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130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就《年报问询函》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3年5月22日前回复并对外披露。
公司收到《年报问询函》后,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及相关中介机构就《年报问询函》关注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及回复。由于《年报问询函》涉及的内容较多,相关回复内容需进一步补充完善,为保证相关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经与有关各方充分讨论、审慎研究,公司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2023年5月29日前完成对本次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司将尽快完成本次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消费界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发送邮件:Jubao_404@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投诉举报邮箱: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者必究。
Copyright © 2012 -2023 CONSUMER TIMES. All Rights Reserved.
深圳市赢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粤ICP备14076428号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53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