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97 证券简称:继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转债代码:110801 转债简称:继峰定01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和再质押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提示:重要内容:
● 截至2024年4月8日,宁波继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继宏集团”)持有宁波继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9%。质押1500.00万股解除后,再质押1500.00万股。目前累计质押股份为13800.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25%,占公司总股本的11.83%。
● 继弘集团、宁波东证继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证继涵”)、Wing Sing International Co.,Ltd.(以下简称“Wing Sing)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义平、吴碧峰夫妇及其子王继民控制的企业。截至2024年4月8日,东证继涵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20490.45万股,Wing Sing持有公司1468.800万股。继弘集团,东证继涵,Wing Sing共持有公司62,104.1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26%。Wing Sing累计质押公司股份为8900.00万股,东证继涵累计质押公司股份为0股。继弘集团解除质押1500.00万股,再质押1500.00万股后,继弘集团、东证继涵、Wing Sing质押股份总数为22700.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55%,占公司总股本的19.47%。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收到控股股东继宏集团的通知,继宏集团将其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以下简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仑分行”)无限销售条件流通股终止质押程序,上述无限销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仑分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解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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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用于后续质押,具体情况见“二、本次质押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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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为最高质押担保,质押到期日不能在债权确认期届满前确定。
上述质押股份无担保或其他担保用途,用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单位: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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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持股比例总数与部分明细数相加,如有差异是四舍五入造成的。
1、公司控股股东继宏集团未来半年未到期质押股份;未来一年(不含半年)到期质押股份4.1万股,占其持股比例的15.23%、占公司总股本的3.52%。
公司控股股东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上市公司现金股息、自筹资金等;继宏集团具有资本偿还能力,无清算风险或强制清算;如有清算风险,继宏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提前收回质押股份等措施。
2、控股股东不存在侵犯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如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非法担保、关联交易等。
3、股东质押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主营业务、融资信贷、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
4、控股股东质押不会影响公司治理,公司董事会成员不会改变,控股股东和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独立,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的变化,上市公司无限销售条件流通股权结构不会改变,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日常管理。
5、公司控股股东无绩效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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