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0证券简称:宏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2
山东宏宇农机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1、会议召开
(1)会议主持人:刘秋杰董事长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股东大会的召开、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将于2023年11月13日举行:00开始
网上投票时间:
2023年11月13日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9:25,9:30-11:30,13:00-15:00;
2023年11月13日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投票时间为::15-15:任何时间在00期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6)会议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2、出席会议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共有7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出席了股东大会。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6,015,53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5.2142%。其中,出席股东大会持股比例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共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除外)共有2名,代表公司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2864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405%。
(2)出席现场会议
共有7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参加了现场会议,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6,015,53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5.2142%。
(3)网上投票
共有0名股东通过网上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
(4)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通过现场或视频出席或出席会议。
会议董事:刘秋杰、刘志鸿、王铁成、辛晨萌
通讯出席会议的董事:王锋德、柴恩旺、杨公随
现场出席会议监事:王兆华、滕聪、赵绅懿、吴一涛、张洪璐
非董事高管张立杰、李春瑜现场出席会议
现场见证律师:法东、刘枫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结合现场表决和网上投票,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同意46、015、538股,占参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同意5286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投票结果:该提案是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三分之二以上的投票权。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君和(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法东律师、刘峰鲁律师出席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山东宏宇农机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北京君和(青岛)律师事务所。
特此公告。
山东宏宇农机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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