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5
江苏银河电子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变更。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1、会议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12日 14:30
(2)网上投票时间:2024年4月12日
2024年4月12日上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15:00;2024年4月12日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15至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2、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塘桥镇南环路188号公司行政研发楼底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
4、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吴建明先生主持。
5、共有18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代表265、419、126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628%。
(1)共有10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代表262、271、193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834%。
(2)共有8名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上投票,代表3、147、933股,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0.2795%。
(3)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13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等股东及其共同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代表股份14、635、155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3%。
公司董事、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并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召开程序、投票程序和投票结果是合法和有效的。
二、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
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人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应当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并结合现场记名投票和网上投票进行表决。最后,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投票结果:同意265股、295股、3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投票总数的99.9534%;反对123,800股, 0.0466%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的0.0466%;弃权0股。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投票结果:同意265股、295股、3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投票总数的99.9534%;反对123,800股, 0.0466%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的0.0466%;弃权0股。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
投票结果:同意265,295,326股,占所有出席会议的股东总数的99.9534%;反对123,800股, 0.0466%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的0.0466%;弃权0股。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报全文及摘要》
投票结果:同意265股、295股、3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投票总数的99.9534%;反对123,800股, 0.0466%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的0.0466%;弃权0股。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利润分配计划》
投票结果:同意265股、272股和2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投票总数的99.947%;反对146,900股, 0.0553%占所有出席会议的股东的表决权总数;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4、488、2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98.963%;反对146,900股, 1.0037%的中小投资者拥有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总数;弃权0股。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265股、295股、3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投票总数的99.9534%;反对123,800股, 0.0466%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的0.0466%;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4、511、3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99.1541%;反对123,800股, 0.8459%的中小投资者拥有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总数;弃权0股。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金融产品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265股、157股、8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投票总数的99.9016%;反对261,300股, 0.0984%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的0.0984%;弃权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4、373、8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98.2146%;反对261,300股, 1.7854%的中小投资者在出席会议时拥有表决权;弃权0股。
(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信用额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265股、295股、3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投票总数的99.9534%;反对123,800股, 0.0466%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的0.0466%;弃权0股。
(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变公司经营范围和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规定。
投票结果:同意265股、295股、3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投票总数的99.9534%;反对123,800股, 0.0466%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的0.0466%;弃权0股。
(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股东大会同意公司相应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部分条款。
投票结果:同意265股、295股、3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投票总数的99.9534%;反对123,800股, 0.0466%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的0.0466%;弃权0股。
三、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瑞律师事务所黄浩、肖朋友两名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股东大会召开、召开程序、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投票程序、投票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江苏银河电子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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