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5 证券简称:格力地产 公告号:临2024-011
债券代码:185567、250772 债券简称:22格地02、23格地01
格力房地产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应当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4年2月23日
(2)股东大会地点:珠海石花西路213号格力地产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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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会议的主持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开,由公司董事长陈辉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在线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会议的召开、召开和投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任监事3人,出席监事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公司(含下属控股公司)申请新增贷款和信用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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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担保下属控股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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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公司控股公司相互担保的议案
审查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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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授权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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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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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2024年公司(含下属控股公司)向关联方申请贷款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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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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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股东大会议案全部审议通过,其中第二、三项提案为特别提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有的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批准;其余提案为普通表决提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有的表决权的一半以上批准,其中第五名、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847,339)6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780股股份)、回避表决的珠海九思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380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德恒永恒(横琴)合资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坚,彭星元
2、律师见证结论:
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出席会议的人员、召集人的主要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格力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3日
● 网上公告文件
经核实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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