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00948 股票简称:伊泰B股 公示序号:2024-058
内蒙古伊泰煤碳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公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草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4年12月27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内蒙古自治鄂尔多斯东胜区天娇北街伊泰商务大厦国际会议中心一号会议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以及持有股份状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在内蒙古鄂尔多斯东胜区天娇北街伊泰商务大厦国际会议中心一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召集人为董事会,老总张晶泉老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没法出席本次会议,整体出席会议执行董事一致推举边志宝老先生上台演讲。此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决议,大会集结、举办及表决方式合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9人,参加5人,张晶泉、刘玉诚、赵立克、杨嘉林由于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6人,应邀出席4人,贾哲聿、邬曲由于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长助理贺佩勋的列席会议;管理层李宏斌列席。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决议关于企业改聘2024本年度审计组织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
2、提案名字:决议关于企业改聘2024本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组织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
(二)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提案都已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北京环球律师事务所
侓师:赵博、周珊珊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集人具有集结本次股东大会资格;列席会议工作人员具有正规资质;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12月28日
● 手机上网公示文档
经公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律服务合同
● 上报文档
经与会董事签字加盖股东会公章的股东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900948 股票简称:伊泰B股 公示序号:临2024-059
内蒙古伊泰煤碳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企业2024年11月对外开放做担保的
进度公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被担保人名称和是不是为上市公司关联方:被担保人为伊泰电力能源(上海市)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煤业有限公司、内蒙古伊泰煤化工有限公司、内蒙古伊泰化工厂有限公司、伊泰新疆伊犁矿业有限公司,均并不是企业关联方。
● 11月实际发生贷款担保5,772.45万余元,无质押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总计总数:截至本公告日,无贷款逾期对外担保。
● 尤其风险防范:企业所发生的对外担保均是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严控风险。
一、公司对外担保预估审核状况
内蒙古伊泰煤碳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或“我们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2024年6月7日分别举行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允许企业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或股权融资给予最高不超过115.5亿的贷款担保(包含但是不限于质押、抵押担保)及为部分控股子公司、子公司商业汇票融资担保业务给予担保余额合计不超过67亿人民币。公示具体内容详见《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临2024-012)及《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临2024-013)。
二、企业2024年11月所发生的贷款担保工作进展
企业: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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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止到2024年11月,企业对子公司做担保的账户余额大约为38.05亿人民币,对一部分控股子公司、子公司商业汇票融资担保业务做担保的账户余额大约为2.30亿人民币。
三、实际发生融资担保业务的被担保人基本概况及财务报表
被担保人基本概况详细《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临2024-012)及《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临2024-013)。
被担保人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如下所示:
企业: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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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截止到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报表如下所示:
企业: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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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总计对外担保数量和贷款逾期贷款担保总数
截止到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金额(含商业汇票融资担保业务)为214.94亿人民币、企业对子公司所提供的贷款担保总金额(含商业汇票融资担保业务)为214.94亿人民币,以上金额分别占企业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463.92亿的46.33%和46.33%。之上贷款担保均不会有贷款逾期贷款担保、违规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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