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2023-074
上海爱旭新能源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爱旭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 2023年 5 月 22 日、5 月 23 日、5 月 24 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上涨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咨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陈刚先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无应披露但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公司要求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的交易风险,审慎决策,合理投资。
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5 月 23 日、5 月 24 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上涨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内外经营环境没有重大变化,也没有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2、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陈刚先生确认:截至目前,除公司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应披露但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组、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3、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可能或已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
4、经公司核实,未发现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股票。
三、相关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违反信息公平披露。
2、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仔细决策,合理投资,注意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事项和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未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披露但未披露的事项或与此类事项有关的规划、谈判、意向、协议等,董事会未了解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司早期披露的信息不需要纠正或补充。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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