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街道知春路甲18号院(北京现代荣华汽车北侧红色大门)
(三)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五)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武剑飞先生
(六)合法有效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6人,代表股份247,840,6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47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46,161,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6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3人,代表股份1,678,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3人,代表股份1,678,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3人,代表股份1,678,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以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认真审议,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00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247,653,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246%;反对18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91,9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8.8674%;反对18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1.13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已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247,581,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955%;反对25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0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19,7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4.5668%;反对25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43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已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00 关于确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241,461,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840%;反对31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286%;弃权21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74%。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56,2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8.8715%;反对31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5305%;弃权21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5979%。
(3)表决结果:通过。关联董事武剑飞、吴昌霞、姜学谦、侯雪峰、孙伟回避表决。
4.00 关于确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247,318,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891%;反对31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255%;弃权21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53%。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56,2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8.8715%;反对31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5305%;弃权21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5979%。
(3)表决结果:通过
5.00 关于确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247,318,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891%;反对31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255%;弃权21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53%。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56,2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8.8715%;反对31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5305%;弃权21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5979%。
(3)表决结果:通过
6.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6.01 提名武剑飞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46,455,103,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10%。
6.02 提名吴昌霞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46,454,104,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05%。
6.03 提名陈友德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46,454,105,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05%。
6.04 提名姜学谦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46,414,706,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47%。
6.05 提名侯雪峰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46,455,105,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10%。
6.06 提名孙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46,454,105,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05%。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6.01 提名武剑飞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93,303,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7.4705%。
6.02 提名吴昌霞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92,304,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7.4110%。
6.03 提名陈友德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92,305,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7.4110%。
6.04 提名姜学谦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52,906,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0642%。
6.05 提名侯雪峰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93,305,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7.4706%。
6.06 提名孙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92,305,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7.4110%。
(3)表决结果:武剑飞、吴昌霞、陈友德、姜学谦、侯雪峰、孙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7.01 提名海洋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46,454,972,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09%。
7.02 提名高岩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46,454,972,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09%。
7.03 提名孔全顺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46,454,972,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09%。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7.01 提名海洋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93,172,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7.4627%。
7.02 提名高岩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93,172,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7.4627%。
7.03 提名孔全顺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93,172,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7.4627%。
(3)表决结果:海洋、高岩、孔全顺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8.01 提名张勇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同意股份数:246,467,806,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61%。
8.02 提名王琳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同意股份数:246,427,606,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99%。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8.01 提名张勇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同意股份数:306,006,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2271%。
8.02 提名王琳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同意股份数:265,806,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8326%。
(3)表决结果:张勇、王琳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罗寒、张雨晨
3、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审议的提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0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5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送达,因情况紧急且重要,在全体参会董事一致同意的前提下,本次董事会临时会议豁免会议通知时限。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其中董事吴昌霞、陈友德,独立董事海洋、高岩、孔全顺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武剑飞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同意选举武剑飞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吴昌霞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其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武剑飞先生、吴昌霞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2023年5月6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2、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包括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如下:
审计委员会委员组成为:高岩(独立董事)、海洋(独立董事)、姜学谦,由高岩担任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委员组成为:海洋(独立董事)、高岩(独立董事)、武剑飞,由海洋担任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组成为:孔全顺(独立董事)、高岩(独立董事)、姜学谦,由孔全顺担任召集人。
上述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任期均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海洋先生、高岩先生、孔全顺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2023年5月6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3、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同意聘任武剑飞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姜学谦先生、侯雪峰先生、孙伟先生、王俊峰先生、张豹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武宁女士为董事会秘书;聘任陈莹莹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前述人员任期均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姜学谦先生、侯雪峰先生、孙伟先生简历详见公司2023年5月6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王俊峰先生、张豹先生、武宁女士、陈莹莹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4、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同意聘任黄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5、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同意聘任张丽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6、关于确认公司第八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同意公司第八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系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代行职务的人员。
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再因其担任公司董事而受薪。
一名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兼任两个(含本数)以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只因其担任、兼任(或代行)的一个高级管理人员职务领薪,不得因多重职务受薪,但就其担任、兼任(或代行)的职务,受薪可以依据就高原则。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3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1、王俊峰先生,197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程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中国机床工具行业协会副理事长,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2000 年 2 月任原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即现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机电应用技术研究所副所长,2003年4月至2006年2月任原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即现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06年2月至2015年10月任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0月至2018年6月任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6月至今任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俊峰先生持有公司533,400股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王俊峰先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王俊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张豹先生,198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与审计专业,硕士学历。2010年至2021年1月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月坛南街营业部机构业务部负责人;2023年2月至今任北京壹诺壹商贸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经理、执行董事。2021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张豹先生持有公司200,000股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张豹先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张豹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武宁女士,1981年11月,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2008.2-2011.5任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工作上市及并购重组律师;2011.5-2014.7任北京金佳伟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风控总监;2014.7-2017.5任北京泰生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投资部风控总监(律师方向);2017.6-2018.9任天风天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教育事业委员会投资总监;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武宁女士持有公司332,400股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武宁女士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武宁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武宁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4、陈莹莹女士,198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5-2015.8任华友数码传媒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2015.8-2017.12任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新金融管理部副总经理;2017.12-2018.8任湖州融汇嘉恒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陈莹莹女士持有公司673,950股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陈莹莹女士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陈莹莹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黄佳女士,197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2004年8月至2014年8月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部高级经理;2014年8月至2018年3月任中植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兼新金融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黄佳女士持有公司66,650股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黄佳女士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黄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张丽女士,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法学硕士。2015年7月-2019年6月任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9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张丽女士持有公司14,900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张丽女士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张丽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1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张勇先生、王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李光先生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同日,公司在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经全体参会监事一致同意的前提下,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及参与表决监事3名,其中张勇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由监事李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选举李光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23日
附件:李光先生简历
李光,男,汉族,1979年9月7日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2013年6月至2016年5月在连云港祥宝旋耕机械有限公司总经办任总经理;2016年5月至2018年11月在燕园创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办任投资总监;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及监事会主席;2018年12月至今在公司投资管理部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
李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李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2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和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成员;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董事会组成人员
董事长:武剑飞先生
副董事长:吴昌霞先生
非独立董事:武剑飞先生、吴昌霞先生、陈友德先生、姜学谦先生、侯雪峰先生、孙伟先生
独立董事:海洋先生、高岩先生、孔全顺先生
上述董事会成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为保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审计委员会委员组成为:高岩先生(独立董事)、海洋先生(独立董事)、姜学谦先生,由高岩先生担任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委员组成为:海洋先生(独立董事)、高岩先生(独立董事)、武剑飞先生,由海洋先生担任召集人。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组成为:孔全顺先生(独立董事)、高岩先生(独立董事)、姜学谦先生,由孔全顺先生担任召集人。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监事会主席:李光先生
股东代表监事:张勇先生、王琳女士
职工代表监事:李光先生
上述监事会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监事数量的三分之一,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1、总经理:武剑飞先生
2、副总经理:姜学谦先生、侯雪峰先生、孙伟先生、王俊峰先生、张豹先生
3、董事会秘书:武宁女士
4、财务总监:陈莹莹女士
5、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黄佳女士
6、证券事务代表:张丽女士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武宁女士、张丽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四、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1、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街道知春路甲18号院(北京现代荣华汽车北侧红色大门内)
电话:010-85660012
传真:010-85660012
电子邮箱:dsh@tianma-group.com
2、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街道知春路甲18号院(北京现代荣华汽车北侧红色大门内)
电话:010-85660012
传真:010-85660012
电子邮箱:dsh@tianma-group.com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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