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现就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相关事项作出如下提示: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本次拟公开发行4,123.7114万股股票,并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的批准,同时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同意(证监许可〔2025〕273号)。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
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事项:
1. 本次股票发行的缴款环节至关重要,请中签的网上申购投资者务必在2025年3月26日(T+2日)完成新股认购资金划转。若因资金不足导致放弃认购,相关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 当网上和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之和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减去战略配售部分后的70%时,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将共同决定取消本次发行,并及时向市场公布相关信息。
3.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无需设定限售期。
4. 投资者需注意,若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三次中签后未完成缴款的情况,则将在最近一次放弃认购后的6个月内(含次日)被限制参与新股、可转债等申购。
5. 本公告一经发布,即视为向所有参与网上申购并成功中签的投资者发出认购通知。
根据《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3月25日(T+1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业中心311室主持了本次股票发行的网上申购中签摇号仪式。该活动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并已办理公证手续。
经过公开摇号,现将中签结果公布如下:
(注:具体中签号码请参考相关公告)
凡参与本次网上申购并持有申购配号的投资者,若其配号尾数与上述中签号码一致,则为中签。本次共有32,330个中签号码,每个号码对应认购500股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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