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89 简称证券:罗曼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7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地点:上海市杨浦区杨树浦路1198号山金融广场B座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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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开,董事长孙凯军女士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在线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投票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9人,现场联合通讯出席9人;
2、公司在职监事3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刘峰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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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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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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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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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提案表决的有关信息说明
1、股东大会议案已获批准。
2、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3、股东大会不涉及相关股东回避表决的事项。
第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勇,黄夕晖
2、律师见证结论:
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罗曼照明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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