.0671%;放弃15,0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0.0216%。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决议状况:允许456,517,3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865%;抵制4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102%;放弃1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33%。
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允许69,537,348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99.9113%;抵制46,7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0.0671%;放弃15,0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0.0216%。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决议状况:允许340,749,8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74.6311%;抵制115,829,2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25.3689%;放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允许36,572,7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52.5477%;抵制33,026,348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47.4523%;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商品期货交易方案的议案》
决议状况:允许456,532,3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898%;抵制4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102%;放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允许69,552,348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99.9329%;抵制46,7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0.0671%;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外汇衍生品交易方案的议案》
决议状况:允许368,619,8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80.7352%;抵制87,959,1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9.2648%;放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允许64,442,782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92.5915%;抵制5,156,266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7.4085%;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额度授信、融资并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2/3之上表决通过。
决议状况:允许456,403,5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616%;抵制17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384%;放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允许69,423,548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99.7478%;抵制175,5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0.2522%;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与关联方湖北枝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
决议状况:允许456,452,4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723%;抵制12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277%;放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允许69,472,448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99.8181%;抵制126,6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0.1819%;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0.000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决议状况:允许218,419,4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786%;抵制4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214%;放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允许39,721,742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99.8826%;抵制46,7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0.1174%;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0.0000%。
关系公司股东崔金海(拥有股权145,794,859股)、关系公司股东万小香(拥有股权62,483,509股)、关系公司股东崔星炜(拥有股权14,915,303股)、关系公司股东崔辉(拥有股权14,915,303股)、关系公司股东冯世海(拥有股权4,000股)对该提案回避表决。关系公司股东总计持有公司股份238,112,974股,该等股权不纳入本提案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数量。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
决议状况:允许456,532,3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898%;抵制4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102%;放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允许69,552,348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99.9329%;抵制46,7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0.0671%;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0.0000%。
四、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一)法律事务所名字:北京德恒(南京市)法律事务所
(二)印证侓师名字:蔡丹、赵米悦
(三)总结性建议:总的来说,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召集人和列席会议工作人员法律主体、会议表决程序流程、决议结论及其所形成的会议决议均达到《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真实有效。
五、备查簿文档
1、奥美医疗用具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定;
2、北京德恒(南京市)法律事务所有关奥美医疗用具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奥美医疗用具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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