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19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号:临2023-073
宝山钢铁有限公司
关于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和回购进度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股份回购的基本情况
宝山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8.86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a股,不超过3.3亿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计划之日起,回购期限为1.48%-2.25%左右,回购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2023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宝钢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的公告》。
二、二。第一次回购和股份回购的进展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的有关规定,公司首次回购及回购进度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回购8000股、164.69万股,已回购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7%,已支付的总金额为50703.3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公司既定的股份回购计划。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及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股份回购计划,继续在回购期内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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