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无锡鑫宏业电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宏业”)、“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427.普通股4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并获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注册(证监会许可证)[2023]517号)。
本次发行采用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给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线下询价配售合格的线下投资者(以下简称“线下发行”)和持有深圳市场的线上非限制性销售A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与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相结合。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为2,427.发行价47万股,67万元.28元/股。
排除最高报价后,本次发行价格不得超过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是在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开募集设立的。、全国社保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较低,因此,发起人的相关子公司不需要参与战略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只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中信建设投资管家新宏业1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新宏业1资产管理计划”)、新宏业3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新宏业3号资产管理计划”)。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新宏业1号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59.4530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的20000股.45%;信宏业3号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33.2936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000股.37%;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总数为92.7466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3%.82%。
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364.120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股.00%。战略配售的最终数量为92.7466万股,占本次发行的3000股.82%。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为271.3739万股将回拨线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线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线下初始发行量为1,715.7234万股,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3.49%;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619.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600万股.51%。战略配售回拨后的最终线下和线上发行总数为234.7234万股,线上线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线上线下回拨确定。
根据《无锡鑫宏业电缆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认购倍数为6、198.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73465倍,高于100倍,扣除最终战略配售后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只.00%(向上取整到500股的整数倍,即466.9500万股)从线下回拨到网上。回拨后,线下最终发行量为1,248.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7734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3.49%;最终在线发行的数量为1,085.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9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600万股.51%。回拨后,线下最终发行量为1,248.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7734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3.49%;最终在线发行的数量为1,085.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9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600万股.51%。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中奖率为0.0283019354%,有效认购倍数为3,533.32727倍。
请关注本次发行的付款环节,并于2023年5月26日(T+2日)及时履行付款义务。具体内容如下:
1、2023年5月26日,线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本公告(T+2日)16:00前,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和配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标后,应按照《无锡鑫鸿业电缆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彩票中标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付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于2023年5月26日(T+2)日终新股认购资金充足,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的资金转移应当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
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
2、在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没有流通限制和限售期安排,可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
线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的方式,线下投资者应承诺其股份数量为10%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在每个配售对象获得的股票中,90%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股份无锁定期流通;10%股票锁定期为6个月,锁定期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
当线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和线下认购时,无需填写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锁定期安排。一旦报价被视为接受本公告披露的线下锁定期安排。
在战略配售方面,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12个月,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计算。限制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
3、当线下和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不足时,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公开发行数量为70%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暂停新股发行,并披露暂停原因和后续安排。
4、提供有效报价的线下投资者未参与认购或者未足额认购或者取得初步配售的线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支付认购款的,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中,线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合并计算违规次数。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在限制名单期间,线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
5、本公告一经发布,视为向参与线下认购的线下投资者发出支付通知。
第一,战略配售的最终结果
(一)参与者
本次发行价格不高于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排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基金、年金基金、保险基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因此,发起人的相关子公司不需要参与后续投资。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仅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二)战略配售的分配结果
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364.120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股.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仅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信宏业1号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59.4530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的20000股.45%;信宏业3号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33.2936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000股.37%;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总数为92.7466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3%.82%。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为271.3739万股将回拨线下发行。
截至2023年5月18日(T-4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按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23年5月30日(T+4日前,按原支付路径退还超额支付部分。根据发行人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的有关协议,发行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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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限售期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计算
二、线下发行认购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线下发行认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208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20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100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线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2023]110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国证券协会发行)[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线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国证券协会发行[2023]1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发起人(主承销商)对参与线下认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验证和确认。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认购结果,做出以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线下认购工作已于2023年5月24日发布(T日)结束。经核实,《发行公告》披露的249家线下投资者管理的5010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均按《发行公告》要求进行线下认购,有效认购数量为2000股、312股和410万股。
(二)线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无锡鑫宏业电缆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查询推广公告》(以下简称《初步查询推广公告》)发布的线下配售原则和计算方法,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对线下发行股票进行了初步配售,各类线下投资者的有效认购和初步配售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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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初步配售比例=这类投资初步获得总量/这类投资者有效认购总量。如果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一致,则为四舍五入造成。
上述配售安排和结果符合《初步询价及推广公告》公布的配售原则。最终配售对象的配置详见附表。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如果线下投资者对本公告公布的线下初步配售结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发起人(主承销商)。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86451545、010-86451546
联系人:股权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无锡鑫宏业电缆科技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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