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3-047
索通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筹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薛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筹集配套资金(证监会许可证)〔2022〕经3255号批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募集配套资金34004、95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0.11元(指人民币,下同),共募集资金683、839、584.7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77、600、045.6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6、239、539.05元(不含增值税)。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4月13日到位,已被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索通发展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3]4-0011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开立专项账户存放募集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初始存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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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募集资金到位日,初始存放总额679、736、547.21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77、600、045.67元的差额为未付发行费。
2023年4月24日,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与上述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没有重大区别。《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义务,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守。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鉴于公司发行股份、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和关联交易所募集的配套资金已使用,上述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为降低管理成本,公司取消了上述专项账户,并完成了相关的取消程序。取消上述专项账户后,公司与相关银行和独立财务顾问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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