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3-047
浙江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杭州云辰置业有限公司股权并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浙江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杭州西湖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杭州云辰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合作协议》(以 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属于框架协议。该协议仅作为指导文件和签订其他相关具体合同的依据,具体合作事项、实施内容和后续进展可能不确定。公司将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披露相关信息;
2、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仅为框架协议,对公司经营业绩没有重大影响。后续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将根据公司与合作伙伴签订的具体合同和合同的实施情况来确定。
3、公司与协议各方无关联关系,本次签订的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4、公司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未达到预期。
一、本次投资概述
浙江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充分发挥公司专业优势,积极参与西湖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拟转让杭州西湖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湖城市投资”)全资子公司杭州云辰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辰房地产”、“目标公司”)51%的股权,并于2023年5月25日在杭州签署合作协议,参与相关项目建设,协调西湖区“住房安全、教育配套设施、市政基础设施”三个重点建设项目。
本合作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银行间竞争,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双方的后续合作以单独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届时,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义务。
二、出资情况
公司计划通过浙江建设项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公开上市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为149万元、103.94万元(最终转让价格以评估报告价格为准),转让云晨房地产51%的股权和债权参与相关项目建设。
三、合作伙伴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杭州西湖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王国华
5、成立日期:2004年1月5日
6、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凭资质证书经营),建设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授权的农业转移多层公寓和经济适用房;批发零售:建筑材料;所有其他不需要批准的合法项目。
7、杭州西湖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杭州西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杭州西湖区财政局。
8、杭州西湖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无关。
9、公司近三年未与杭州西湖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类似交易。
10、杭州西湖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属于不诚实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杭州云辰房地产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李毅
5、成立日期:2020年5月27日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除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外,依法独立开展营业执照)。
7、杭州云辰房地产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杭州西湖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杭州西湖区财政局。
4.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浙江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杭州西湖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杭州云辰房地产有限公司
(一)合作内容
1、乙方计划通过公开进入交易转让目标公司51%的股权和债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甲方打算参与本次交易的认购,并在甲方完成必要流程后退市。
2、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经营目标公司。甲方通过浙江建设项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转让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51%的股权和债权,并确认浙江建设项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在本合同项下继承甲方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合作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交易模式
1、根据本协议的规定,甲方转让乙方持有目标公司51%的股权和债权,总转让价为149万元,103.94万元。
2、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甲方通过浙江建设项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持有目标公司51%的股权,乙方持有目标公司49%的股权。
3、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委托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按照国有产权交易的有关规定对目标公司进行股权转让审计和评估,甲乙双方应确定最终上市计划。
4、如甲方退市成功,甲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等相关交易文件,并支付转让价款。乙方收到甲方第一次转让价款后,应通知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三)其他
1、本合作协议是各方合作的基本原则,双方协商解决未尽事宜,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作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股权转让的目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股权转让的目的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股权转让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发展,符合重大战略导向。通过投资推动建设,加强与公司产业链的协调,有效推动整个产业链的发展,推动主要建设业务,促进“十四五”期间公司的高质量发展。本合作协议的签署并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
(二)存在的风险
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仅为框架协议,具体合作内容和实施细节需要进一步实施和明确,对公司经营业绩没有重大影响。后续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将根据公司与合作伙伴签订的具体合同和合同的实施情况来确定。公司将根据具体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请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截至目前已披露的股份变动: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在巨潮信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号:2022-088),并于2023年3月2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进展的公告》(公告号:2023-024)。截至目前,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5%以上股东的减持行为与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2022年12月7日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除上述股东外,公司未收到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三个月减持股份的计划。未来有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杭州云辰置业有限公司与杭州西湖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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