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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雄韬电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已获得2023年5月24日举行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现就权益分派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利润分配方案等状况
1、企业2022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企业总市值384,214,913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红股1.00元(价税合计),红股分派总额为38,421,491.30元。此次股利支付率后盈余公积账户余额结转成本之后本年度分派。此外,企业今天没有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派股。此次分配原则以分派总金额永恒不变的标准分派。
2、自分配原则公布至执行期内企业总股本未产生变化。
3、此次开展的分配原则与企业股东大会审议申请的分配原则一致
4、此次执行分配原则间距企业股东大会审议申请的时长不得超过2个月。
二、权益分派计划方案
企业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为:以公司具有总市值384,214,913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1.00人民币现钱(价税合计;缴税后,根据股票龙虎榜拥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人、QFII、RQFII及其拥有先发前增发股票的个人或证券基金每10股派0.90元;拥有先发后增发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增发股票及无限售流通股本人的股息红利税推行差异化征收率征缴,我们公司暂时不缴纳个税,待个人转让个股时,按照其持仓时限测算应纳税所得额【注】;拥有先发后增发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增发股票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基金涉及红利税,对香港投资人拥有基金认购一部分按10%征缴,对国内投资人拥有基金认购一部分推行差异化征收率征缴)。
【注:依据先进先出法的基本原则,以投资人股票账户为基准测算持仓时限,持仓1月(含1月)之内,每10股补交税款0.20元;持仓1个月左右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交税款0.10元;持仓超出1年,无需要补交税款。】
三、除权日与股票除权日
此次权益分派除权日为:2023年6月6日,股票除权日为:2023年6月7日。
四、权益分派目标
此次分配对象是:截至2023年6月6日在下午深圳交易所收盘后,在我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册的我们公司公司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式
1、我们公司本次授权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公司股东红股将在2023年6月7日根据公司股东代管证劵公司(或其它托管机构)立即划归其资金帐户。
六、有关除权除息计算标准及方法
公司本次具体股票分红总额=具体执行回转的总市值×比例,即38,421,491.30元=384,214,913股×0.1元/股。因而,此次权益分派出台后除权除息价计算,每一股红股要以0.1元/股测算。(每一股红股=股票分红总金额÷总市值,即0.1元/股=38,421,491.30÷384,214,913股)。综上所述,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执行后除权除息价钱按上述标准及计算方法实行,即此次权益分派执行后除权除息价钱=除权日收盘价格-0.1元/股。
七、咨询管理公司:
咨询管理公司:深圳雄韬电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资询详细地址:深圳深圳大鹏新区大棚同富工业园区雄韬科技园区
资询手机联系人:林伟健
热线电话:0755-66851118转8245
传真电话:0755-66850678转8245
八、备查簿文档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我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定的相关权益分派准确时间布置的文档;
4、深圳交易所标准的其他资料。
深圳雄韬电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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