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万青转债”将在2023年6月5日按颜值付款第三年贷款利息,每10张“万青转债”(颜值 1,000.00 元)贷款利息为9.00元(价税合计)。
2、债权登记日:2023年6月2日。
3、除权除息日:2023年6月5日。
4、还息日:2023年6月5日。
5、“万青转债”息票率:第一年为0.4%,第二年为0.6%,第三年为0.9%,第四年为1.5%,第五年为2.0%,第六年为2.3%。
6、“万青转债”此次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2日,凡是在 2023年6月2日(含)前买进持有今天债券投资人具有此次发放利息;2023年6月2日售出今天债券投资人不具有此次发放利息。
7、下一还息期起息日:2023年6月3日。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批准〔2020〕601号文审批,江西省万年青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0年6月3日发行了10,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个颜值100元,发售总金额100,000万余元。依据《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要求,在“万青转债”的计算利息时间内,每一年还息一次,现就“万青转债”2022年6月 3日至2023年6月2日阶段的还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债券基本概况
1、可转换债券通称:万青转债
2、可转换债券编码:127017
3、可转债发行量:100,000万余元(10,000,000张)
4、转债上市量:100,000万余元(10,000,000张)
5、转债上市时长:2020年7月2日
6、可转换债券存续期的日期:2020年6月3日至2026年6月2日
7、可转债转股的日期:2020年12月9日至2026年6月2日
8、可转换债券贷款利息:第一年为0.4%,第二年为0.6%,第三年为0.9%,第四年为1.5%,第五年为2.0%,第六年为2.3%
9、还息期限和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选用每一年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期满偿还全部期满未股权转让的可转换债券本金利息最终一年利息。
(1)年利率计算
计算利息本年度利息(以下称“年息”)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持有者按所持有的此次可转换债券票上总额自此次可转债发行当日起每满一年可以享受的当初贷款利息。
年息的计算公式: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此次可转换债券持有者在计算利息本年度(下称“当初”或“每一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所持有的可转换债券票上总额;
i:指可转换债券当初息票率。
(2)付息方式:
① 此次可转换债券选用每一年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算利息起始日期为可转债发行当日,即2020年6月3日。
② 还息日:每一年的还息日是此次可转债发行当日(2020年6月3日)起每满一年的当天。如该日是国家法定假日或休息天,则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延期期内不另还息。每相邻的两大还息日中间为一个计算利息本年度。
③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一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一年还息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将在每一年还息日以后的五个交易日付款当初贷款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含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办理转化成企业股票的可转换债券无法享受本计算利息本年度及以后计算利息本年度贷款利息。
④ 可转换债券持有者所得到的利息费用的应对税费由持有者担负。
10、可转换债券登记结算组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11、承销商(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可转换债券的贷款担保状况:无抵押
13、可转换债券信用等级及资信评级机构:企业主体信用评级为AA+,债券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平稳,资信评级机构为中证鹏元资信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二、此次还息计划方案
依据《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此次还息为“万青转债”第三年还息,计算利息期间为2022年6月3日至2023年6月2日,今天债券票面利率为0.9%,此次还息每10张“万青转债”(颜值 1,000 元)债卷发放贷款利息rmb9.00元(价税合计)。
针对拥有“万青转债”的投资者和证券基金债券投资者,利息所得税由券商等兑现发放组织按20%税率代收代缴,公司没有代收代缴企业所得税,具体每10张发放贷款利息为7.2元;针对拥有“万青转债”的达标境外机构(QFII和RQFII),依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税务总局〔2018〕108号)要求,暂免征缴所得税和增值税,具体每10张发放贷款利息9.00元;针对拥有“万青转债”的许多债卷持有人,每10张发放贷款利息9.00元,别的债卷持有人自主交纳债卷利息所得税,公司没有代收代缴企业所得税。
三、此次还息债卷登记日、除权除息日及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3年6月2日
2、除权除息日:2023年6月5日
3、还息日:2023年6月5日
四、还息目标
今天债卷还息对象是截止到2023年6月2日在下午深圳交易所收盘后,在我国清算深圳分公司在册的整体“万青转债”持有者(定义规范请参阅本公告的“特别提醒”)。
五、还息方法
企业授权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展此次还息,同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银行帐户划付今天贷款利息资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接到账款后,根据资金清算系统会今天债券利息划交给对应的还息营业网点(由债券投资者指定证劵公司业务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承认的其他机构)。
六、有关债卷利息所得税的解释
1、个人缴费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解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其他一些税收法律和文件信息要求,今天债卷本人(包含证券基金)债卷持有人应交纳公司债券利息个税,缴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612 号)要求,今天债券利息个税统一由相关还息兑现营业网点向债券投资者付利息时承担代收代缴,就近进库。
2、非居民企业交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解释
依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税务[2018]108 号)等相关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止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企业项目投资地区证券市场所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缴所得税和增值税。
依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示2021年34号),境外企业投资人项目投资地区证券市场所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缴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执行时限延至2025年12月31日。因而,对当期债卷非居民企业债卷持有人所取得的今天债券利息免征缴所得税和增值税。以上暂免征缴所得税的范畴不包含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成立的组织、场地所取得的与这家机构、地方有具体关联的债券利息。
3、别的债卷持有人交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解释
别的债卷持有人的债卷利息所得税需自主交纳。
七、别的
投资人如果需要掌握“万青转债”的其他一些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2020年6月1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里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篇。
咨询部门:企业证券事务部
热线电话:0791-88120789
发传真:0791-88160230
特此公告。
江西省万年青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5月29日
消费界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发送邮件:Jubao_404@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投诉举报邮箱: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者必究。
Copyright © 2012 -2023 CONSUMER TIMES. All Rights Reserved.
深圳市赢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粤ICP备14076428号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53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