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自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5月22日期间,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英特集团”)股票价格已有九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英特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10.11元/股)的130%(含130%, 即13.143元/股)。若在未来触发“英特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届时根据《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英特转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英特转债”投资风险。
一、公司可转债基本情况
1、可转债发行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59 号)核准,同意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6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自 2021 年 3 月 10 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为“英特转债”,债券代码为“127028”。
2、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1月11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7月12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7年1月4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3、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情况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英特转债自2021年7月12日起开始转股,初始转股价为19.89元/股。
(2)2021年4月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九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英特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将“英特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13.46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4月10日起生效。详情可查看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英特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3)2021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48,939,93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6,181,095.78元。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英特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3.4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英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4)2021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九届九次董事会议、九届七次监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英特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3.2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12月24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英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
(5)2022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55,431,9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9956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1,075,208.48元;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不送红股,共计转增股本51,086,396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306,518,378股。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英特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0.8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17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英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6)2022年9月21日,公司召开九届二十次董事会议、九届十三次监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英特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0.85元/股调整为10.8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11月16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英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
(7)2023年1月31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召开2023年第2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组”)事项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重组获得无条件通过。2023年3月27日,本次重组的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本次发行股份涉及的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23年4月12日。公司本次发行前股份数量为309,500,949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部分发行股份数量为147,044,469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发行价格为9.22元/股,募集配套资金部分发行股份数量为48,899,755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发行价格为8.18元/股,发行后公司的股本总额为505,445,173股。调整后的“英特转债”的转股价格为10.1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4月12日(新增股份上市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英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2×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2: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三、本次可能触发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5月22日期间,公司股票价格已有九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英特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10.11元/股)的130%(含130%, 即13.143元/股)。
若在未来触发“英特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届时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英特转债”。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点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英特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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