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7 股票简称:伊力特 公示序号:2025-003
债卷编码:110055 债卷通称:伊力可转债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
“伊力可转债”期满兑现暨挂牌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可转债到期日和兑现备案日:2025年3月14日
·兑现利息额度:110人民币/张(价税合计)
·兑现资产派发日:2025年3月17日
·可转换债券挂牌日:2025年3月17日
·可转换债券最终买卖日:2025年3月11日
·可转换债券最终股权转让日:2025年3月14日
自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3月14日“伊力可转债”持有者仍可以依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将“伊力可转债”转换成企业股票。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经中国证监会证监批准[2018]2225号文审批,于2019年3月15日根据上海交易所向社会公布推出了876.00万多张可转债,每个颜值100元,发售总金额87,600.00万余元,期为6年(即2019年3月15日至2025年3月14日),2019年4月4日开始在上海交易所挂牌出售,债卷通称“伊力可转债”,债卷编码“110055”。
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我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现就“伊力可转债”期满兑现挂牌事宜公告如下:
一、兑付方案
结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5个交易日内,企业将按照债券面值的110%(含最后一期贷款利息)的价钱赎出未股权转让的可转债。“伊力可转债”期满总计兑现110人民币/张(价税合计)。
二、可转换债券终止交易日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伊力可转债”将在2025年3月12日逐渐终止交易,2025年3月11日为“伊力可转债”最终买卖日。
在终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之前(即自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3月14日)“伊力可转债”持有者仍可以依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将“伊力可转债”转换成企业股票。
三、兑现债权登记日(可转债到期日)
“伊力可转债”期满日和兑现备案日为2025年3月14日,此次兑现的对象是截至2025年3月14日上海交易所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伊力可转债”整体持有者。
四、兑现利息金额与兑现资产派发日
“伊力可转债”期满兑现利息总金额110人民币/张(价税合计),兑现资产派发日为2025年3月17日。
五、兑现方法
“伊力可转债”的本金加利息会由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代管证劵公司划归“伊力可转债”有关持有者资金帐户。
六、可转换债券挂牌日
自2025年3月12日起(含本日),“伊力可转债”将终止交易。自2025年3月17日起(含本日),“伊力可转债”将于上海交易所挂牌。
七、别的
联络单位:战投证券事务部
手机联系人:君洁、沈霞
联系电话:0991-3667490
特此公告。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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