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81 简称证券: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4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4年7月25日
(二)股东大会地点:南京市白下路91号汇鸿大厦26楼会议室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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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开。由于公务原因,董事长杨承明未能出席股东大会。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荐,会议由独立董事王延龙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和在线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3人,董事长杨承明先生,董事陈述先生,晋永甫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职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周晓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陆飞女士出席了股东大会;一些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累计投票议案表决
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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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1、特别决议:没有。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第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律师:朱晓红、孔文娟
2、律师见证结论:
综上所述,律师认为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投票程序和投票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6日
● 网上公告文件
经核实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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