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的实际、精确、详细,对公示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1、此次会议召开期内无提升、否定或调整提议的现象;
2、此次会议并没有涉及到变动过去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现象;
3、此次会议采用当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举办;
4、此次股东会提案归属于危害中小股东权益的重大事情,企业将会对中小股东的决议开展独立记票,独立记票结论将及时公布披露(中小股东就是指除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其直接或总计持有公司 5%之上股权股东之外的公司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到场状况:
(一) 会议召开状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长
(1)现场会议举办时长:2023年5月30日(星期二)在下午14:00。
(2)网上投票时长: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早上 9:15-9:25和 9:30-11:30,在下午 13:00-15:00;
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准确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早上 9:15至在下午15:00的随意时长。
2、现场会议举办地址:江西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998号绿地中央广场B区元创国际性1810会议厅
3、召集人:同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4、节目主持人:董事长杨潇老先生
5、证券登记日:2023年5月23日
6、会议召开方法:此次股东会采用当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企业将根据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与互联网投票软件向流通股股东给予互联网方式的微信投票,流通股股东还可以在网上投票期限内通过以上交易软件履行投票权。
7、此次会议的集结与举办程序流程、出席人员资质及决议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大会参加状况
1、公司股东列席会议的整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委托代理人)32人,意味着股权419,290,4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506%。在其中:
参加此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股东4人,意味着股权数402,125,186股,占公司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28.7245%。根据网上投票股东28人,意味着股权数17,165,301股,占公司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2261%。
2、中小投资者参加的整体情况:
进行现场和网上投票股东29人,意味着股权17,165,401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1.2262%。在其中:进行现场网络投票股东1人,意味着股权100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0.0001%。根据网上投票股东28人,意味着股权17,165,301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1.2261%。
3、董事、公司监事、一部分高管人员参加了大会。
4、集团公司聘用的江西省求正凯斯法律事务所委任刘卫东、邹津侓师对此次股东会开展公证,并提交《法律意见书》。大会合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提议决议和表决状况:
此次股东会的提案经参会公司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决议,选用当场书面形式记名投票决议和互联网投票选举相结合的方式,决议结论如下所示:
提议1:决议《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提议2:决议《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提议3:决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提议4:决议《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提议5:决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企业2022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22年12月31日的企业总市值1,399,938,234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00元(价税合计),不派股不转赠,剩下盈余公积结转成本下一年度。
提议6:决议《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
提议7:决议《关于公司聘请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提议8:决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提议9:决议《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内容的议案》
提议10:决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提议11:决议《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在此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王跃生老先生宣读了《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代表公司整体独董向股东会开展个人述职。
三、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1、法律事务所名字:江西省求正凯斯法律事务所
2、侓师名字:刘卫东、邹津
3、总结性建议:总的来说,本所律师认为:此次会议的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此次会议召集人和列席会议工作人员资格、决议程序流程等事宜,均达到《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次会议的决议结论合理合法、合理。
四、备查簿文档
江西省求正凯斯法律事务所就此次股东会开具的法律意见书。
同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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