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广州新来福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来福”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6、230、723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创业板上市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批准,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已同意注册(证监会许可证)〔2023〕527号)。
发行人与发起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发起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26、230、723股公开发行股份,发行价格为39.06元/股。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得超过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排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开募集基金”)、全国社保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较低,因此,发起人相关子公司不需要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最终针对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进行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线下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线下发行”)与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线下发行”)相结合,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制性a股和非限制性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线上发行”)。
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3、934、608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根据最终确定的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仅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金额为1、536、098股,约占发行金额的5.86%,初始战略配售金额与最终战略配售金额的差额为2、398、510股。
战略配售回拨后,线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线下初始发行量为18006、125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量后发行量的72.92%;网上发行的初始数量为6,688,500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27.08%的最终线下和网上发行总数为24,694,625股,网上和线下最终发行的数量将根据网上和线下回拨确定。
根据《广州新来福新材料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发布的回拨机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4.939。000股)从线下回拨到网上。回拨后,线下最终发行量为13067125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量后发行量的52.91%;网上最终发行量为11、627、500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量后本次发行量的47.09%。回拨后,线下最终发行量为13067125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量后发行量的52.91%;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1627500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47.09%。回拨后,网上发行的中奖率为0.0263805262%,认购率为3.790.67495倍。
请关注本次发行的付款环节,并于2023年5月29日(T+2日)及时履行付款义务。具体内容如下:
1、2023年5月29日,线下投资者应根据《广州新莱福新材料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线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T+2日)16:00前,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和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达,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获得的所有新股均无效。如果上述情况发生在同一天发行的多只新股中,配售对象均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享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不足的,共享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无效。如果线下投资者每天获得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支付,并按规范填写备注。
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
2、在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没有流通限制和限售期安排,可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
线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的方式,线下投资者应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6个月限售股份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也就是说,在每个配售对象获得的股票中,90%的股票无限售期可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流通;10%的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
线下投资者在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和线下认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被视为接受本公告披露的线下限售期安排。
在战略配售方面,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12个月,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计算。限制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
3、当线下和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不足以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的70%时,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暂停新股发行,并披露暂停原因和后续安排。
4、提供有效报价的线下投资者未参与认购或取得初步配售的线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支付认购款的,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合并计算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场各板块线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违规次数。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场各部门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线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场各部门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
5、本公告一经发布,视为向已参与线下认购的线下投资者发出支付通知。
第一,战略配售的最终结果
本次发行价格不高于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排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基金、年金基金、保险基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因此,发起人的相关子公司不需要参与后续投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仅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制定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额为3、934、608股,占本次发行总额的15.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额为1、536、098股,约占本次发行额的5.86%。初始战略配售额与最终战略配售额之间的差额为2、398和510股。
截至2023年5月19日(T-4),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按时足额支付认购资金。根据发行人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的有关协议,发行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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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配股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计算。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
二、线下发行认购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线下发行认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208])、《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205]、《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100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线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2023〕110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国证券协会)〔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线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国证券协会发行〔2023〕19号)等文件的要求,发起人(主承销商)对参与线下认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验证和确认。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认购结果,做出以下统计:
线下认购已于2023年5月25日(T日)结束。经核实,《发行公告》披露的295名线下投资者管理的7、174名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均按《发行公告》要求进行线下认购,有效认购数量为4、842、270.0万股。
(二)线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广州新来福新材料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查询推广公告》(以下简称《初步查询推广公告》)公布的线下配售原则和计算方法,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对线下发行股票进行了初步配售,各类线下投资者的有效认购和初步配售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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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配售结果符合《初步查询推广公告》中公布的线下配售原则,其中零股8股按照《初步查询推广公告》中公布的线下配售原则分配给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东方阿尔法,灵活配置混合发起证券投资基金。详见“附表:线下投资者初步配售明细表”。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如果上述线下投资者对本公告公布的线下初步配售结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发起人(主承销商)。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有限公司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2026 2367
发行人:广州新莱福新材料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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