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2 简称证券:火炬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8
广东聚申物流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
2、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股东大会以前通过的决议。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日期、时间:
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下午15日,现场会议的日期和时间:00。
网上投票日期及时间:2023年11月13日。其中,2023年11月13日交易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线投票,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2023年11月13日上午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2023年11月13日下午15日:在任何时间。
2、召开地点:金泰路1号办公楼会议室,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丹灶物流中心。
3、举办方式: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雷琦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
共有5名股东和股东代表通过现场和网上投票出席会议,代表公司86691500股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67.3071%;共有4名股东和股东代表出席了现场会议,代表公司85、578、000股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66.4425%;一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1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645%。
通过现场和网上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共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除外)共有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为2、11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0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沟通的形式出席并参加了会议。嘉源萧一峰(广州)合资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的形式对以下提案进行了表决:
提案1.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
同意86、69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1万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2、11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1万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本提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已获得股东大会股东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批准。
投票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2.01 广东聚申物流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0月修订)
总表决:
同意86、69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1万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2、11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1万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本提案为股东大会的一般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投票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2.02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
总表决:
同意86、69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1万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2、11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1万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本提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已获得股东大会股东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批准。
投票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2.03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
总表决:
同意86、69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1万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是因为没有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2、11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1万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本提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已获得股东大会股东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批准。
投票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2.04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总表决:
同意86、69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1万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投票情况:
同意2、11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1万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本提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已获得股东大会股东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批准。
投票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2.05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3年10月修订)
总表决:
同意86、69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1万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2、11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1万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本提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已获得股东大会股东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批准。
投票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2.06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总表决:
同意86、69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1万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2、11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1万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本提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已获得股东大会股东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批准。
投票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2.07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总表决:
同意86、69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1万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2、11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1万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本提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已获得股东大会股东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批准。
投票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2.08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总表决:
同意86、69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1万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是因为没有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2、11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1万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本提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已获得股东大会股东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批准。
投票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2.09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总表决:
同意86、69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1万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2、11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1万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本提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已获得股东大会股东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批准。
投票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2.10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总表决:
同意86、69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1万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2,11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1万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本提案是股东大会的一般决议,已获得股东大会股东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批准。
投票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3.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
同意86,691,500股,占所有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100.000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2、11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1万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本提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已获得股东大会股东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批准。
投票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4.00 关于对外出租资产的议案
总表决:
同意86、69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1万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2、11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1万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本提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已获得股东大会股东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批准。
投票结果: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嘉源萧一峰(广州)联合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谢诗戴、赵华阳。
(3)结论意见:股东大会召开程序合法有效,参加会议的资格合法有效,投票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投票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聚申物流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嘉源萧一峰(广州)联营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聚申物流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聚申物流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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