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并且经过上海交易所确定,自2025年1月17日起新增加兴业银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申赎代办公司证劵公司,详细如下。
一、一级交易商
1、自2025年1月17日起,新增加兴业银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海富通中证短融交易型敞开式指数值证券基金(下称“海富通中证短融ETF”)的申赎代办公司证劵公司(下称“一级交易商”),各服务网点可以办理海富通中证短融ETF的认购、赎出等服务。
截止到2025年1月17日,海富通中证短融ETF的一级交易商包含:海通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方正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合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华南地区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山东省)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劵有限责任公司、博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银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地区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我国中金财富证劵有限责任公司、吴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创证券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里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医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地区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甬兴证劵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科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美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兴业银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详情:
1、兴业银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站地址:www.xyzq.com.cn
客服热线:95562
2、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hftfund.com
全国统一客服号:40088-40099(免长途电话费)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7日
海富通上证指数标准做市公司债券交易型敞开式
指数值证券基金股票基金合同生效公示
公示送出去时间:2025年1月17日
1.公示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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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募集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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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律师代理费、会计费、信息公开费由基金管理人担负。
2、本基金管理人高管人员、私募投资与研究部门领导拥有本基金认购总数的总数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拥有本基金认购总数的总数区间为0。
3、按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根据基金托管人开展线下现钱认购的合理认购资金在募集资金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认购归投资者全部,在其中贷款利息转市场份额以基金管理人的纪录为标准;线上现钱申购和通过开售代理公司开展线下现钱认购的合理认购资金在登记机构清算交割后到划归基金托管专用账户前产生的利息,记入基金资产,不换算为投资人基金认购。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宜
销售机构审理投资者申购申请办理并不等于该通过审核,申请办理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销售机构的服务网点开展交易确认单查询打印出,还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hftfund.com查看交易确认状况。
按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依规确定本基金逐渐申请办理认购的具体时间,实际业务查询时间是在认购逐渐声明中要求。基金托管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得超过3个月以后申请办理赎出,实际业务查询时间是在赎出逐渐声明中要求。本基金可以从基金上市买卖以前逐渐申请办理认购、赎出,但基金申请发售期内,可暂停办理认购、赎出。在确认认购开始和赎出起始时间后,基金托管人需在认购、赎出对外开放此前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风险防范:
本基金管理人服务承诺以诚实信用原则、尽职履责的原则管理和应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股票基金一定赢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烦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在项目投资本基金以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募集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披露文档,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并综合考虑自已的风险承受度,理性判断销售市场,慎重作出决策。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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